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前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疫情防控特殊形勢,為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傳播風險,阻斷疫情傳播渠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11月15日,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衛健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蘭州海關等6部門聯合召開會議,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發布緊急通知》,提出9項具體措施。
一、實行提前報備制度。從即日起,凡從省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食品預計到達24小時前,向目的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報備。備案內容包括生產經營者名稱(姓名)、食品名稱、報關信息、承運企業等。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通過部門網站等媒介,向社會公眾公開本部門報備電話、傳真、郵箱等聯系方式。
二、設立“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總倉”??h(市區)商務部門根據各地實際需要設立“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總倉”(以下簡稱總倉),指導督促完善總倉設施設備,所有進入省內進口冷鏈食品,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總倉??倐}只能存放進口冷鏈食品,不得與其他食品混放混存。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查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和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對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一律不得放入總倉。各海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協助核查食品入關手續。
三、健全通報制度。對進入總倉的進口冷鏈食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商務、衛生健康、交通運輸、公安和海關等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協查機制。
四、全面實施消殺制度。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總倉經營單位按規定做好食品存放轉運區域、運輸工具、貨物外包裝及其他相關用品用具的清潔和消毒,強化風險排查和環境整治。消毒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的《冷鏈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進行??倐}管理者對新進員工和返工人員14日內行程與健康狀況進行登記,每班上崗員工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嚴禁“帶疫”上崗。直接接觸冷鏈食品及包裝物的員工要做好個人防護。
五、實行抽樣核酸檢測全覆蓋。按照“首接檢、批覆蓋、抽樣查”的原則,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根據市場監管部門的通報,對進入總倉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其包裝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樣檢測,抽樣檢測要盡量延伸到單體產品。相關環境、食品、人員要做到“應檢盡檢”,確保第一時間排查發現疫情風險、第一時間管控處置疫情風險。發現核酸檢測陽性的,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規程要求處置。
六、嚴格物流運輸監管。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運輸冷鏈食品車輛和人員的監管,各承運進口冷鏈食品的物流企業、車輛經營者和駕駛員,在承運進口冷鏈食品前必須查驗進口冷鏈食品海關通關單證和預防性消毒證明,對不能提供消殺和食品相關證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貨物運輸。司機和隨從人員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得隨意打開冷鏈食品包裝直接接觸冷鏈食品。運輸車輛載運進口冷鏈食品時不得同車運輸其他物品,每承運一車冷鏈食品裝貨前和卸貨后要對車廂內外進行徹底消毒。
七、全面加強追溯管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運用“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嚴格執行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和甘肅省商務廳《關于進口冷藏冷凍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應用“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平臺的通告”》,如實填寫上傳進口冷鏈食品品種、規格、批次、數量、產地、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報告等信息,索取“電子一票通”(食品購銷憑證),并將“電子一票通”展示在銷售場所,對不能提供“電子一票通”的,不得采購、銷售和使用其產品。
八、嚴格組織執法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冷凍冷藏貯存企業、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自備冷庫進行全覆蓋、拉網式、無縫隙、不間斷執法檢查,對不符合相關規定存儲、購進、銷售和使用進口冷鏈食品的一律下架封存、果斷查處、堅決杜絕流入市場。
九、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履行職責,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拒不執行冷鏈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的經營者依法處置,對檢測呈陽性的環境場所做好現場封控、治安秩序維護等工作,并根據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的指令積極開展相關人員的落地查找等工作。
一、實行提前報備制度。從即日起,凡從省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食品預計到達24小時前,向目的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報備。備案內容包括生產經營者名稱(姓名)、食品名稱、報關信息、承運企業等。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通過部門網站等媒介,向社會公眾公開本部門報備電話、傳真、郵箱等聯系方式。
二、設立“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總倉”??h(市區)商務部門根據各地實際需要設立“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總倉”(以下簡稱總倉),指導督促完善總倉設施設備,所有進入省內進口冷鏈食品,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總倉??倐}只能存放進口冷鏈食品,不得與其他食品混放混存。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查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和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對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一律不得放入總倉。各海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協助核查食品入關手續。
三、健全通報制度。對進入總倉的進口冷鏈食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商務、衛生健康、交通運輸、公安和海關等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協查機制。
四、全面實施消殺制度。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總倉經營單位按規定做好食品存放轉運區域、運輸工具、貨物外包裝及其他相關用品用具的清潔和消毒,強化風險排查和環境整治。消毒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的《冷鏈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進行??倐}管理者對新進員工和返工人員14日內行程與健康狀況進行登記,每班上崗員工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嚴禁“帶疫”上崗。直接接觸冷鏈食品及包裝物的員工要做好個人防護。
五、實行抽樣核酸檢測全覆蓋。按照“首接檢、批覆蓋、抽樣查”的原則,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根據市場監管部門的通報,對進入總倉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其包裝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樣檢測,抽樣檢測要盡量延伸到單體產品。相關環境、食品、人員要做到“應檢盡檢”,確保第一時間排查發現疫情風險、第一時間管控處置疫情風險。發現核酸檢測陽性的,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規程要求處置。
六、嚴格物流運輸監管。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運輸冷鏈食品車輛和人員的監管,各承運進口冷鏈食品的物流企業、車輛經營者和駕駛員,在承運進口冷鏈食品前必須查驗進口冷鏈食品海關通關單證和預防性消毒證明,對不能提供消殺和食品相關證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貨物運輸。司機和隨從人員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得隨意打開冷鏈食品包裝直接接觸冷鏈食品。運輸車輛載運進口冷鏈食品時不得同車運輸其他物品,每承運一車冷鏈食品裝貨前和卸貨后要對車廂內外進行徹底消毒。
七、全面加強追溯管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運用“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嚴格執行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和甘肅省商務廳《關于進口冷藏冷凍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應用“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平臺的通告”》,如實填寫上傳進口冷鏈食品品種、規格、批次、數量、產地、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報告等信息,索取“電子一票通”(食品購銷憑證),并將“電子一票通”展示在銷售場所,對不能提供“電子一票通”的,不得采購、銷售和使用其產品。
八、嚴格組織執法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冷凍冷藏貯存企業、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自備冷庫進行全覆蓋、拉網式、無縫隙、不間斷執法檢查,對不符合相關規定存儲、購進、銷售和使用進口冷鏈食品的一律下架封存、果斷查處、堅決杜絕流入市場。
九、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履行職責,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拒不執行冷鏈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的經營者依法處置,對檢測呈陽性的環境場所做好現場封控、治安秩序維護等工作,并根據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的指令積極開展相關人員的落地查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