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政府、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和省局工作部署,以改革創新為手段,以體制改革到位為契機,以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為目標,堅持“四個最嚴”,全面推進“五化”建設,著力抓好“六個三”的落實:做好三方銜接,強化三項措施,突出三個重點,夯實三項基礎,深化三類培訓,發揮三方作用。
一、做好三方銜接
針對省市縣三級及行政與事業監管體制改革分步實施的實際,以確保工作平穩過渡、有效落實為目標,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好三方銜接。
1.做好與同級質監局的銜接。重點做好監管職能的移交,監管資料的交接,相關工作的協作配合,相關信息的及時溝通。
2.做好與上下級食品生產監管部門的銜接。重點是改革未到位期間,加強與上下級監管部門相關精神的對接,文件的送達,問題的溝通,工作的協調、組織、部署、指導、落實。
3.做好與技術機構的銜接。事業機構改革未到位期間,加強與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機構、食品檢驗機構的銜接,確保生產許可的資料審查、現場核查等技術審查工作和日常監督抽檢、風險排查等檢驗工作及時、平穩、有效開展。
二、強化三項措施
加大生產許可、監督檢查、產品抽檢工作力度,確保監管措施有效落實。
(一)嚴格生產許可
4.加強許可審查力量建設。做好事業機構改革工作,確保改革到位后食品生產許可的審查力量不削弱,管理制度不弱化,運作機制不錯亂。
5.完善生產許可工作制度。結合我省商事制度改革,修訂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許可申請、審查、變更等工作要求。細化生產許可現場核查內容,加強企業組織機構建設、管理人員配備的審查,及生產場所、產品品種是否如實申報的核查,進一步提高現場核查質量。
6.強化許可工作質量監督。繼續嚴格落實證前抽查制度,組織開展許可工作質量專項檢查,推動許可工作更加規范實施,確保設區市局“接住、管好”下放的許可工作。
7.重新審查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部署,按照新的審查細則要求,組織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進行生產許可重新審查,及時公告獲證企業信息,關停未按時通過審核的企業。
8.加大食品生產許可退出力度。生產許可到期未延續的按月予以注銷,生產必備條件無法持續保持且逾期未改的予以撤銷,連續兩次省級以上監督抽檢不合格、制假售假、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加工食品的予以吊銷,提供虛假材料申辦食品生產許可的,1年內不再受理其食品生產許可申請。
(二)嚴格監督檢查
9.制定監督檢查指南。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福建省食品加工生產企業日常監督現場檢查工作指南》,統一監督檢查程序、內容、要求及發現問題的處理,促進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化、標準化、痕跡化。
10.提升監督檢查效果。創新檢查形式,今年開始,全省對食品生產的監督檢查均采取 “四不兩直”,即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接待,直奔企業、直插生產加工現場的形式,嚴厲查處在未經許可的場所加工食品、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未辦理許可手續及原輔材料進貨查驗未落實等違法行為。
(三)嚴格產品抽檢
11.建立監督抽檢工作機制。采取政府采購形式,公開購買檢驗服務,與具備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建立密切協作工作機制,確保抽檢工作及時、有效開展。
12.加大監督抽檢工作力度。依據企業、產品及其項目的風險程度,以發現問題為目標,以排查“兩超一非”、農獸藥及重金屬殘留超標、摻雜摻假、微生物超標為重點,以季度為周期,分別制定抽檢計劃,對一般企業實行覆蓋抽檢、重點企業加強抽檢、問題企業跟蹤抽檢,提高監督抽檢的有效性。
13.嚴格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完善食品抽檢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制度,做到確認產品抽檢不合格的第一時間,檢驗機構將不合格信息(檢驗報告)送達基層局;基層局接到不合格信息(檢驗報告)的第一時間,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封存企業庫存問題產品;異議復檢期間,不停止上述措施落實。
三、突出三個重點
以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為目標,強化食品風險防控,深化食品生產小作坊監管,加強突出問題整治。
(一)強化食品風險防控
14.加大風險信息收集力度。建立行業“潛規則”收集機制,省、市、縣三級分工負責,與相關重點行業的龍頭企業及行業協會建立緊密聯系機制,及時收集各食品行業“潛規則”,及時掌握食品生產質量安全風險信息。
15.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風險。持續開展食品安全風險排查整治,根據風險信息收集情況,采取監督檢查、產品抽檢、安全監測等手段,排查食品生產企業使用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農獸藥及重金屬殘留超標、摻雜摻假及生產過程控制不規范等問題,并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深入開展治理,切實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杜絕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二)深化食品小作坊監管
16.完善小作坊食品目錄。根據2013年的調查摸底情況,由設區市局負責,對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產品品種、類別進行梳理,將當地量大面廣的低風險傳統食品納入食品小作坊目錄。
17.推進小作坊核準工作。通過培訓小作坊業主、加強業務指導、設立示范點等措施,加快城區、城鄉結合部及小作坊密集加工區等重點區域的核準工作。
18.加大小作坊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突出重點,分步推進,對超過規定時限未辦證的重點區域的無證小作坊進行查處,并在市場、餐飲、食堂等流通消費環節實施準入管理,禁止無證產品用于經營。同時,取締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加工食品、生產條件惡劣、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
(三)加強突出問題整治
19.開展打擊非法生產專項行動。根據“打兩非治源頭”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廣泛收集線索,并集中力量,對重點區域、重點產品開展拉網式大排查,摧毀取締一批無證生產加工食品的“黑作坊”、“黑窩點”。
20.開展重點產品整治。對長期監督抽檢合格率偏低的飲用水、蜜餞、炒貨、調味品等重點產品持續開展整治,著力治理微生物超標、濫用食品添加劑、摻雜摻假等問題。
21.開展塑化劑排查整治。采取監督抽查、安全監測等形式,繼續對白酒、黃酒、配制酒、食用油等產品開展排查,并對存在問題的企業及產品開展治理。
22.開展標簽標識專項治理。深入排查食品標簽標識存在的問題,著力解決食品標簽標識標注不真實、不全面、不規范等問題。
四、夯實三項基礎
今年是我省食品監管體制全面改革到位的第一年,堅持把監管制度建設、監管手段完善、深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等基礎工作作為今年的重要任務。
(一)加強監管制度建設
23.完善食品監管制度。結合全系統食品監管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情況,深入調查研究,逐步建立完善監管職責分工、監管責任落實、生產許可、監督檢查、產品質量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后處理等食品生產監管制度。
24.修訂分類監管辦法。在已開展食品生產企業分類監管的基礎上,結合新的要求,依據食品品種風險、企業生產管理狀況、食品安全狀況,以及企業信用記錄等信息,修訂完善企業分類標準,研究制定分類監管指導意見。
(二)提升信息化監管成效
25.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統。繼續做好新開發的食品生產監管系統試運行工作,并根據試運行情況,與系統開發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修改、完善。同時,做好大食品監管信息化系統開發工作。
(三)深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26.強化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收集整理近年來我省發生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專題片,對全部食品生產企業及小作坊業主開展警示教育,增強其誠信守法經營意識,做到對食品違法行為“不敢為”、“不想為”、“不愿為”。
27.推進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實行分類推進,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全部建立從原料進廠到過程控制、產品銷售的信息化電子追溯系統,鼓勵、推動大型企業及有條件的中型企業建立信息化電子追溯系統,進一步規范中小型食品生產企業的可追溯臺帳記錄,其中,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等重點食品生產企業今年全部實現可追溯。
28.研究建立質量安全授權制度。借鑒藥品監管經驗,選擇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等食品企業為試點,穩步推進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
五、加強三類培訓
以提升監管能力、審查能力和生產管理能力為目標,加強監管人員、審查人員和食品生產主要從業人員培訓。
29.培訓生產監管人員。采取理論培訓、現場指導、跟班學習等形式,對新從事食品生產監管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和相關要求的基礎培訓,對原已從事食品生產監管的人員進行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監督抽檢辦法》、《嬰幼兒配方食品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提升培訓。
30.培訓生產許可證審查員。以進一步提升審查員業務能力為目標,重點培訓兩方面內容:一是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主要包括修訂后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嬰幼兒配方乳粉審查細則、白酒審查細則等;二是食品生產專業知識。對白酒、乳制品等審查難度較大的產品,邀請相關行業專家進行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的講解、培訓,提高審查的針對性、有效性。
31.培訓主要生產從業者。省局組織,縣級局負責,一是對已取得關鍵崗位證書的人員進行年度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主要內容是新頒布實施的食品生產工作規范。二是會同鄉鎮政府對食品生產小作坊業主進行培訓,并督促其按照規定進行自查自糾,完善生產必備條件,依照規范組織生產加工。
六、發揮三方作用
充分發揮食品相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和社會監督作用,推動建立全社會共治共管格局。
32.發揮食安辦和相關部門作用。建立食品安全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工作協調和資源共享,及時反饋信息,互提工作建議,會商解決問題。
33.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協作,支持協會發揮行業監督、協調、管理和引導作用,支持行業制訂行規行約,引導行業加強自律,及時反映企業和消費者訴求,促進行業規范發展。
34.發揮社會的監督管理作用。強化利益相關方維護食品安全的積極能動性,動員全社會參與食品安全治理,用好用足有獎舉報政策,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努力構建“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一、做好三方銜接
針對省市縣三級及行政與事業監管體制改革分步實施的實際,以確保工作平穩過渡、有效落實為目標,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好三方銜接。
1.做好與同級質監局的銜接。重點做好監管職能的移交,監管資料的交接,相關工作的協作配合,相關信息的及時溝通。
2.做好與上下級食品生產監管部門的銜接。重點是改革未到位期間,加強與上下級監管部門相關精神的對接,文件的送達,問題的溝通,工作的協調、組織、部署、指導、落實。
3.做好與技術機構的銜接。事業機構改革未到位期間,加強與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機構、食品檢驗機構的銜接,確保生產許可的資料審查、現場核查等技術審查工作和日常監督抽檢、風險排查等檢驗工作及時、平穩、有效開展。
二、強化三項措施
加大生產許可、監督檢查、產品抽檢工作力度,確保監管措施有效落實。
(一)嚴格生產許可
4.加強許可審查力量建設。做好事業機構改革工作,確保改革到位后食品生產許可的審查力量不削弱,管理制度不弱化,運作機制不錯亂。
5.完善生產許可工作制度。結合我省商事制度改革,修訂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許可申請、審查、變更等工作要求。細化生產許可現場核查內容,加強企業組織機構建設、管理人員配備的審查,及生產場所、產品品種是否如實申報的核查,進一步提高現場核查質量。
6.強化許可工作質量監督。繼續嚴格落實證前抽查制度,組織開展許可工作質量專項檢查,推動許可工作更加規范實施,確保設區市局“接住、管好”下放的許可工作。
7.重新審查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部署,按照新的審查細則要求,組織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進行生產許可重新審查,及時公告獲證企業信息,關停未按時通過審核的企業。
8.加大食品生產許可退出力度。生產許可到期未延續的按月予以注銷,生產必備條件無法持續保持且逾期未改的予以撤銷,連續兩次省級以上監督抽檢不合格、制假售假、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加工食品的予以吊銷,提供虛假材料申辦食品生產許可的,1年內不再受理其食品生產許可申請。
(二)嚴格監督檢查
9.制定監督檢查指南。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福建省食品加工生產企業日常監督現場檢查工作指南》,統一監督檢查程序、內容、要求及發現問題的處理,促進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化、標準化、痕跡化。
10.提升監督檢查效果。創新檢查形式,今年開始,全省對食品生產的監督檢查均采取 “四不兩直”,即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接待,直奔企業、直插生產加工現場的形式,嚴厲查處在未經許可的場所加工食品、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未辦理許可手續及原輔材料進貨查驗未落實等違法行為。
(三)嚴格產品抽檢
11.建立監督抽檢工作機制。采取政府采購形式,公開購買檢驗服務,與具備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建立密切協作工作機制,確保抽檢工作及時、有效開展。
12.加大監督抽檢工作力度。依據企業、產品及其項目的風險程度,以發現問題為目標,以排查“兩超一非”、農獸藥及重金屬殘留超標、摻雜摻假、微生物超標為重點,以季度為周期,分別制定抽檢計劃,對一般企業實行覆蓋抽檢、重點企業加強抽檢、問題企業跟蹤抽檢,提高監督抽檢的有效性。
13.嚴格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完善食品抽檢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制度,做到確認產品抽檢不合格的第一時間,檢驗機構將不合格信息(檢驗報告)送達基層局;基層局接到不合格信息(檢驗報告)的第一時間,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封存企業庫存問題產品;異議復檢期間,不停止上述措施落實。
三、突出三個重點
以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為目標,強化食品風險防控,深化食品生產小作坊監管,加強突出問題整治。
(一)強化食品風險防控
14.加大風險信息收集力度。建立行業“潛規則”收集機制,省、市、縣三級分工負責,與相關重點行業的龍頭企業及行業協會建立緊密聯系機制,及時收集各食品行業“潛規則”,及時掌握食品生產質量安全風險信息。
15.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風險。持續開展食品安全風險排查整治,根據風險信息收集情況,采取監督檢查、產品抽檢、安全監測等手段,排查食品生產企業使用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農獸藥及重金屬殘留超標、摻雜摻假及生產過程控制不規范等問題,并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深入開展治理,切實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杜絕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二)深化食品小作坊監管
16.完善小作坊食品目錄。根據2013年的調查摸底情況,由設區市局負責,對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產品品種、類別進行梳理,將當地量大面廣的低風險傳統食品納入食品小作坊目錄。
17.推進小作坊核準工作。通過培訓小作坊業主、加強業務指導、設立示范點等措施,加快城區、城鄉結合部及小作坊密集加工區等重點區域的核準工作。
18.加大小作坊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突出重點,分步推進,對超過規定時限未辦證的重點區域的無證小作坊進行查處,并在市場、餐飲、食堂等流通消費環節實施準入管理,禁止無證產品用于經營。同時,取締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加工食品、生產條件惡劣、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
(三)加強突出問題整治
19.開展打擊非法生產專項行動。根據“打兩非治源頭”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廣泛收集線索,并集中力量,對重點區域、重點產品開展拉網式大排查,摧毀取締一批無證生產加工食品的“黑作坊”、“黑窩點”。
20.開展重點產品整治。對長期監督抽檢合格率偏低的飲用水、蜜餞、炒貨、調味品等重點產品持續開展整治,著力治理微生物超標、濫用食品添加劑、摻雜摻假等問題。
21.開展塑化劑排查整治。采取監督抽查、安全監測等形式,繼續對白酒、黃酒、配制酒、食用油等產品開展排查,并對存在問題的企業及產品開展治理。
22.開展標簽標識專項治理。深入排查食品標簽標識存在的問題,著力解決食品標簽標識標注不真實、不全面、不規范等問題。
四、夯實三項基礎
今年是我省食品監管體制全面改革到位的第一年,堅持把監管制度建設、監管手段完善、深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等基礎工作作為今年的重要任務。
(一)加強監管制度建設
23.完善食品監管制度。結合全系統食品監管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情況,深入調查研究,逐步建立完善監管職責分工、監管責任落實、生產許可、監督檢查、產品質量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后處理等食品生產監管制度。
24.修訂分類監管辦法。在已開展食品生產企業分類監管的基礎上,結合新的要求,依據食品品種風險、企業生產管理狀況、食品安全狀況,以及企業信用記錄等信息,修訂完善企業分類標準,研究制定分類監管指導意見。
(二)提升信息化監管成效
25.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統。繼續做好新開發的食品生產監管系統試運行工作,并根據試運行情況,與系統開發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修改、完善。同時,做好大食品監管信息化系統開發工作。
(三)深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26.強化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收集整理近年來我省發生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專題片,對全部食品生產企業及小作坊業主開展警示教育,增強其誠信守法經營意識,做到對食品違法行為“不敢為”、“不想為”、“不愿為”。
27.推進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實行分類推進,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全部建立從原料進廠到過程控制、產品銷售的信息化電子追溯系統,鼓勵、推動大型企業及有條件的中型企業建立信息化電子追溯系統,進一步規范中小型食品生產企業的可追溯臺帳記錄,其中,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等重點食品生產企業今年全部實現可追溯。
28.研究建立質量安全授權制度。借鑒藥品監管經驗,選擇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等食品企業為試點,穩步推進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
五、加強三類培訓
以提升監管能力、審查能力和生產管理能力為目標,加強監管人員、審查人員和食品生產主要從業人員培訓。
29.培訓生產監管人員。采取理論培訓、現場指導、跟班學習等形式,對新從事食品生產監管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和相關要求的基礎培訓,對原已從事食品生產監管的人員進行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監督抽檢辦法》、《嬰幼兒配方食品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提升培訓。
30.培訓生產許可證審查員。以進一步提升審查員業務能力為目標,重點培訓兩方面內容:一是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主要包括修訂后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嬰幼兒配方乳粉審查細則、白酒審查細則等;二是食品生產專業知識。對白酒、乳制品等審查難度較大的產品,邀請相關行業專家進行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的講解、培訓,提高審查的針對性、有效性。
31.培訓主要生產從業者。省局組織,縣級局負責,一是對已取得關鍵崗位證書的人員進行年度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主要內容是新頒布實施的食品生產工作規范。二是會同鄉鎮政府對食品生產小作坊業主進行培訓,并督促其按照規定進行自查自糾,完善生產必備條件,依照規范組織生產加工。
六、發揮三方作用
充分發揮食品相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和社會監督作用,推動建立全社會共治共管格局。
32.發揮食安辦和相關部門作用。建立食品安全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工作協調和資源共享,及時反饋信息,互提工作建議,會商解決問題。
33.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協作,支持協會發揮行業監督、協調、管理和引導作用,支持行業制訂行規行約,引導行業加強自律,及時反映企業和消費者訴求,促進行業規范發展。
34.發揮社會的監督管理作用。強化利益相關方維護食品安全的積極能動性,動員全社會參與食品安全治理,用好用足有獎舉報政策,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努力構建“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