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市(州)農業農村局、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為做好我省2024年糧改飼工作,確保糧改飼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按照《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業發展政策任務實施工作的通知》(農牧便函〔2024〕50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我廳組織制定了《貴州省2024年糧改飼項目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附件:貴州省2024年糧改飼項目實施方案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7月1日
附件
貴州省2024年糧改飼項目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省2024年糧改飼工作,確保糧改飼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按照《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業發展政策任務實施工作的通知》(農牧便函〔2024〕502號)相關要求,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思路
緊扣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主線,以推進農業結構調整為主攻方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調動市場主體收貯使用青貯玉米、苜蓿、飼用燕麥、黑麥草、飼用黑麥、飼用高粱等優質飼草料的積極性,依靠市場機制拉動種植結構向糧經飼統籌方向轉變,構建種養結合、糧草兼顧的新型農牧業結構,促進草食畜牧業發展和農戶增產增收。
二、工作原則
(一)需求導向,產銷對接。綜合考慮草食畜牧業發展現狀和潛力,以畜定需、以養定種,合理確定糧改飼種植面積,確保生產的飼草料銷得出、用得掉、效益好。
(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充分考慮各地資源條件,尊重種養雙方意愿,集成品種選擇、田間管理、收貯加工、飼喂利用等技術,發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優質飼草料品種。
(三)種養結合,規模適度。把養殖場(戶)、企業、合作社等流轉土地自種、訂單生產等種養緊密結合的生產組織方式作為優先支持方向,協調推進適度規模種養,同步提升飼草料品質和種養效益。
三、目標任務
擴大青貯玉米等優質飼草料種植面積、增加收貯量,全面提升種、收、貯、用綜合能力和社會化服務水平,推動飼草品種專用化、生產規模化、銷售商品化,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草食家畜生產效率。2024年,完成糧改飼面積47萬畝以上(附件1)。
四、實施方式
(一)實施時間。項目實施時間為2024年。
(二)實施區域。德江縣、威寧縣、思南縣、習水縣、沿河縣、大方縣、松桃縣、印江縣、石阡縣、關嶺縣、黔西市、正安縣、赫章縣、黃平縣、興義市、桐梓縣、甕安縣、六枝特區、惠水縣、道真縣、荔波縣、盤州市等22個縣(市、區)。
(三)實施內容。糧改飼主要通過以養帶種的方式加快推動種植結構調整和現代飼草產業發展。促進青貯玉米、苜蓿、飼用燕麥、黑麥草、飼用黑麥、飼用高粱等優質飼草的種植,兼顧各地有飼用需求的雜交狼尾草、皇竹草等區域特色飼草品種。收獲加工后以青貯飼草料產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轉化,引導項目實施區域牛羊養殖從玉米籽粒飼喂向全株青貯飼喂轉變。各地可結合項目實施探索通過優質飼草與糧食作物秸稈混貯等方式,提高秸稈飼料化利用比例,加快推進秸稈養畜。
(四)補助對象。支持對象為規模化草食家畜養殖場(戶)、企業、農民合作社以及專業化飼草收儲服務組織等主體。重點向養牛專業村傾斜,原則上實現“應補盡補”。
(五)補助方式。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優質飼草料收貯工作,采用“先建后補”的方式。其中優質飼草料收貯、優質飼草與糧食作物秸稈混貯每噸補助不超過60元;雜交狼尾草、皇竹草等區域特色飼草收貯每噸補助不超過40元。在確保糧改飼面積、收貯量任務全面完成的基礎上,開展改擴建青貯窖等收貯設施補助等工作,含遮雨棚的青貯窖等收貯設施每立方米補助不超過100元,不含遮雨棚的青貯窖等收貯設施每立方米補助不超過50元。項目實施過程中,購置的青貯飼料成品(含裹包青貯)、往年貯存的青貯飼料和往年改擴建的青貯窖等情況不得納入補助范圍。
五、工作程序
(一)細化項目實施方案。各項目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根據本實施方案及黔財農〔2024〕80號文件,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的項目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明確目標任務、實施主體、實施方式、補助標準和保障措施等。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自主申報、現場審查、專家評審、張榜公示等方式,切實選擇一批收貯能力強、帶動能力好的規模養殖企業、家庭牧場、養殖戶或飼草料加工企業作為糧改飼項目的實施主體。縣級實施方案于8月1日前完成編制,經市(州)主管部門審批后,于8月28日前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備案。
(二)強化項目督導驗收。各市(州)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糧改飼項目日常監管工作,各縣(市、區)負責做好項目具體實施工作,建立日常監督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項目順利實施。糧改飼收貯結束后,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及時組織對實施主體飼草收儲量等項目完成情況進行現場核查驗收。驗收以實際收貯量或實際青貯容積為準,按照每立方米0.75噸計算,統一驗收方案、統一驗收標準、統一驗收程序,現場查驗與審核簽字同步進行。驗收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發放補助資金。對發現問題的收貯主體要督促整改,整改到位并通過驗收后按標準撥付補助資金,對驗收不合格的不予補助。各項目縣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項目驗收,并及時將驗收材料報市(州)主管部門復核后于12月10日前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備案。省級將圍繞項目實施目標,委托草地技術試驗推廣站組織相關專家對項目縣下撥項目資金撥付到位率、績效指標完成情況考評或現場抽查。
(三)強化項目績效考核。項目實施完成后,要及時開展糧改飼績效考核。績效評價由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實施,按照自評與現場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市(州)要依據《貴州省糧改飼工作績效評價辦法》(附件2)《貴州省糧改飼工作績效評價指標表》(附件3)制定糧改飼工作績效評價方案,重點圍繞項目組織管理、資金使用、飼草收儲、項目驗收、資金支出、培訓宣傳、產出效益等,組織對轄區項目縣糧改飼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督促指導項目縣每月25日前在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填報有關情況,并于12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至省草地技術試驗推廣站。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市(州)、項目縣要高度重視糧改飼工作,按照組織計劃到位、監督管理到位、情況調度到位、宣傳引導到位的要求,明確目標責任,保障工作條件,加大檢查力度,狠抓政策落實。各項目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與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建立溝通協作工作機制,推動糧改飼工作順利實施。
(二)強化過程管理。各項目縣畜牧獸醫部門要按照“受益對象明確、貯存地點清楚、收儲數量準確、款物臺賬詳細”的原則,切實加強糧改飼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管,確保項目順利規范實施。在飼草收儲期間,定期將飼草收儲數據等信息填報到糧改飼信息統計上報系統。要設立糧改飼專項管理臺賬,對項目實施主體、飼草收儲面積和數量、補助資金發放、飼草種植收購合同等有關資料、單據進行登記造冊,并留存必要的項目影像資料。
(三)嚴格資金監管。各項目縣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資金管理規定,規范資金用途,專款專用,建立嚴格的資金審批和審計監督制度,切實擔負起項目實施主體責任,加強自身管理,在項目驗收后按照程序及時撥付項目資金,杜絕發生擠占挪用、截留私分的違規違紀現象。
(四)加強技術指導。各市(州)和項目縣要組織畜牧業技術推廣機構、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多方面力量,強化飼草生產技術指導,講解培訓《養殖場青貯飼料生產技術導則》,提升飼草種、收、貯、用綜合能力和社會化服務水平,確保飼草儲備充足、均衡供應。
(五)加大宣傳引導。各項目縣要及時總結糧改飼成熟經驗,提煉推介典型模式和成功案例,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宣傳糧改飼政策成效,用鮮活事例和數據宣傳糧改飼在促進養殖提質增效、增加農民收入、保障糧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貢獻,凝聚行業內外共識,推動飼草產業高質量發展。
附件:1.貴州省2024年糧改飼目標任務分解表
2.貴州省糧改飼工作績效評價辦法
3.貴州省糧改飼工作績效評價指標表
附件1
貴州省2024年糧改飼目標任務分解表
項目縣 | 任務面積(萬畝) | 收貯任務量(萬噸) | 資金安排(萬元) |
德江縣 | 5.06 | 15.18 | 800 |
威寧縣 | 4.30 | 12.90 | 680 |
思南縣 | 4.30 | 12.90 | 680 |
習水縣 | 3.67 | 11.01 | 580 |
沿河縣 | 3.61 | 10.83 | 570 |
大方縣 | 3.61 | 10.83 | 570 |
松桃縣 | 2.53 | 7.59 | 400 |
印江縣 | 2.53 | 7.59 | 400 |
關嶺縣 | 2.15 | 6.45 | 340 |
石阡縣 | 2.15 | 6.45 | 340 |
黔西市 | 2.15 | 6.45 | 340 |
正安縣 | 1.77 | 5.31 | 280 |
赫章縣 | 1.46 | 4.38 | 230 |
黃平縣 | 1.46 | 4.38 | 230 |
興義市 | 1.27 | 3.81 | 200 |
桐梓縣 | 0.89 | 2.67 | 140 |
甕安縣 | 0.89 | 2.67 | 140 |
六枝特區 | 0.71 | 2.13 | 113 |
惠水縣 | 0.70 | 2.10 | 110 |
道真縣 | 0.63 | 1.89 | 100 |
荔波縣 | 0.63 | 1.89 | 100 |
盤州市 | 0.63 | 1.89 | 100 |
合 計 | 47 | 141 | 7443 |
附件2
貴州省糧改飼工作績效考評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加強糧改飼工作監督管理,確保政策實施效果,建立健全獎勵約束機制,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考評以目標任務為導向,遵循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客觀公平的原則,采取定量考評與定性考評結合、自評與現場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三條 績效評價工作由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實施,評價對象為項目實施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每年開展一次,評價結果作為下年度糧改飼資金任務分配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 績效評價內容包括投入和過程、產出、效果和扣分項四個方面。具體評分標準見《貴州省糧改飼工作績效評價指標表》。
(一)投入和過程
1.組織領導。建立糧改飼工作領導協調機制,職責清晰,任務明確;政府重視,將糧改飼列入農牧部門年度重點工作。
2.資金管理。資金管理機制健全,資金使用符合有關要求,補助資金全部核算發放到位。
3.項目管理。制定實施方案并按時報送省農業農村廳備案,方案符合糧改飼總體思路和原則、可操作性強;制定監督管理制度,按計劃組織督導檢查和工作評價,按要求及時報送工作進度信息;組織開展技術推廣服務和培訓,組織有關單位深入一線指導生產作業。
4.宣傳總結。重視宣傳工作,積極組織媒體進行報道;及時總結成功模式,挖掘亮點、樹立典型,按要求報送績效自評報告和工作總結。
5.機制創新。在財政支持、產業扶貧等政策聯動上有新突破;在激發收貯主體參與積極性上有新方式;在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種養兩端綠色協調發展上有新手段;在糧改飼推進工作方法、制度機制等方面有創新,效果好、有實例、可復制。
(二)產出
1.數量指標。完成飼草料收貯量任務;完成糧改飼面積任務。
2.質量指標。項目實施地區規模化養殖戶(肉羊年出欄100只以上、肉牛年出欄50頭以上、奶牛年存欄100頭以上)和專業收貯主體收貯量較上年度提高比例;收貯主體通過流轉土地自種、與種植戶簽訂訂單等方式收貯量占總收貯量比例。
(三)效果
1.經濟效益指標。種植優質青貯飼草料,畝均純收入較種植籽粒玉米提高比例;使用優質青貯飼草料,與未使用前或與同地區未使用的相比,綜合飼料成本下降比例。
2.服務對象滿意度。相關收貯主體、種植戶、養殖戶對糧改飼政策的滿意度。
(四)違規違紀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被監察、審計、財政監督等機構查出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一次性扣15—30分,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評分為0。
第五條 績效評價按以下程序開展:
(一)市(州)自查。市(州)農業農村部門按照評價指標內容和評價標準,組織所屬項目縣進行全面自查和自評打分,提交《貴州省糧改飼工作績效評價指標表》、自評報告和相關證明等材料。
(二)實地檢查。省農業農村廳組織成立評價組,對市(州)提交自評材料進行檢查核實。檢查核實過程中,隨機抽查項目縣(市、區)核查相關數據和工作落實情況。
(三)綜合評價。評價組綜合考慮自評打分、自評報告等材料、項目工作總結以及實地檢查等情況,按照績效評價標準進行打分。
第六條 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對提供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七條 市(州)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糧改飼工作績效評價方案,對項目縣(市、區)開展績效評價。
第八條 本辦法由省農業農村廳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貴州省糧改飼工作績效評價指標表
序號 | 評價指標 | 分值 | 指標解釋 | 評價標準 | 自評依據 | 自評 分數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
1 | 投入和 過程 | 組織領導 | 領導機制 | 3 | 是否建立糧改飼工作領導協調機制,職責是否清晰,任務是否明確 | 建立糧改飼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得1分,職責清晰得1分,任務明確得1分,否則不得分。 | ||
2 | 重視程度 | 3 | 地方政府是否重視并將糧改飼列入農牧部門年度重點工作 | 列入農牧部門年度重點工作得3分,否則不得分。 | ||||
3 | 資金管理 | 資金使用 | 4 | 資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資金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要求 | 資金管理制度健全得1分,資金使用符合有關要求得3分,存在問題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 | |||
4 | 資金到位 | 2 | 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是否全部核算發放到位 | 核發到位得2分,否則不得分。 | ||||
5 | 項目管理 | 實施方案 | 5 | 是否制定實施方案并按時報送農業部備案,實施方案是否符合糧改飼總體思路和原則、可操作性強 | 制定實施方案并按時報送備案得1分,否則不得分;實施方案符合糧改飼總體思路和原則、可操作性強得4分,存在問題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 | |||
6 | 監督管理 | 7 | 是否制定監督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全面完善,是否按計劃組織項目督導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是否細致到位,是否按要求及時報送糧改飼進度信息 | 制定監督管理制度得1分,否則不得分;制度全面完善得1分,存在問題的每發現一處扣0.2分,扣完為止;按計劃組織督導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細致到位得3分,存在問題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按要求及時報送工作進度信息得2分,否則不得分。 | ||||
7 | 培訓推廣 | 3 | 是否組織開展技術推廣服務和培訓,是否組織有關單位深入一線指導生產作業、開展技術培訓 | 組織開展技術推廣服務和培訓得1分,否則不得分;組織有關單位深入一線指導生產作業、開展技術培訓,范圍基本覆蓋項目實施區域的種養及收貯主體、效果好得2分,否則酌情扣分。 | ||||
8 | 投入和 過程 | 宣傳總結 | 宣傳報道 | 4 (+2) | 是否重視宣傳工作并積極組織媒體進行報道 | 組織媒體進行報道得2分,有關工作被省級媒體正面報道得2分,否則不得分。 本項工作設加分項2分:有關工作被中央級媒體正面宣傳報道加2分。 | ||
9 | 經驗總結 | 4 (+4) | 是否及時總結成功模式,挖掘亮點、樹立典型,是否按要求報送績效自評報告和工作總結 | 能夠及時總結成功模式,挖掘亮點、樹立典型得2分,按要求及時報送績效自評報告得1分,報送工作總結得1分,否則不得分。 本項工作設加分項4分:糧改飼典型經驗在國家層面進行推廣介紹加2分;工作成效得到省部級領導肯定批示加2分,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肯定批示加4分,批示加分不累加,最高4分。 | ||||
10 | 機制創新 | 政策聯動 | 2 | 是否在財政支持、產業扶貧等政策聯動上有新突破 | 有創新得2分,否則不得分。 | |||
11 | 激發積極性 | 2 | 是否在激發收貯主體參與積極性上有新方式 | 有創新得2分,否則不得分。 | ||||
12 | 協調發展 | 2 | 是否在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種養兩端綠色協調發展上有新手段 | 有創新得2分,否則不得分。 | ||||
13 | 其他創新 | 4 | 是否在糧改飼工作方法、制度機制等方面有其他創新 | 有創新并且取得一定效果、有實例、可復制得4分,否則不得分。 | ||||
14 | 產出 | 數量指標 | 飼草料收貯 | 10 | 是否完成飼草料收貯任務 | 完成收貯目標任務量得10分;完成數量每少3%扣1分,扣完為止。(注:每少3%扣1分指較目標少3%(含)以內扣1分,少3%至6%(含)扣2分,以此類推,下同。) | ||
15 | 糧改飼面積 | 10(+2) | 是否完成糧改飼面積任務 | 完成糧改飼面積目標任務得10分;完成數量每少3%扣1分,扣完為止。 本項工作設加分項2分:超額完成面積目標5%(含)至10%加1分,超過10%(含)以上加2分。 | ||||
16 | 產出 | 質量指標 | 養殖規模化和收貯專業化發展水平 | 8 | 項目實施地區規模化養殖場戶(肉羊年出欄100只以上、肉牛年出欄50頭以上、奶牛年存欄100頭以上)和專業收貯主體收貯量占收貯總量的比例 | 超過50%(含)以上得8分;達不到50%的,每少5%扣0.8分。 | ||
17 | 種養結合緊密度 | 5 | 收貯主體通過流轉土地自種、與種植戶簽訂訂單等方式收貯量占總收貯量比例 | 超過50%(含)以上得5分;達不到50%的,每少5%扣0.5分。 | ||||
18 | 效果 | 經濟效益 指標 | 種植效益 | 6 | 種植優質青貯飼草料,畝均純收入較種植籽粒玉米提高比例 | 提高10%(含)以上得6分;低于10%的,按提高比例除以10%乘以6分計分,未提高不得分。 | ||
19 | 養殖效益 | 6 | 使用優質青貯飼草料,較未使用前或與同地區未使用的相比,綜合飼料成本下降比例 | 下降5%(含)以上得6分;低于5%的,按下降比例除以5%乘以6分計分,未下降不得分。 | ||||
20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相關收貯主體對糧改飼政策的滿意度 | 5 | 反映相關收貯主體對糧改飼政策的滿意程度,用百分比來衡量,數據通過問卷調查形式獲得。 | 得分=調查問卷滿意度×5分。 | |||
21 | 相關種植戶和養殖戶對糧改飼政策的滿意度 | 5 | 反映相關種植戶和養殖戶對糧改飼政策的滿意程度,用百分比來衡量,數據通過問卷調查形式獲得。 | 得分=調查問卷滿意度×5分。 | ||||
22 | 扣分項 | 違規違紀 | 違規違紀 | - | 項目實施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 | 被監察、審計、財政監督等機構查出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一次性扣15-30分,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評分為0。 | ||
合計 |
注:①自評依據一欄應根據評分標準詳細說明指標完成情況和相應工作開展情況。
②請將相關證明材料隨本表一起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證明材料指為完成指標、開展工作出臺的通知、辦法、制度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工作成效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