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25號)精神,為確保全省各級政府及相關監管部門及時有效地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做好我省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面加強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將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全面加強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確保食品安全,既是當前急迫的重要工作,又是長期艱巨的重大任務。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法在總結和分析我國食品安全狀況、研究和梳理現行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針對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總結經驗教訓,依據各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做出了專門的法律規定。食品安全法的頒布施行,對于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整體水平,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作用和深遠意義。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建設責任政府的高度,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充分認識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義,把學習、宣傳食品安全法作為干部職工學習的一項重要內容,切實增強廣大監管干部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貫徹食品安全法的自覺性。
(二)認真學習,準確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實質。食品安全法針對當前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尤其是現行有關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和監管體制不夠完善的現狀,以預防為主、科學管理、明確責任、綜合治理為指導思想,完善了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強化了各方責任,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為保證食品安全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各級政府及相關監管部門要把學習食品安全法作為當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務,制訂學習規劃,采取多種方式,組織執法和從業人員全面開展學法活動。要在全面學習掌握食品安全法具體條文的基礎上,深刻領會精神實質,準確理解特點和主要內容,切實提高執法能力和依法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水平,保證法律得以全面、準確、嚴格地實施。要抓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再學習,理清食品安全法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的關系,要通過學法用法,切實做到全面掌握、綜合運用、依法行政,努力實現全省食品安全狀況的根本性好轉。
(三)廣泛宣傳,做好食品安全法施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2009年6月1日前,由各級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牽頭,協調各監管部門,組織食品監管和生產、經營企業開展以“共建和諧、確保安全”為主題的食品安全法宣傳周活動。宣傳活動要加強與經營者和消費者的互動,監督、幫助經營者完善自律制度,為經營者和消費者釋疑解惑,確保宣傳取得實效。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內容。要將宣傳工作與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廣泛的宣傳,努力使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法律知識轉化為依照食品安全法履行經營者責任和義務的行為,增強守法經營的自覺性。要廣泛發動群眾,發揮社會團體、基層群眾組織和州(地、市)、縣、鄉3級食品責任體系和州(地、市)、縣、鄉、村(牧委會)4級監管網絡的作用,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工作,倡導健康的飲食方式,增強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手段,使廣大消費者了解其享有的權益以及維護權益的途徑,為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對食品安全法的宣傳培訓教育工作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并于2009年5月25日前將方案報省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備案。
二、履行職責,加強監管,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一)進一步明確政府以及各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各級政府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確定本級衛生、農業、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既要避免職責交叉,又要防止監管空白,確保監管工作統一、協調、有效。各級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既要切實履行職責,又要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配合和協作,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實現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預警、食品檢驗等資源的整合、共享。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書面移交相關部門;對申訴舉報處理工作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要及時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相關移交、轉交材料要存檔備核;對其他部門移交屬于本部門管轄的,要按照職責及時予以查處,并建立健全登記反饋制度;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對共同負責的領域加強溝通合作,適時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努力實現食品生產經營各監管環節之間的無縫銜接。要嚴格執行案件移送管轄的有關規定,共同確保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執行。要采取專項督查、日常檢查等多種方式,強化對食品安全法貫徹實施工作的督促檢查。
(二)全面推進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各級政府要建立并執行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度,督促有關監管部門依法履職,嚴肅查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各級監管部門要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快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在分解職責、明確責任的基礎上,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行使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的評議考核,對不作為、亂作為行為要嚴肅追究、依法懲處。要及時總結監管部門法律執行情況,適時組織開展有關執法情況自查,研究解決法律執行中的問題,及時改進監管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切實承擔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嚴肅查處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行為。
三、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切實推進依法行政
(一)認真做好相關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各級政府及相關監管部門要以食品安全法的出臺為契機,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對現行與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規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進行清理,及時修訂、廢止與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不一致的內容,確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致性。清理結果要適時向社會進行公開通報。
(二)切實做好部門監管措施與食品安全法的銜接工作。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避免出現監管斷層和監管真空。各級政府要強化工作措施,尤其要加強食品監管法制工作,確保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措施落實到位。各級監管部門要依據各自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際需要,盡快依法制定并逐步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確保食品安全法有關制度得到切實執行。要以食品安全法為依據,逐步完善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的食品安全制度體系。
(三)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抓好各項制度的修訂工作,組織專門力量廣泛開展調研,認真研究食品安全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化妝品)、農畜產品、餐飲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管等制度。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機制,規范部門聯合執法程序、修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報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等,努力使食品監管工作更加符合我省實際,更具操作性。
四、突出重點,加大力度,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一)關于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衛生部等9部門聯合下發的《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堅持開展打擊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嚴查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整治超過標準規定的范圍、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二)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奶站清理整頓,嚴格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制度,對達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責令停業整頓或取締。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違禁物質的行為。全面開展農獸藥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普通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的行為。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藥產品行為。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豬肉產品中喹噁啉類、硝基咪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磺胺類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檢測力度。打擊禽畜養殖、水產養殖(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查處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志的行為。
(三)關于食品生產和進出口環節專項整治工作。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取締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非法食品加工企業。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重點整頓小企業、小作坊,解決行業內影響食品安全的普遍問題。全面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監管,監督企業建立落實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完善食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與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打擊食品非法進出口行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獲得衛生注冊登記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
(四)關于食品流通環節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查處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集中開展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市場和季節性、節日性和旅游景點、重大活動區域食品市場的專項執法檢查。加大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關系密切品種的監管力度,重點抓好糧、油、肉、蔬菜、醬油、食醋、禽蛋制品、飲料、糕點、酒類、水產品、豆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邊銷茶及兒童食品等食品的監管,推行食品準入制度,保障食品質量;加大對城鄉結合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商店、小食雜店等經營者的監管力度,嚴格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嚴厲打擊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霉變、病死畜禽肉制品、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為。
(五)關于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治工作。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加大對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
(六)關于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私屠濫宰違法行為和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的行為,規范活禽屠宰。加大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督力度,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畜禽產品流入市場。
(七)關于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專項整治工作。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的行為和違規生產經營保健品和偽造、冒用保健品標簽標識的行為。嚴查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25號)精神,為確保全省各級政府及相關監管部門及時有效地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做好我省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面加強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將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全面加強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確保食品安全,既是當前急迫的重要工作,又是長期艱巨的重大任務。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法在總結和分析我國食品安全狀況、研究和梳理現行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針對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總結經驗教訓,依據各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做出了專門的法律規定。食品安全法的頒布施行,對于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整體水平,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作用和深遠意義。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建設責任政府的高度,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充分認識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義,把學習、宣傳食品安全法作為干部職工學習的一項重要內容,切實增強廣大監管干部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貫徹食品安全法的自覺性。
(二)認真學習,準確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實質。食品安全法針對當前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尤其是現行有關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和監管體制不夠完善的現狀,以預防為主、科學管理、明確責任、綜合治理為指導思想,完善了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強化了各方責任,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為保證食品安全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各級政府及相關監管部門要把學習食品安全法作為當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務,制訂學習規劃,采取多種方式,組織執法和從業人員全面開展學法活動。要在全面學習掌握食品安全法具體條文的基礎上,深刻領會精神實質,準確理解特點和主要內容,切實提高執法能力和依法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水平,保證法律得以全面、準確、嚴格地實施。要抓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再學習,理清食品安全法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的關系,要通過學法用法,切實做到全面掌握、綜合運用、依法行政,努力實現全省食品安全狀況的根本性好轉。
(三)廣泛宣傳,做好食品安全法施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2009年6月1日前,由各級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牽頭,協調各監管部門,組織食品監管和生產、經營企業開展以“共建和諧、確保安全”為主題的食品安全法宣傳周活動。宣傳活動要加強與經營者和消費者的互動,監督、幫助經營者完善自律制度,為經營者和消費者釋疑解惑,確保宣傳取得實效。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內容。要將宣傳工作與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廣泛的宣傳,努力使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法律知識轉化為依照食品安全法履行經營者責任和義務的行為,增強守法經營的自覺性。要廣泛發動群眾,發揮社會團體、基層群眾組織和州(地、市)、縣、鄉3級食品責任體系和州(地、市)、縣、鄉、村(牧委會)4級監管網絡的作用,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工作,倡導健康的飲食方式,增強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手段,使廣大消費者了解其享有的權益以及維護權益的途徑,為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對食品安全法的宣傳培訓教育工作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并于2009年5月25日前將方案報省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備案。
二、履行職責,加強監管,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一)進一步明確政府以及各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各級政府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確定本級衛生、農業、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既要避免職責交叉,又要防止監管空白,確保監管工作統一、協調、有效。各級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既要切實履行職責,又要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配合和協作,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實現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預警、食品檢驗等資源的整合、共享。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書面移交相關部門;對申訴舉報處理工作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要及時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相關移交、轉交材料要存檔備核;對其他部門移交屬于本部門管轄的,要按照職責及時予以查處,并建立健全登記反饋制度;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對共同負責的領域加強溝通合作,適時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努力實現食品生產經營各監管環節之間的無縫銜接。要嚴格執行案件移送管轄的有關規定,共同確保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執行。要采取專項督查、日常檢查等多種方式,強化對食品安全法貫徹實施工作的督促檢查。
(二)全面推進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各級政府要建立并執行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度,督促有關監管部門依法履職,嚴肅查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各級監管部門要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快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在分解職責、明確責任的基礎上,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行使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的評議考核,對不作為、亂作為行為要嚴肅追究、依法懲處。要及時總結監管部門法律執行情況,適時組織開展有關執法情況自查,研究解決法律執行中的問題,及時改進監管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切實承擔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嚴肅查處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行為。
三、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切實推進依法行政
(一)認真做好相關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各級政府及相關監管部門要以食品安全法的出臺為契機,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對現行與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規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進行清理,及時修訂、廢止與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不一致的內容,確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致性。清理結果要適時向社會進行公開通報。
(二)切實做好部門監管措施與食品安全法的銜接工作。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避免出現監管斷層和監管真空。各級政府要強化工作措施,尤其要加強食品監管法制工作,確保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措施落實到位。各級監管部門要依據各自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際需要,盡快依法制定并逐步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確保食品安全法有關制度得到切實執行。要以食品安全法為依據,逐步完善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的食品安全制度體系。
(三)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抓好各項制度的修訂工作,組織專門力量廣泛開展調研,認真研究食品安全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化妝品)、農畜產品、餐飲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管等制度。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機制,規范部門聯合執法程序、修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報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等,努力使食品監管工作更加符合我省實際,更具操作性。
四、突出重點,加大力度,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一)關于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衛生部等9部門聯合下發的《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堅持開展打擊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嚴查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整治超過標準規定的范圍、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二)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奶站清理整頓,嚴格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制度,對達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責令停業整頓或取締。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違禁物質的行為。全面開展農獸藥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普通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的行為。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藥產品行為。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豬肉產品中喹噁啉類、硝基咪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磺胺類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檢測力度。打擊禽畜養殖、水產養殖(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查處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志的行為。
(三)關于食品生產和進出口環節專項整治工作。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取締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非法食品加工企業。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重點整頓小企業、小作坊,解決行業內影響食品安全的普遍問題。全面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監管,監督企業建立落實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完善食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與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打擊食品非法進出口行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獲得衛生注冊登記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
(四)關于食品流通環節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查處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集中開展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市場和季節性、節日性和旅游景點、重大活動區域食品市場的專項執法檢查。加大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關系密切品種的監管力度,重點抓好糧、油、肉、蔬菜、醬油、食醋、禽蛋制品、飲料、糕點、酒類、水產品、豆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邊銷茶及兒童食品等食品的監管,推行食品準入制度,保障食品質量;加大對城鄉結合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商店、小食雜店等經營者的監管力度,嚴格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嚴厲打擊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霉變、病死畜禽肉制品、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為。
(五)關于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治工作。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加大對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
(六)關于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私屠濫宰違法行為和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的行為,規范活禽屠宰。加大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督力度,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畜禽產品流入市場。
(七)關于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專項整治工作。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的行為和違規生產經營保健品和偽造、冒用保健品標簽標識的行為。嚴查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