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民政府,棗莊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大企業:
為充分發揮中醫藥在保障人民健康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推進我市中醫藥事業振興發展,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魯政發[2009]8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中西醫并重,堅持政府主導和鼓勵社會積極參與,把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作為中醫藥工作的出發點,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保持和發揚中醫藥特色優勢,推動繼承創新,促進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六位一體全面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的需求,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目標任務。用5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市建成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基本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的中醫藥服務體系。以重點專科建設為突破口,打造一批名醫、名科、名院;建立中醫藥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的有效機制;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和引進,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的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大力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努力躋身全省中醫藥強市行列。
二、建立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
(一)完善中醫醫療保健服務體系。各級要在區域衛生規劃中合理規劃和配置中醫醫療機構(包括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到2013年,建立起覆蓋城鄉的以市中醫醫院為龍頭,以區(市)中醫醫院為骨干,以綜合醫院中醫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為網絡的中醫醫療保健服務體系。
集中抓好政府主辦的中醫醫療機構建設。落實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和相關扶持政策,多渠道籌集資金,推進市、區(市)中醫醫院重點項目建設。市中醫醫院要充分發揮龍頭帶動作用,建成中醫特色突出、綜合服務功能強、專科優勢明顯的現代化綜合性中醫醫院。
大力加強綜合醫院中醫科建設。綜合醫院要按照國家標準設置中醫臨床科室和中藥房,配齊服務設施、設備和人員。中醫床位數不低于總床位數的5%,三級醫院開設中醫專業門診不少于3個,二級醫院不少于2個,中醫科要與其他臨床科室通過建立協作機制等形式提供中醫藥服務。
強化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實施中醫藥“三進”戰略,推動中醫藥服務和中醫藥知識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要設置中醫科和中藥房,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基本中醫診療器具和必備中藥;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有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執業醫師;每個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醫為主或能運用中西兩法為群眾服務的鄉村醫生,并配備必要的中醫診療器具,提供基本中醫藥服務。
(二)促進中醫醫療機構改革發展。公立中醫醫院要遵循公益性質和社會效益原則,深化運行機制改革。積極開展試點,采取適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中醫醫院補償機制,逐步解決“以藥補醫”問題。建立和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大力改進公立中醫醫院內部管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優化服務流程,規范診療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切實加強內涵建設,提高中醫藥特色服務能力。
(三)鼓勵民營中醫醫療機構發展。完善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準入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鼓勵有資質的中醫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允許符合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方便群眾就醫。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和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務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
三、加快實施名醫名科名院戰略
(一)加快培養一批知名中醫。積極參與國家和省優秀中醫臨床人才培養項目,開展多層次的名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定期開展市級名中醫藥專家評選活動,每次評選10名市級名中醫,對有突出貢獻的名中醫予以獎勵。
(二)加快打造一批中醫名科。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中醫重點專科建設的投入,在全市培育并形成專業覆蓋齊全、地區分布合理、特色優勢明顯、創新能力較強的重點專科群。大力支持國家級、省級重點中醫專科創建工作,按國家、省有關政策要求,落實配套資金和扶持政策,爭取5年內建成1—3個國家級重點中醫專科、5—10個省級重點中醫專科。
(三)加快建設一批中醫名院。加大對中醫醫療機構投入,建成一批特色優勢突出、管理服務一流、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中醫醫院。市中醫醫院要打造區域性中醫藥服務品牌。
四、大力推進中醫藥繼承與創新
(一)切實做好中醫藥繼承工作。依托現有中醫藥機構設立一批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研究室,系統整理研究當代名老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臨證經驗和技術專長。對名老中醫著書立說、傳授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給予政策支持,對名老中醫藥專家承擔傳承任務業績突出者給予表彰獎勵。對傳統制藥技術和老藥工經驗進行挖掘整理,形成規范,傳承推廣。有計劃地對民間醫藥傳統知識和技術進行系統挖掘、整理和研究。
(二)加快中醫藥科技進步與創新。市、區(市)中醫醫院要按照年業務收入的1%設立科研基金,用于中醫藥科學研究。加強專科用藥的研究開發,將療效可靠的臨床驗方進行系統整理,積極開發中藥院內制劑。要建立多領域、多學科相結合的中醫藥研究隊伍,加強對中醫治療有優勢的常見病、多發病和重大疑難疾病的研究,提升中醫臨床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注重加強中醫藥自主知識產權保護,保護各類中醫藥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等,并強化中醫藥行業技術研究、產品開發、產品出口中的知識產權管理。
五、全面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一)加強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培養和引進。全市每5年開展一次中醫藥專家評選活動,對有突出貢獻的名中醫藥專家予以表彰獎勵。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省級以上中醫藥科研(技術開發)中心、博士碩士培養點、工作站。建立多渠道人才培養投入機制,市、區(市)中醫醫院按年收入的0.5%提取人才培養專項資金,用于加強高層次中醫藥人才,特別是中青年優秀中醫藥人才和學科帶頭人的培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編制部門引進人才時要適當向中醫藥人才傾斜,并落實有關優惠政策。
(二)完善中醫藥師承教育。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制定名中醫工作室評審辦法,以名中醫工作室為依托,積極開展院內師帶徒和跨院師帶徒工作,探索不同類型的中醫藥師承教育模式,豐富中醫藥人才培養的方式和途徑。市、區(市)財政對名中醫工作室建設和名中醫開展師帶徒工作分別給予補助和適當獎勵。
(三)加快中醫藥繼續教育。完善中醫藥繼續教育制度,加強登記、考核、評估管理。建立中醫藥繼續教育基地,健全繼續教育實施網絡。做好中醫藥繼續教育專項培訓,積極承擔國家級和省級繼續教育項目。開展中醫執業醫師規范化培訓,做好全員中醫經典著作學習,重視中醫藥管理型、外向型、實用型和復合型人才培養。
(四)加強中醫藥衛生人才強基工程。市中醫醫院要對口幫扶區(市)中醫醫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區(市)中醫醫院要對口幫扶鄉鎮衛生院,為基層醫療機構培養中醫藥人才。鼓勵農村中醫藥人員參加學歷教育,鼓勵符合條件的中醫執業醫師帶徒培訓,加快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
六、著力提升中藥產業發展水平
(一)促進中藥資源的可持續發展。開展全市中藥資源普查,保護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加強道地中藥材種植規范化生產基地和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培育基地建設。支持中藥材生產企業參加GAP(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提高中藥材生產質量,確保中藥材的穩定生產供應和中藥用藥安全。
(二)培育中藥名廠、名店、名藥。加強中醫藥產業發展的統籌規劃,加快建設現代中藥技術體系和產業體系。制定有利于中藥產業發展的扶持優惠政策,突出自主創新和體制創新,理順產業鏈條。加強中藥工業技術改造,改進傳統生產工藝,提高中藥純化和提取水平。打造中藥制造名廠和中藥經營名店,形成中藥名品牌。
七、繁榮發展中醫藥文化
(一)大力推進中醫藥文化建設。切實推進中醫藥機構文化建設,大力弘揚中醫藥行業優秀傳統職業道德。重點加強中醫醫院文化建設,在辦院理念、醫院管理、人才培養、診療活動、建筑風格和服務品牌塑造等方面體現中醫藥特色,使之成為弘揚和傳播中醫藥文化的重要陣地。在全市范圍內遴選一批有較好基礎、曾對中醫藥學術與文化發展有較大影響的名人遺跡、歷史古跡,或有規模、有特色的展示場所,作為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傳承和發揚中醫藥優秀文化。
(二)切實加強中醫藥科普宣傳。建立和完善面向社會的中醫藥科學文化普及教育機制。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努力營造全社會尊重、保護中醫藥傳統知識和關心、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八、完善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一)建立和完善中醫藥事業投入和補償機制。堅持政府在中醫藥事業發展中的主導地位,各級政府要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根據事業發展需要,逐步增加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投入。將中醫醫院納入市級以上重點中醫醫院建設規劃和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重點加強建設。公立中醫醫院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原則上由本級政府承擔,公立中醫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應給予專項補助。各級財政要加大投入,重點扶持中醫藥特色服務能力建設、重點專科發展和人才培養等。
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落實政府補助政策,并在投入政策上優先向中醫醫院傾斜。各級財政要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同級財政對中醫醫院財政補償隨經濟發展水平逐年提高。研究制定有利于發揮中醫藥作用的政府補償辦法和傾斜政策,對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實行中醫藥特色服務年度績效考核,并與財政補償掛鉤,防止和杜絕“以藥養醫、以西養中”現象延續。在考核合格基礎上,同級財政給予獎勵。
根據中醫藥服務特點,建立科學的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及時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標準,體現中醫醫療服務的成本和技術勞務價值,鼓勵發揮中醫藥服務的特色優勢。對公立中醫機構業務用房基本建設項目,在土地及基本建設項目各項收費中實行優惠政策。
(二)制定鼓勵中醫藥服務的保障政策。在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研究制定引導參保人員有效利用中醫藥服務的政策措施。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社會救助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將中醫診療技術、中藥飲片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治療性醫院中藥制劑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支付范圍,并適當提高報銷比例。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使用中醫藥治療的,其醫藥費用報銷比例要比使用其他治療的提高10%以上,對住院病人采取針灸治療的報銷90%。在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對全部使用中醫藥治療的門診慢性病和住院參保人員,其醫藥費用報銷比例至少提高5%。不斷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結算辦法,通過實施總額預付、單病種結算以及人均定額結算等復合式結算辦法,鼓勵定點醫院充分使用成本低廉、利潤率高的中醫藥服務。
支持中藥制劑的研發和使用。鼓勵將名老中醫驗方開發為使用方便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處方在本醫療機構使用5年以上,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依法簡化制劑審批程序,加快審批。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批準,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可以在技術協作、對口支援的醫療機構調劑使用。
(三)堅持中醫藥同行評議。遵循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和特點,在中醫藥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科研立項、成果獎勵、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等評審或鑒定方面實行同行評議。
九、加強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切實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領導。要建立中醫藥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把中醫藥工作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考核目標,積極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各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扶持中醫藥發展。發展改革部門要將中醫藥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化資源配置,加強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原則上每個區(市)要建設一所中醫醫院。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要抓好中藥產業發展和企業技術改造與創新。科技部門要加快構建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加大對中醫藥科研立項和資金支持力度。財政部門要研究制定投入政策,對中醫藥發展給予支持,并加強資金使用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好中醫藥人才引進和學術帶頭人培養工作;負責將中醫藥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定合理的中醫醫療機構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中醫醫療機構醫療保險費用結算標準不得低于同級綜合醫院。農業部門負責中藥材種植規劃制訂和生產技術推廣,抓好中藥材規范化種植基地建設。林業部門負責制定木本中藥材發展和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培育規劃,指導木本中藥材生產和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培育,抓好木本中藥材種植和藥用野生動植物培育基地建設,加強對珍貴稀有藥材的保護。質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中醫藥技術質量標準,加強市場管理。衛生部門負責全市中醫藥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業務指導,同時履行好對中醫藥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職能。宣傳、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物價、知識產權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分工,支持中醫藥發展。
(二)加強中醫藥管理體系建設。按照中醫藥的自身特點和規律,加強中醫藥行業統一規劃和管理。健全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強化中醫藥管理隊伍建設。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配備專門的中醫藥管理人員。公立中醫醫院中醫藥人員比例要逐步達到70%以上,新進醫藥人員應以中醫藥人員為主。對區(市)級以上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的撤銷、合并、轉變性質等,要依照法定程序征求上一級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意見。各級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轉變職能,加強自身建設,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強宏觀管理和調控,嚴格中醫藥服務的各項準入制度,完善技術標準,規范中醫藥市場秩序和服務行為,嚴厲打擊非法中醫藥診療活動,嚴肅查處非法中醫藥廣告,切實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