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司所在區域內的環境因素、危險源進行識別和風險評價并明確它們的識別和評價步驟;
明確各自的評價標準,以便有效地評價出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職業安全風險,并以此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2、范圍
公司所在區域及服務過程的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和評價以及控制措施。
3、定義
環境因素:指公司在生產或服務過程中能與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重要環境因素:指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環境影響的因素。
危險源: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重大風險:是指組織通過風險評價,確定的不可容許或不可接受的風險。
4、職責
4.1管理部負責組織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和風險評價以及控制策劃工作。
4.2其他部門配合并參與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和風險評價以及控制策劃工作。
5、工作程序
5.1識別環境因素、危險源的步驟
a、確定公司的辦公及服務過程
b、確定該過程伴隨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
c、確定環境影響、風險危害
5.2環境因素、危險源的分類
a、廢水、粉塵、噪聲、固體廢棄物排放或處置
b、能源、資源、原材料消耗
c、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d、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e、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
f、心理、生理性危害性因素
g、行為性危害因素
h、相關方的環境、危險問題及要求
5.3確定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依據
a、客觀存在或潛在的對特定工作環境產生影響;對參與人員的安全、健康形成危害的事故/事件。
b、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要求
c、積極的或負面的影響
d、相關方的要求
e、其他
5.4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和與其控制策劃的時機
5.4.1公司環境、OHS管理體系建立之初進行初始狀態評審時。
5.4.2以各職能部門為對象,每年12月份在設定第二年的環境、OHS目標前進行。
5.4.3在相關法規變更,公司的產品類型、生產工藝、影響環境的重要原材料、運行條件,以及相關方的要求等情況發生變化時,可適時進行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和與其有關的再次策劃。
5.4.4 在新建工作場所進行投產前控制策劃。
5.5環境因素、危險源識別的方法
管理部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通過培訓的方式向大家講解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方法;
然后由生產部組織生產車間及職能部門負責人對其人員通過生產工藝流程調查、現場觀察和現場詢問的方法獲得生產部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
最后由管理部綜合統計、登記以獲得公司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清單。
5.5.1識別范圍包括:
a、向大氣的排放
b、向水體的排放
c、廢棄物的管理
d、對土壤的污染
e、原材料使用的資源利用
f、公司生產場所
g、各區域平面布局
h、組織的活動(包括臨時工作任務、相關方的活動)
i、生產設備、裝置
j、應急設施
k、各項制度(工時制度、女職工勞保、體力勞動強度等)
l、外出工作人員、外來工作人員的活動
5.5.2各部門在識別環境因素、危險源時須按以下要求進行:
a、考慮過去、現在、將來三個時間段
b、考慮正常、異常及緊急三種狀態
c、考慮公司可施加影響的相關方(承包商、供應商、回收商)的業務活動
5.6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
5.6.1由管理部組織各部門人員進行識別的培訓。
5.6.2管理部組織各部門對辦公及服務過程等有關活動中的環境因素及危險源進行逐項識別。
5.6.3管理部負責對各部門識別的環境因素及危險源進行統計分析和整理,并識別各重大因素中能夠控制或可望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和OHS危險源。
5.7環境因素和危險源評價
管理部負責對各部門識別的環境因素及危險源進行統計和分析,整理好后填入相應的《環境因素識別評價表》和《危險源識別評價表》,召集各部門有關人員按照公司制定的環境因素評價標準和風險等級確定規定的相關要求進行評價,具體按以下方法實施:
5.7.1環境因素
5.7.1.1環境因素評價標準:
評價因子的規定:
a、環境因素發生的頻次
b、影響范圍
c、影響的連續性或可恢復性
d、公眾關注的程度
e、生產量/每天
f、資源消耗/每月
5.7.1.2評價因子分值的設定: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及有關活動特定環境產生影響的范圍,對每個評價因子分值分為三級即1-3分,分值越高環境影響越重,環境因子的重要性越高。
5.7.1.3重要環境因素的評分方法:
將每一環境因素的評價的因子按公式Σ=a+b+c+d+e+f進行評分
a | b | c | d | e | f | ||||||
發生頻次 | 得分 | 影響范圍 | 得分 | 連續性或可恢復性 | 得分 | 公眾關注度 | 得分 | 產生量 | 得分 | 資源消耗 | 得分 |
連續發生 | 3 | 地區 | 3 | 施工存在不可恢復(不可) | 3 | 地區關注 | 強 3 | 大 | 3 | 較大 | 3 |
間歇發生 | 2 | 周邊社區 | 2 | 時間較長(一般) | 2 | 周邊社區 | 一般 2 | 中 | 2 | 一般 | 2 |
偶然發生 | 1 | 場界內部 | 1 | 停止活動恢復(良好) | 1 | 場內有關方 | 弱 1 | 小 | 1 | 小 | 1 |
環境因素的排序及控制方法:
本公司目前暫按三個檔次進行:
1級 Σ≥15 重要環境因素
2級 15>Σ≥10 一般環境因素
3級 Σ<10 可忽約環境因素
5.7.1.4 重要環境因素的確定:
1級、在一年內對同一事件相關方有效投訴三次以上規定、曾經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至今未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5.7.2危險等級的確定
5.7.2.1以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以事故發生的頻繁程度(E)及事故發生的后果(C)作為基本評判因子,風險值的計算按D = L X E X C公式進行,具體見表1、表2、表3及表4。
表1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
分數值 |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以預料 |
6.0 | 相當可能 |
3.0 | 可能、但不經常發生 |
1.0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
0.2 | 極不可能 |
0.1 | 實際不可能 |
表2 事故發生的頻繁程度(E)
分數值 | 事故發生的頻繁程度 |
10 | 連續暴露 |
6.0 | 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
3.0 | 每周一次,或偶爾暴露 |
1.0 | 每月一次暴露 |
0.5 | 每年幾次暴露 |
0.2 | 非常罕見的暴露 |
0.1 | 實際不可能 |
表3 事故發生的后果(C)
分數值 | 事故發生的后果 |
100 | 大災難、出現多人死亡 |
40 | 災難、數人死亡 |
15 | 非常嚴重、一人死亡 |
7 | 嚴重、人員重傷 |
3 | 重大、人員致殘、輕度職業病 |
1 |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健康、安全要求 |
表4 風險級別的含義
風險級別 | 風險級別的含義 |
1級風險(D> 320即為不可容許風險) | 事故潛在的危害性很大,非難以控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已極大,一旦發生事故將會造成多人傷亡的風險 |
2級風險(160>D <320為重要風險) | 事故潛在的危害性很大,非難以控制,發生頻率較高或可能性較大,容易發生重傷或多人傷害;或者會造成多人死亡,但事故發生可能性一般的奉賢 粉塵、噪音、毒物作業危害程度分級達3、4級者 |
3級風險(70為中度風險) | 雖然導致重大傷害事故的可能性小,但經常發生事故或未遂過失,潛在有傷亡事故發生的危險 粉塵、噪音、毒物作業危害程度分級達1、2級者,高溫作業危害程度分級達3、4級者 |
4級風險(20>D <70為可容許風險) | 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雖然重傷可能性極小,但有可能發生一般傷害事故的風險 高溫作業危害程度分級達1、2級者;粉塵、噪音、毒物作業危害程度分級為安全作業,對職工休息和健康有影響者。 |
5級風險(D <20可忽略風險) | 危險性小,不會傷人的風險 |
5.7.2.2重大危險源的確定:
1級為不可允許風險、2級確定為重要危險源
5.7.2.3下述情況可直接確定為重大危險源:
a、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
b、同一事件,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三次以上的
c、曾經發生過事故,至今未采取防范、控制措施的
d、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5.8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登記
管理部負責將確定的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OHS風險分別登記到重要環境因素及危險源清單中。
5.9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風險的控制策劃
根據環境因素和風險的評價結果,策劃其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5.9.1制定環境、OHS目標
5.9.2 制定環境、OHS管理方案
根據評價的結果,對重要環境因素及危險源的1級及特定的重要單項按以下要求的其中一項或多項同時控制:
根據有關標準確定控制指標,接受當地環境部門的定期監測。制定管理方案,公司內主管部門監視測評。
5.9.3運行控制
管理部根據有關國家/地方/行業標準及具體情況,對重要環境因素、重大危險源中連續存在的環境污染物及連續暴露安全風險,組織有關主管部門制定運行控制程序或管理制度,監督其按有關規定進行控制。
5.9.4應急控制
管理部負責對識別出潛在的緊急情況,制定各項緊急預防方案,報主管負責人審批后按程序進行管理。
6、相關文件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7、相關記錄
《環境因素調查表》
《危險源調查表》
《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重大危險源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