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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質檢食監〔2007〕461號)【2010-02-27廢止】

   2010-05-13 626
核心提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認真貫徹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認真貫徹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現場會的會議精神,迅速落實質檢系統貫徹浙江現場會精神電視電話會的部署要求,根據前一階段各地開展全國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成果和經驗,現就下一階段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寧缺勿濫,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在專項整治特殊時期,總局決定市場準入工作采取 “兩擴兩縮”政策:即擴大參加市場準入工作審查人員范圍,授權質檢系統內質檢機構的食品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直接參加生產許可證的審查工作;擴大企業產品出廠檢驗的方式,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企業可以自行檢驗也可以委托指定的檢驗機構或聯合實驗室進行檢驗;縮短現場核查時限,要求在企業能夠接受審查的3日內(原來是20日內)完成企業必備條件和出廠檢驗能力現場核查;縮短發證檢驗時限,要求檢驗機構自接到樣品5日內(原來是15日內)完成產品的發證檢驗及出具檢驗報告工作。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認真貫徹執行總局上述規定,提高市場準入工作效率,加大工作力度和加快工作進度。同時,必須嚴格堅持食品市場準入“四個不得”,即不得突擊發證、不得隨意降低標準、不得搞地方保護、不得照顧人情,確保高質量完成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生產許可證。

  (一)明晰任務,盡快確定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數目和對象。各地要嚴格把握市場準入條件,在全面摸排的基礎上,審慎確定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數量,達不到市場準入條件的不要計入企業數量。各省級局必須于10月25日前全部摸清本轄區內未發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底數和具體名單,確定本轄區市場準入工作攻堅對象。對目前仍未獲證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縣(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主動與企業進行溝通,積極解決和答復在申請市場準入中的問題和疑難,確保成熟一個準入一個。

  (二)加快進度,新實施市場準入管理的食品種類要加快發證。各地要加強對2006年以來新納入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種類的發證工作,要積極督促達到市場準入要求的企業盡快申辦生產許可,力爭在11月底前獲得市場準入資格并在包裝上加貼加印QS標志,確保獲得市場準入資格的企業產品能夠滿足市場供應需求。

  (三)抓住重點,率先實現規模以上食品企業全部準入。規模以上食品企業的市場占有率高,其獲證情況直接影響專項整治工作成效,直接影響社會各界對市場準入制度的直觀印象。各省級局必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本轄區內規模以上食品企業的發證工作,并督促獲證企業盡快在產品上全部加貼加印QS標志。總局將對規模以上食品企業市場準入工作進展遲緩的省(區、市)進行檢查和督辦,同時對各市場準入專業技術委員會加強考核,對不能勝任的專業技術委員會堅決予以淘汰。

  (四)以點帶面,獲證企業的所有產品要全部納入市場準入。各地要對本轄區內已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所有企業逐個進行排查,認真檢查其生產許可證是否覆蓋了其所有的加工食品品種,做好拾遺補漏工作。對其現有生產許可證未包括的食品品種,可通過簡化現場核查程序、辦理擴項手續等方式,變更或發放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使企業的產品全部達到有證生產,并全部加貼加印QS標志。對獲證企業未印有QS標志的已印包裝,可先通過粘貼QS標志等方式進行過渡。

  (五)嚴格標準,不夠市場準入條件的小作坊堅決不轉小企業。各地在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過程中,不得盲目追求發證企業數量。不夠條件的食品小作坊絕不能轉為食品小企業,絕不能先發證后規范。對那些不夠市場準入條件的小作坊,要嚴格執行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按照對食品小作坊的要求嚴格監管。

  (六)重點突破,提前完成16類食品“雙百”目標。此次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專項整治行動的一個重要任務是要徹底解決嬰幼兒配方乳粉、小麥粉、大米、醬油、醋、滅菌乳、巴氏殺菌乳、碳酸飲料、礦泉水、純凈水、方便面、餅干、冷凍飲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問題。為此,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這16類食品的整治力度,堅決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的食品企業,堅決查處不具備質量安全承諾書的食品小作坊,確保在10月底前,提前實現這16類食品的“雙百”目標。是食品企業的,必須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生產許可證三證齊全;是食品小作坊的,必須具備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并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

  二、全面排查,食品小作坊要全部納入監管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緊緊抓住這次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機遇,借勢發力,用足政策,特別是要用好《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全面徹底地深入開展食品小作坊治理,加快建立和完善以質量安全承諾書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小作坊監管體系,加快實現小作坊監管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明確對象,食品小作坊要全部納入有效監管。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按照總局對食品小作坊的界定范圍,對暫時達不到市場準入條件,又獲得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的食品生產加工單位和個人,要全部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并實施嚴格監管。對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不全或者兩者全無的,各地必須全部登記造冊,及時移送相關部門并報地方政府。對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不全但又確有意愿改善生產加工條件的,要明確整改期限,積極采取幫扶措施,督促盡快申領相關證照;對拒不如期申領或者規定期限內申領不到相關證照的,應建議相關部門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堅決予以查處取締。

  (二)強化責任,全部建立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按照總局要求與本轄區內所有符合條件的食品小作坊100%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所有承諾書必須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食品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的統一格式和統一內容按《全國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細則》的要求執行,承諾書的樣式、規格、字體、顏色、外框等具體要求按附件執行。質量安全承諾書由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總局的具體規定統一印發,并由基層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監管部門”欄加蓋公章,在小作坊生產場所的醒目位置懸掛。

  (三)健全和完善監管檔案,加快對食品小作坊的規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為進一步全面加強食品小作坊監管,各省局在全面摸清本轄區內所有食品小作坊數量和具體名單的基礎上,應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監管信息電子檔案,并根據日常監管情況進行動態更新。電子檔案主要內容包括小作坊名稱、地址、作坊主、生產產品種類、銷售范圍、簽訂承諾書日期、巡查記錄、強制檢驗狀況、年審狀況等。總局將加快開發全國食品小作坊監管信息系統,加快對食品小作坊的規范化監管。

  (四)嚴格執行區域限售制度,小作坊產品要明示銷售區域。各地在執行限制食品小作坊銷售區域工作中,應以方便小作坊所在地群眾日常生活為原則。小作坊產品的銷售范圍應限制在鄉鎮級行政區域,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加強日常監管,防止小作坊產品進入商場、超市銷售。為加強食品小作坊自律和社會監督,食品小作坊應在其產品最小銷售包裝的顯著位置,明示其產品銷售的限制區域,注明“本產品僅限在XXX地區銷售”等內容。

  (五)實行小作坊產品簡單包裝制度,防止其冒充獲證產品。食品小作坊產品的包裝以滿足食品安全衛生要求即可,不應層層包裝,特別是避免裝幀華美的包裝。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加強對小作坊產品包裝的監管,防止其喬裝打扮,避免廣大消費者誤解。小作坊產品的標識內容主要包括產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小作坊名稱和地址、銷售范圍,不得含有夸大或故意美化其產品特性的內容。

  (六)加快建立和完善臺帳制度,加強對小作坊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管理。溯源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各地應按照總局的統一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臺帳制度,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建設。要監督食品小作坊嚴格執行原、輔料使用臺帳制度,建立原輔料進廠索證索票制度。要監督食品小作坊嚴格執行成品供銷臺帳,保證批批去向可查,確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可以有效追蹤溯源。

  三、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下一階段工作進度要求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按照總局的統一部署,認真按進度要求如期完成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下一階段的各項工作,確保全國步調一致。

  10月25日前,全部確定本轄區內所有未獲證食品生產企業數量及具體名單。

  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本轄區內規模以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市場準入并加貼加印QS標志;全部完成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專項整治的“雙百”目標;食品企業市場準入達到90%以上;食品小作坊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達到90%以上。

  11月30日前,食品企業市場準入比率必須達到95%以上,力爭達到100%;食品小作坊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達到95%以上,力爭達到100%;食品小作坊基本安全衛生條件限期改造基本完成。

  12月15日前,基本建立食品小作坊的臺帳制度。

  四、加大監管力度,確保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要繼續堅持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靠前指揮,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線督戰,既推動當前突出問題的解決,又著眼建設長遠工作機制,為標本兼治打好基礎。各地要進一步下移監管重心,向基層傾斜各項保障措施,切實加強基層機構和隊伍的能力建設。要徹底摸清監管底數,全面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要進一步強化對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齊全的食品企業和具備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質量安全承諾書的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監管。要不斷健全和完善巡查、回訪、監督抽查、強制檢驗、整改復查、風險預警、食品召回等各項監管制度,嚴格執行各項監管規定,確保各項監管措施落實到位。

  總局將按照國務院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關于督查工作的整體部署,到各地就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各項工作有效落實,更好更快地實現全國生產加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各項目標,堅決打贏這場特殊的戰役。

  附件:1.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式樣

  2.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印發要求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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