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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商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防疫工作的通知

   2020-11-24 廈門市商務局762
核心提示:廈門市各有關進口企業:  為進一步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常態化防控要求,強化源頭把控,最大限度阻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傳播風
廈門市各有關進口企業:
 
  為進一步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常態化防控要求,強化源頭把控,最大限度阻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傳播風險,有效應對當前疫情出現的新情況,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源頭管控
 
  各進口冷鏈食品企業應加強對境外出口商和境外生產企業的審核和溝通工作,督促境外企業加強生產、加工、運輸等環節的食品衛生管理和員工防護,確保進口的商品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并根據境外疫情變化及時調整和優化進口貨源產地結構,從源頭上降低疫情輸入風險。
 
  二、入市管理要求
 
  進口冷鏈食品擬在我市“存儲、銷售、加工、流通、消費”的,必須取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消毒證明(以下簡稱“兩證”)后方可對外銷售、加工、流通和消費;未取得“兩證”的進口冷鏈食品,須統一進入我市設立的集中監管倉,進行核酸檢測和外包裝消毒。具體要求及操作指引詳見《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進口冷鏈食品疫情管控工作的公告》(附件1)和《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企業操作指引》(附件2)。
 
  三、強化溯源管理
 
  進口冷鏈食品企業要切實履行進口商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完善購銷臺帳,強化商品溯源管理,并提醒下游物流、倉儲等企業做好配送、移交、入庫、購銷等臺帳,做到進口商品流向全程可溯源。
 
  附件:
 
  1、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進口冷鏈食品疫情管控工作的公告
 
  2、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企業操作指引
 
  聯系人:外貿處鄭雅娟 2855841 15396269525
 
  廈門市商務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1:
 
  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進口冷鏈食品疫情管控工作的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傳播風險,現就做好我市進口冷鏈食品疫情管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20日零時起,新進入我市“存儲、銷售、加工、流通、消費”(以下簡稱“流轉”)且未取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消毒證明(以下簡稱“兩證”) 的進口冷鏈食品,須統一進入我市設立的集中監管倉,經核酸檢測和外包裝消毒,取得兩證后方可對外銷售、加工、流通和消費。
 
  二、我市在湖里萬翔冷庫和海滄萬緯冷庫各設立一個集中監管倉。從東渡、機場口岸入境且預備在我市流轉的進口冷鏈食品,須統一進入湖里萬翔集中監管倉;從海滄口岸入境且預備在我市流轉的進口冷鏈食品,須統一進入海滄萬緯集中監管倉;從其他口岸入境轉入我市且未取得兩證的進口冷鏈食品,須統一進入海滄萬緯集中監管倉。
 
  三、所有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應在進口冷鏈食品抵廈之前24小時主動向市市場監管局作出申報。申報內容包括貨主單位、報關單、運輸車輛、司機、貨物流向、在廈存放地點等相關信息。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時起,已進入我市存儲且未取得兩證的進口冷鏈食品,其經營主體應委托有資質的核酸檢測和消毒機構,按輕重緩急原則盡快完成存量食品的核酸檢測和外包裝消毒,取得兩證后方可對外銷售、加工、流通和消費。
 
  五、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所對應批次的進口冷鏈食品按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
 
  六、具體實施辦法由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對外另行發布。市場監管、衛健、商務、港口、交通運輸、海洋發展、海關等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全方位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的監督檢查。
 
  七、對于違反本公告規定,存在“應進不進”“應檢不檢”“應消毒未消毒”等行為的,各職能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并納入征信系統管理。
 
  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2:
 
  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企業操作指引
 
  根據《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進口冷鏈食品疫情管控工作的公告》,自2020年11月20日零時起,新進入我市“存儲、銷售、加工、流通、消費”(以下簡稱“流轉”)且未取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消毒證明(以下簡稱“兩證”)的進口冷鏈食品,須統一進入我市設立的集中監管倉,經核酸檢測和外包裝消毒,取得兩證后方可對外銷售、加工、流通和消費。企業申報流程如下:
 
  一、報關離港
 
  從東渡、機場口岸入境且預備在我市流轉的進口冷鏈食品,須統一進入湖里萬翔集中監管倉;從海滄口岸入境且預備在我市流轉的進口冷鏈食品,須統一進入海滄萬緯集中監管倉;從其他口岸入境轉入我市且未取得兩證的進口冷鏈食品,須統一進入海滄萬緯集中監管倉。
 
  報關單目的地海關備案倉庫必須填寫上述兩家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否則視為不誠信申報,納入征信系統。
 
  二、申報入倉
 
  為保障集中監管倉高效有序運行,集中監管倉實行申報制,企業應提前24小時進行申報。2020年11月20日0時至6時通過0592-2200536進行電話申報;11月20日6時起通過網絡進行申報,網上申報路徑:通過入廈進口冷鏈食品預約申報平臺(http://222.76.242.79:18080),進入申報系統后,填寫貨主單位、報關單、運輸車輛、司機、貨物流向(貨主及其所在地)、在廈存放地點,以及聯系人姓名、手機號碼、貨柜信息,同時選擇申報入庫時間段等信息,上傳清晰的報關單、貨物清單圖片,確認“本人承諾以上信息真實有效”后,即可提交。
 
  三、入場卸貨
 
  申報成功后,按照系統確認的時間,提前到達集中監管倉停車場,聽從監管倉安排,提供入倉信息(貨柜號、海關編號、貨主名稱、司機聯系方式、車牌號、報關單、貨物清單等),由前臺單證員錄入系統,根據現場安排等待入場卸貨。
 
  四、貨物消殺檢測
 
  集中監管倉在卸貨過程中開展現場抽檢、消毒。如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監管倉將以微信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貨主前來提貨,貨主憑報關單、提貨單前往公司客服中心領取兩證。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所對應批次的進口冷鏈食品按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
 
  五、提柜離場
 
  貨主憑兩證前往出貨區核驗貨物,裝車出庫并離場。
 
  湖里萬翔集中監管倉地址:湖里區高崎北路427號聯系人:展小飛聯系電話:13023995886,0592-5707066
 
  海滄萬緯集中監管倉地址:海滄區柯井路18號聯系人:陳冠宇聯系電話:15985832119,0592-6885162



日期:2020-11-24
 
地區: 福建 廈門市
標簽: 疫情 食品 進口
行業: 進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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