為貫徹國家、省關于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廳決定廢止《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確認工作的通知》等10個文件。凡宣布廢止的文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江西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7月31日
江西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7月31日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確認工作的通知 | 贛環控字[2010]23號 |
2 | 省環境保護廳重大產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協商保障制度 | 便函 |
3 | 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確認工作的通知 | 贛環控字[2011]31號 |
4 | 關于暫不核定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 | 贛環控字[2011]48號 |
5 | 省環保廳省農業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的通知 | 贛環發[2012]4號 |
6 | 關于加強畜禽養殖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 贛環控字[2012]23號 |
7 | 關于加強造紙印染行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 贛環發[2013]4號 |
8 | 關于開展稀土行業總量減排全口徑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 | 贛環控字[2013]20號 |
9 | 關于建立全省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全口徑生產情況月報制度的通知 | 贛環控字[2014]8號 |
10 | 關于規范和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管理工作的通知 | 贛環發[201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