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藝等代表:
《關于規范居民住宅樓下新建、改建餐飲業營業場所許可審批和管理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對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與支持,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的監管職責,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經營主體注冊和餐飲單位食品經營許可,按照《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746號令)及其實施細則和《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核發經營主體營業執照及食品經營許可證。目前,證照審查依據不涉及大氣污染防治相關事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條第二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為配合市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一是強化法治宣傳引導。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下發《關于落實市領導批示做好餐飲油煙擾民治理協同工作的指導意見》,提示各區市場監管局在食品經營許可受理、審批等環節對申請人加大消防安全、生態環境、店招安全等方面的宣傳力度,告知申請人者遵守國家以及本市消防安全、生態環境、綠化市容等部門要求,引導其依法合規從事經營。各區結合自身實際,在政務服務大廳采取告知、提示等多種形式,提醒經營者依法向有關部門辦理許可、備案等相關手續,做到合規經營。二是強化許可數據的互聯共享。市市場監管局將經營者辦理的證照信息匯集至市大數據中心,并將食品經營許可審批的事項告知市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市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向市大數據中心調取經營者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信息。
二、下一步舉措
大氣環境質量與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息息相關。下一步,我們一是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嚴格履行食品經營許可審批職責;二是積極配合市生態環境保護部門探索優化事前服務告知,強化食品經營許可信息的共享和聯動,為解決餐飲油煙污染貢獻力量。
感謝您對市場監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