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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網絡平臺對蜜雪冰城標識的再創作行為,蜜雪冰城發聲明

   2021-07-01 食品伙伴網838
核心提示:6月30日,針對各大網絡平臺不斷出現對蜜雪冰城品牌LOGO和商標標識的再創作行為,蜜雪冰城官方微博發布聲明,如下:聲明  近期
6月30日,針對各大網絡平臺不斷出現對蜜雪冰城品牌LOGO和商標標識的再創作行為,蜜雪冰城官方微博發布聲明,如下:

聲明


  近期,蜜雪冰城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與喜愛,與此同時,各大網絡平臺不斷出現對蜜雪冰城品牌LOGO和商標標識(以下稱“標識”)的再創作行為。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司”)為進一步規范標識的使用,聲明如下:
 
  一、我司作為蜜雪冰城系列商標專有權人,享有蜜雪冰城系列商標的專有權利。我司發現有部分社會公眾、媒體將標識與他人知識產權內容相結合,該行為非我司行為,因該行為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將由行為人自行承擔。我司對以任何形式、方法,歪曲、丑化我司品牌形象或侵犯我司知識產權的行為,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二、蜜雪冰城加盟門店開展品牌宣傳、營銷等商業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及與我司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項下關于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約定。對于未經我司審核、確認即對外發布、使用的宣傳物料、廣告等,加盟門店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違約責任。
 
  在此,我司袁心感謝社會各界對于“蜜雪冰城”品牌的喜愛,并呼吁“蜜粉兒”們能夠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和“雪王”一起玩耍。




日期:2021-07-01
 
標簽: 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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