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壇市清理壓縮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實施方案
為優化我市生豬屠宰行業布局,提升機械化、規模化水平,促進生豬屠宰行業健康發展,根據《江蘇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2010-2015)》和常州市有關文件要求,決定對全市現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進行清理壓縮,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關于印發常州市2010年六十項重點工程(工作)的通知》(常發〔2009〕27號)、《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換證結果的公告》(常政發〔2010〕159號)的要求,在2010年底前,全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應從現有的20家調整壓縮到12家。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金壇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清理壓縮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市長許小波任組長,市政府辦副主任岳惠劍、市商務局局長韓雪琴任副組長,市商務、農林、環保、工商、衛生、公安、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清理壓縮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
(二)按照“地方政府負責、部門協調配合”的原則,各鎮(區)是該項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屠宰企業清理壓縮工作。在壓縮現有定點屠宰廠(場)過程中,要堅持做好宣傳疏導工作,正確處理各方面利益關系,及時化解矛盾,實施平穩過渡,確保社會穩定。
三、部門職責
(一)商務部門:牽頭組織清理壓縮工作,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省規劃要求,綜合運用法律、技術等手段,淘汰達不到安全生產標準和環境保護要求的落后產能,推動屠宰行業技術進步,推行機械化屠宰、標準化管理、規模化和品牌化經營,強化定點屠宰企業履行出廠肉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農林部門:依據《動物防疫法》,負責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防疫條件進行督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發放動物防疫合格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發放動物防疫合格證并責令其限期整改,使之達到相關要求。對于關閉的屠宰企業,要及時撤回派駐的檢疫檢驗人員。
(三)環保部門:依據《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生豬屠宰企業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污染物排放未達標,且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要責令其限期停產整改。
(四)工商部門:參與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審核,根據常州市核發的屠宰廠(場)定點資質的相關文件,核發或注銷營業執照。嚴格市場準入制的管理,對上市肉品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及時查處市場銷售的非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生豬產品。
(五)衛生部門:負責對定點屠宰企業的衛生狀況,以及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等進行監督檢查。
(六)公安部門:負責維護清理壓縮工作秩序,對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查處。
(七)質監部門:根據生豬屠宰企業國家標準(GB50317-2000),指導屠宰企業分步實施;加強對肉制品生產企業原料肉采購的監督檢查。
(八)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嚴肅查處采購、使用私宰肉、病死肉及其它不合格肉品的違法行為。
四、工作步驟
全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清理壓縮工作,從2010年12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結束,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調查摸底(12月1日-12月5日)。各鎮(區)和相關職能部門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形成落實保障措施。
(二)第二階段:宣傳動員(12月6日-12月10日)。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做好宣傳疏導工作,本著對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高度負責的態度,完善屠宰企業壓縮后續保障措施。
(三)第三階段:全面實施(12月11日-12月25日)。各鎮(區)做好生豬屠宰分流工作,引導肉品經營戶到附近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生豬,確保肉品市場繁榮。
(四)第四階段:檢查驗收(12月26日-12月31日)。在各鎮(區)開展自查的基礎上,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清理壓縮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迎接常州市考核的準備。
五、工作要求
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清理壓縮工作,是屠宰行業發展的一件大事,關系全市人民的肉品消費安全和社會和諧,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 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采取切實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提高思想認識。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電臺等多種媒體,深入宣傳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導群眾特別是相關從業人員樹立全局意識,自覺服從大局,主動做好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清理壓縮工作。
(二)抓住有利契機,整合各種資源。要充分運用兼并、重組等多種方式,結合實際,整合生豬屠宰資源,引導和扶持生豬屠宰加工龍頭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推動我市生豬屠宰行業向機械化、規模化、品牌化方向發展。
(三)積極探索經驗,建立長效機制。要把清理壓縮工作同構建我市生豬屠宰管理的長效機制結合起來,切實強化生豬屠宰企業的規范化管理,加強屠宰企業制度化建設,提高我市對生豬屠宰行業管理的整體水平。
(四)開展聯合執法,打擊非法經營。各職能部門要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因屠宰廠(場)關閉后出現的私屠濫宰生豬、病死豬等違法行為。暴力抗法、阻擾執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懲,確保全市定點屠宰秩序,保障上市肉品質量安全。
(五)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安全穩定。各鎮(區)要認真研究有關政策和措施,確保清理壓縮工作順利進行。制定落實豬肉市場供應應急預案,防止清理壓縮后部分地區出現暫時的“買肉難”或“屠宰難”現象;重點做好相關失業人員的就業培訓和安置工作,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妥善處理各種矛盾和問題,確保市場和社會穩定。
金壇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12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