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質監局、新區食藥局、審查中心及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食品生產監管體系,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質量,嚴格準入標準,市局組織制定了《其他食品(烘焙食品專用油)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細則自2013年11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其他食品(烘焙食品專用油)生產許可證
審查細則
一、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烘焙食品專用油是指以食用植物油為主要原料、添加水(或不添加)及其他輔料,經加熱溶解、乳化、過濾、灌裝等工藝制成的產品。
在生產許可證上應注明獲證產品名稱及其申證單元,即其他食品(烘焙食品專用油),其產品類別編號為2801。
二、 基本生產工藝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1.基本生產工藝流程
a) 烘焙專用油(不加水型)生產工藝流程
b) 烘焙專用油(加水型)生產工藝流程

2、關鍵控制環節
① 原料、食品添加劑選擇
② 配料
③ 乳化條件
④加水量(加水型)
3、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①原料控制
②酸價、過氧化值超標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烘焙食品專用油生產企業應當具備必備的生產環境,生產區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生產車間必須具有通風、照明設施;有與生產設備、設施相適應的工藝流程,其工藝布局合理,避免有交叉污染;有與生產相適應的原輔料庫、生產車間、成品庫等生產場所。生產場所必須設有與車間人數相適應的洗手、更衣和清洗、消毒等衛生設施;車間入口處應設有非手動開關洗手設施和鞋靴消毒設施;應設有與門聯動的風幕防止蚊、蟲、蠅及其他害蟲的侵入。車間內要有相應的排水設施,地面、墻壁、天花板須平整,要便于清洗或清理。車間內門窗須完好、嚴密,采用不變形材料制作。生產車間應設有空氣消毒的紫外消毒燈或臭氧發生器。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烘焙食品專用油的必備生產設備包括:⑴水處理設備;⑵乳化釜;⑶過濾器;⑷灌裝機;⑸加熱冷卻裝置。
四、產品相關標準
GB2716《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LS/T3218《起酥油》;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烘焙食品專用油的原輔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有關規定。生產用水必須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對使用的原輔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產品。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一)分析天平(0.1mg);(二)干燥箱;(三)滴定裝置;(四)酶標儀;(五)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六)滅菌鍋;(七)微生物培養箱;(八)熒光燈。
七、檢驗項目
烘焙食品專用油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出廠檢驗按照下列表中列出的相應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中標有“*”標記的,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
表1 烘焙食品專用油質量檢驗項目表
備注:產品發證檢驗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照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的全部項目進行檢驗。
七、抽樣方法
在企業的成品庫內,按照產品執行標準,每個標準隨機抽取1種產品進行發證檢驗。所抽樣品須為同一批次保質期內的產品,抽樣基數不少于50桶,且總量不少于80 kg,每批次抽樣樣品數量為不少于2kg,分成2份,1份檢驗,1份備查。樣品確認無誤后,由抽樣人員與被抽查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場封存樣品,并加貼封條,封條上應有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及抽樣日期。
為進一步完善食品生產監管體系,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質量,嚴格準入標準,市局組織制定了《其他食品(烘焙食品專用油)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細則自2013年11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其他食品(烘焙食品專用油)生產許可證
審查細則
一、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烘焙食品專用油是指以食用植物油為主要原料、添加水(或不添加)及其他輔料,經加熱溶解、乳化、過濾、灌裝等工藝制成的產品。
在生產許可證上應注明獲證產品名稱及其申證單元,即其他食品(烘焙食品專用油),其產品類別編號為2801。
二、 基本生產工藝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1.基本生產工藝流程
a) 烘焙專用油(不加水型)生產工藝流程

b) 烘焙專用油(加水型)生產工藝流程

2、關鍵控制環節
① 原料、食品添加劑選擇
② 配料
③ 乳化條件
④加水量(加水型)
3、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①原料控制
②酸價、過氧化值超標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烘焙食品專用油生產企業應當具備必備的生產環境,生產區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生產車間必須具有通風、照明設施;有與生產設備、設施相適應的工藝流程,其工藝布局合理,避免有交叉污染;有與生產相適應的原輔料庫、生產車間、成品庫等生產場所。生產場所必須設有與車間人數相適應的洗手、更衣和清洗、消毒等衛生設施;車間入口處應設有非手動開關洗手設施和鞋靴消毒設施;應設有與門聯動的風幕防止蚊、蟲、蠅及其他害蟲的侵入。車間內要有相應的排水設施,地面、墻壁、天花板須平整,要便于清洗或清理。車間內門窗須完好、嚴密,采用不變形材料制作。生產車間應設有空氣消毒的紫外消毒燈或臭氧發生器。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烘焙食品專用油的必備生產設備包括:⑴水處理設備;⑵乳化釜;⑶過濾器;⑷灌裝機;⑸加熱冷卻裝置。
四、產品相關標準
GB2716《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LS/T3218《起酥油》;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烘焙食品專用油的原輔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有關規定。生產用水必須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對使用的原輔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產品。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一)分析天平(0.1mg);(二)干燥箱;(三)滴定裝置;(四)酶標儀;(五)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六)滅菌鍋;(七)微生物培養箱;(八)熒光燈。
七、檢驗項目
烘焙食品專用油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出廠檢驗按照下列表中列出的相應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中標有“*”標記的,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
表1 烘焙食品專用油質量檢驗項目表
序號 | 檢驗項目 | 發證 | 監督 | 出廠 | 備注 |
1 | 感官 | √ | √ | √ | |
2 | 水分及揮發物 | √ | √ | √ | |
3 | 酸價 | √ | √ | √ | |
4 | 過氧化值 | √ | √ | √ | |
5 | 銅 | √ | √ | √ | 可委托 |
6 | 總砷 | √ | √ | √ | 可委托 |
7 | 鉛 | √ | √ | √ | 可委托 |
8 | 黃曲霉毒素B1 | √ | √ | √ | |
9 | 苯并(a)芘 | √ | √ | √ | |
10 | 菌落總數 | √ | √ | √ | |
11 | 大腸菌群 | √ | √ | √ | |
12 | 霉菌 | √ | √ | √ | 可委托 |
13 | 致病菌 | √ | √ | √ | 可委托 |
14 | 食品添加劑 | √ | √ | * | |
15 | 標簽 | √ | √ | ||
16 | 企標有規定的其它項目 | √ | √ | * |
備注:產品發證檢驗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照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的全部項目進行檢驗。
七、抽樣方法
在企業的成品庫內,按照產品執行標準,每個標準隨機抽取1種產品進行發證檢驗。所抽樣品須為同一批次保質期內的產品,抽樣基數不少于50桶,且總量不少于80 kg,每批次抽樣樣品數量為不少于2kg,分成2份,1份檢驗,1份備查。樣品確認無誤后,由抽樣人員與被抽查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場封存樣品,并加貼封條,封條上應有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及抽樣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