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具體措施》(以下簡稱《具體措施》),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具體措施》的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建立完善自治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總結全區循環經濟在政策機制、產業體系、示范試點、科技創新等方面取得的成績,同時深入分析我區循環經濟在產業鏈水平提升、工業固廢綜合利用、能源消耗減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聚焦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堅持創新驅動、穩中求進、市場導向基本原則,自治區印發了《具體措施》。
二、《具體措施》的重點工作
《具體措施》堅持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為全區實現碳達峰和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提供有力保障,共有以下七部分重點工作。第一部分,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通過發展綠色工業、農牧業、服務業、環保產業,提升產業集群循環化水平,構建綠色供應鏈;第二部分,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流通體系。著力打造綠色物流,加強再生能源回收利用,建立健全綠色貿易體系;第三部分,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加強對企業和居民采購綠色產品的引導,促進綠色產品消費,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第四部分,加快基礎設施綠色升級。推動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升級,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綠色發展水平,改善城鄉人居環境;第五部分,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鼓勵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第六部分,完善法規政策體系。從綠色價費機制、財稅扶持、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統計監測制度、綠色交易市場機制等方面,強化地方性法規和政策制度支撐;第七部分,組織落實。各部門要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三、《具體措施》的貫徹落實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自治區循環經濟廳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牽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按季度調度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具體問題,及時總結好經驗好模式。
二是認真貫徹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加強督促落實,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確保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三是營造良好氛圍。各類新聞媒體要加強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宣貫工作,大力宣傳取得的顯著成就,積極宣揚先進典型,適時曝光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嚴重浪費資源和違規亂上高污染、高耗能項目等方面的負面典型,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