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農業部動植物衛生檢驗局(APHIS)于3月9日宣布,建議修訂牛海綿狀腦病,即俗稱的瘋牛病(BSE)進口法規。根據該法規規定,目前受到限制但是并不具有瘋牛病風險的商品可允許進口至美國,但是可能傳遞瘋牛病風險的商品將繼續受到限制。雖然法規適用于活體活動和動物產品,但是主要針對后者。有意者可于2012年5月15日之前提交相關評論。
根據擬議法規,APHIS將采納與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相同的標準和分類來識別一個國家的瘋牛病風險狀況:可忽略、得到控制和風險待定。APHIS將根據OIE的風險評估對特定國家的風險進行分類,從而決定對該國家的進口政策。而OIE的評估是基于該國家對疾病的風險采取的行動,包括制定反芻類動物飼料禁令,嚴格控制風險國動物及動物產品進口,以及采取適當的監控等。
APHIS將所有國家歸類為尚未確定BSE風險,除非有官方評估認定該國的BSE風險可以忽略或已得到控制。如果有必要,APHIS將開展評估,比如,當一個國家未經過OIE瘋牛病風險分類,并要求APHIS使用OIE的評估標準開展風險評估。
APHIS還補充道,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章程是在國家風險狀況和被交易商品的風險基礎上,為動物和動物產品的安全貿易提供指導方針。如,根據章程,無骨牛肉被認為是低風險商品,可忽略出口國的瘋牛病狀況安全進口;然而活體動物可能具有高風險,章程則建議根據出口國瘋牛病風險分類提出進口要求。如上,在美國,進口商品還須符合其他疾病的進口要求。
APHIS強調,雖然擬議規定也允許額外的牛及牛產品的安全貿易,進口控制是防止BSE的連鎖保護措施的一種。擬議規則將不會該變目前實施的其他措施,如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反芻類飼料禁令以及健全的BSE監督程序等。美國同時還保持了動物材料禁令,據悉,動物材料顯示可從食品供應方面攜帶BSE病原體。
APHIS同時提議針對BSE風險對特定國家進行分類,將BSE限制從鹿科、駱駝科及這類動物產品的進口國中移除。APHIS指出,雖然BSE證實能自然地、經實驗認證能在廣泛的反芻動物中傳播,但是未有報道證明BSE能在鹿科和駱駝科動物間自然傳播。APHIS表示將繼續實行目前進口禁令,限制相關羊類(如綿羊和山羊)及其產品,但當影響動物及產品進口時,將繼續發展BSE法規修訂進程。
日期:2012-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