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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0年食品相關產品國家監督抽查和外省抽查我省情況的通報

   2021-01-25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774
核心提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20年復合膜袋等21種食品相關產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20年復合膜袋等21種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市監質監函〔2021〕50號)和各省通報給我省的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抽查信息,現就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國家總局監督抽查情況


  (一)基本情況
 
  1.抽查概況。本次抽查產品為復合膜袋、非復合膜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嬰幼兒用塑料奶瓶、塑料瓶蓋、密胺塑料餐具、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紙杯、食品接觸用紙容器、玻璃酒瓶、玻璃食品瓶罐、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餐具洗滌劑等14種產品。采樣具體情況見表1。
  
  2.抽查結果。監督抽查的149次樣品中,合格140批次,不合格9批次,合格率為94.0%。分別為:非復合膜袋產品42批次,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為92.9%;紙杯3批次,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為66.7%;餐具洗滌劑9批次,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為88.9;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7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為42.9%。詳見表2。
 
  3.各市情況。2020年食品相關產品國家級監督抽查采集樣品各市分布情況詳見表3。

 
  4.主要做法。一是采取“雙隨機”抽查方式。招標遴選抽樣檢驗機構,通過“雙隨機”信息化系統,隨機確定抽查企業,隨機匹配檢驗機構。二是實施抽檢分離,除現場檢驗外,產品抽樣工作和檢驗工作交由不同機構或機構內不同人員分別實施。三是遠程監控抽樣全過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證據。
 
  (二)不合格產品抽查結果分析
 
  1.非復合膜袋。抽查了6個市42家企業生產的42批次非復合膜袋產品,其中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7.1%。重點對感官要求、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特定遷移總量(以己內酰胺計)、氯乙烯特定遷移量、鄰苯類增塑劑特定遷移量、阻隔性能(氧氣)、阻隔性能(水蒸氣)、熱封強度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阻隔性能(氧氣)、阻隔性能(水蒸氣)、熱封強度。
 
  2.紙杯。抽查了2個市3家企業生產的3批次紙杯產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3.3%。重點對感官要求、鉛、砷、甲醛、熒光性物質、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霉菌、感官指標、滲漏性能、杯身挺度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感官指標、滲漏性能。
 
  3.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抽查了3個市7家企業生產的7批次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產品,其中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57.1%。重點對不銹鋼理化指標-砷、不銹鋼理化指標-鎘、不銹鋼理化指標-鉛、不銹鋼理化指標-鎳、不銹鋼理化指標-鉻、其他金屬理化指標-砷、其他金屬理化指標-鎘、其他金屬理化指標-鉛、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設備結構的安全衛生性、設備結構的可洗凈性、設備可拆卸性、設備安全衛生檢查的方便性等2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穩定性和機械危險、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
 
  4.餐具洗滌劑。抽查了3個市9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餐具洗滌劑產品,其中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1.1%。重點對總活性物含量、pH、熒光增白劑、甲醇含量、甲醛(甲醛含量)、砷(As)、重金屬(以Pb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總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有效酸的質量分數(以H2SO4計)、腐蝕率、總堿的質量分數(以NaOH計)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總活性物含量、砷(As)、菌落總數、大腸菌群。
 
  二、外省監督抽查移交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基本情況
 
  2020年外省監督抽查移交的不合格產品涉及餐具洗滌劑、塑料杯(桶)、不銹鋼產品、電熱食品加工設備、玻璃制品、日用陶瓷、保鮮膜、食品接觸用紙、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紙杯共10類產品,共計22批次,分布在全省8個轄區。詳見表4。
 

 
 
  (二)不合格產品原因分析
 
  1.餐具洗滌劑。通過對檢驗報告的分析,外省對食品用洗滌劑重點監測了總活性物含量、pH、熒光增白劑、甲醇含量、甲醛(甲醛含量)、砷(As)、重金屬(以Pb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總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有效酸的質量分數(以H2SO4計)、腐蝕率、總堿的質量分數(以NaOH計)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均為總活性物含量。
 
  2.塑料杯(桶)。重點對感官要求、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游離酚特定遷移量(蒸餾水)、特定遷移總量(以己內酰胺計)、氯乙烯特定遷移量、特定遷移總量(以對苯二甲酸計)、特定遷移總量(以乙二醇計)、特定遷移量(以銻計)、鄰苯類增塑劑特定遷移量、標簽標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均為標簽標識。
 
  3.不銹鋼盆。重點對保溫效能、耐沖擊性、感官要求、砷、鎘、鎳、鉻、鉛、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脫色試驗、涂層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產品內部沒有涂層。
 
  4.不粘鍋。重點對手柄耐熱性、不粘鍋基體材料厚度、不粘涂層耐磨性、涂層感官要求、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不粘涂層耐磨性。
 
  5.玻璃碗。重點對抗熱震性、內應力、內表面耐水性(內表面耐水侵蝕性)、鉛(Pb)遷移量、鎘(Cd)遷移量、抗沖擊(抗機械沖擊)、耐內壓力、垂直軸偏差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抗沖擊。
 
  6.日用陶瓷餐具。重點對吸水率、抗熱震性(熱穩定性)、鉛遷移量、鎘遷移量、微波爐適應性(微波爐安全使用要求)、冰箱到微波爐適應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吸水率。
 
  7.食品用保鮮膜。重點對感官要求、總遷移量、高猛酸鉀消耗量、重金屬、脫色試驗、標簽標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標簽標識。
 
  8.食品接觸用紙。重點對熒光性物質、鉛、砷、鎘、汞、甲醛、總遷移量、高猛酸鉀消耗量、重金屬、感官要求、特定遷移量、大腸菌群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熒光性物質。
 
  9.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重點對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資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應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標志和說明、穩定性和機械危險、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
 
  10.紙杯。重點對感官要求、鉛、砷、甲醛、熒光性物質、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霉菌、感官指標、滲漏性能、杯身挺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感官指標。
 
  三、工作要求
 
  針對國家、外省對我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市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認真做好后處理工作。
 
  (一)要將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各級分管領導和監管部門,在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的基礎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切實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二)對于監督抽查不合格發現率較高的產品,如食品用洗滌劑、電熱食品加工設備、食品用塑料制品、紙杯等,要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后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嚴格檢查企業的整改成效和質量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三)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要依法監督生產企業采取召回、銷毀等措施。鼓勵開展對不合格產品的追溯,以生產記錄、索證索票、抽查結果等信息為依據,推動實現對不合格產品流向、劣質原輔材料的追溯和風險管理。
 
  (四)對于監督抽查中暴露出的問題,要通過組織有關行業和技術機構召開產品質量分析會等方式,主動幫扶企業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促進行業質量水平不斷提高。
 
  (五)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食品相關產品后處理工作,抽查合格率低的市要切實加大食品相關產品監管力度,堅決查處違法生產加工食品相關產品的行為。省局將后處理工作納入對單位年度考核之中,并適時組織開展獲證企業例行檢查和后處理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國抽后處理通過中國電子質量監督(e-CQS)直接上傳,同時將處理材料報省局。外省移交不合格產品后處理于2021年2月30日前報省局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處。
 
  聯系人:蘆保華    聯系電話:0311-67565097
 
  附件:1.   2020年食品相關產品國家監督抽查河北企業名單.xlsx


  2.   2020年外省監督抽查食品相關產品不合格企業名單.xlsx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日期:2021-01-25
 
地區: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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