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我局接到廣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轉來的由廣州海關技術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編號為№:20SP03768),2020年9月4日我局又接到隆回縣市場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轉來的由廣東中檢達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編號為№:BZF2007F020-845),兩份檢驗報告顯示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生產的批次為2019-06-20的“網紅紅絲絨(巧克力復合莓口味雪糕)”、批次為2020-07-02“星期天”雪糕,經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冷凍飲品和制作料》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我局立即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現(xiàn)將現(xiàn)將核查處置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網紅紅絲絨(巧克力復合莓口味雪糕)”以及“星期天(雪糕)”是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于2019年和2020年推出的新品。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分別于2019年6月20日生產了3000支“網紅紅絲絨(巧克力復合莓口味雪糕)”,2020年7月2日生產了3000支“星期天(雪糕)”,并將其作為贈品免費發(fā)放給廣州、隆回市場的客戶品嘗,故上述兩種產品的貨值金額和違法所得無法計算。截止目前,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已無上述兩種產品的庫存。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調查處理情況。我局執(zhí)法人員依法持證于2020年7月3日、9月11日向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送達了兩份檢驗報告,分別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編號為№:20SP03768)、廣東中檢達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BZF2007F020-845)。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法定代表人現(xiàn)場簽收了上述兩份檢驗報告,并對這兩份檢驗報告的檢驗結論無異議。我局執(zhí)法人員隨后對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的生產車間進行了現(xiàn)場檢查,檢查發(fā)現(xiàn)生產車間并未生產“網紅紅絲絨(巧克力復合莓口味雪糕)”“星期天(雪糕)”產品,車間現(xiàn)場和成品倉庫也未發(fā)現(xiàn)上述產品。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向我局執(zhí)法人員提供了被抽檢的上述兩種產品的生產記錄、銷售記錄和質檢報告。
(二)產品控制情況。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在收到上述兩種產品的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分別于2020年7月4日及2020年9月13日向社會發(fā)布《產品召回公告》,截止目前沒有產品被召回,也未收到因其不合格造成的不良后果的情況報告。
(三)原因排查及公司整改情況。我局在送達《檢驗報告》時,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積極配合我局執(zhí)法人員進行現(xiàn)場檢查,發(fā)布《產品召回公告》,積極分析生產的上述兩種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已形成了書面整改報告。
(四)違法行為查處情況。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guī)定;”之規(guī)定,鑒于當事人對一線生產人員崗位技能培訓不足,新員工對物料管道清洗消毒不嚴格,導致本次產品不合格,非當事人主觀故意,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后果。在調查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且主動對生產線進行整改,對不合格產品進行了召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之規(guī)定,應對當事人減輕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之規(guī)定,決定對當事人給予如下行政處罰:對當事人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處罰款20000元,上繳國庫。
仙桃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
日期:2020-09-30
一、基本情況
“網紅紅絲絨(巧克力復合莓口味雪糕)”以及“星期天(雪糕)”是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于2019年和2020年推出的新品。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分別于2019年6月20日生產了3000支“網紅紅絲絨(巧克力復合莓口味雪糕)”,2020年7月2日生產了3000支“星期天(雪糕)”,并將其作為贈品免費發(fā)放給廣州、隆回市場的客戶品嘗,故上述兩種產品的貨值金額和違法所得無法計算。截止目前,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已無上述兩種產品的庫存。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調查處理情況。我局執(zhí)法人員依法持證于2020年7月3日、9月11日向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送達了兩份檢驗報告,分別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編號為№:20SP03768)、廣東中檢達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BZF2007F020-845)。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法定代表人現(xiàn)場簽收了上述兩份檢驗報告,并對這兩份檢驗報告的檢驗結論無異議。我局執(zhí)法人員隨后對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的生產車間進行了現(xiàn)場檢查,檢查發(fā)現(xiàn)生產車間并未生產“網紅紅絲絨(巧克力復合莓口味雪糕)”“星期天(雪糕)”產品,車間現(xiàn)場和成品倉庫也未發(fā)現(xiàn)上述產品。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向我局執(zhí)法人員提供了被抽檢的上述兩種產品的生產記錄、銷售記錄和質檢報告。
(二)產品控制情況。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在收到上述兩種產品的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分別于2020年7月4日及2020年9月13日向社會發(fā)布《產品召回公告》,截止目前沒有產品被召回,也未收到因其不合格造成的不良后果的情況報告。
(三)原因排查及公司整改情況。我局在送達《檢驗報告》時,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積極配合我局執(zhí)法人員進行現(xiàn)場檢查,發(fā)布《產品召回公告》,積極分析生產的上述兩種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已形成了書面整改報告。
(四)違法行為查處情況。仙桃市沙湖楚豐食品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guī)定;”之規(guī)定,鑒于當事人對一線生產人員崗位技能培訓不足,新員工對物料管道清洗消毒不嚴格,導致本次產品不合格,非當事人主觀故意,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后果。在調查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且主動對生產線進行整改,對不合格產品進行了召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之規(guī)定,應對當事人減輕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之規(guī)定,決定對當事人給予如下行政處罰:對當事人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處罰款20000元,上繳國庫。
仙桃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
日期: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