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定,2021年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烏魯木齊市流通環節的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檢。本次監督抽檢共抽檢703批次,其中合格樣品686批次,不合格樣品17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食物為農獸藥殘留、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一、農獸藥殘留
(一)高新區(新市區)銀川路綠圓蔬菜店經營銷售的生姜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烏魯木齊市裕云龍騰農畜產品銷售部經營銷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ㄈ┥骋腊涂藚^新北園春市場福香干鮮果商行經營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ㄋ模┨焐絽^堿泉三街一分利水果店經營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ㄎ澹┨焐絽^青年路劉祖國活魚店經營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咝聟^(新市區)城北大道胡磊蔬菜銷售部經營銷售的韭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烏魯木齊和協新豫商貿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營銷售的韭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ò耍┨焐絽^堿泉三街青山綠水水果店經營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國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生姜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ㄊ└咝聟^(新市區)城北大道張建秋商行經營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一)烏魯木齊新永元圣商貿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韭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ㄊ┥骋腊涂藚^新北園春市場楊萬里副食商行經營銷售的韭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三)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吐遜江水果攤經營銷售的鮮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四)沙依巴克區揚子江路家家旺果蔬食品銷售超市經營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ㄊ澹┥骋腊涂藚^新北園春市場俊軒水產店經營銷售的黑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ㄊ┥骋腊涂藚^新北園春市場俊軒水產店經營銷售的鯉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新市區城北大道李允強蔬菜銷售部經營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區(縣)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1.2021年烏魯木齊市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2.2021年烏魯木齊市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3.不合格項目小知識.docx
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日期:2021-10-21
一、農獸藥殘留
(一)高新區(新市區)銀川路綠圓蔬菜店經營銷售的生姜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烏魯木齊市裕云龍騰農畜產品銷售部經營銷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ㄈ┥骋腊涂藚^新北園春市場福香干鮮果商行經營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ㄋ模┨焐絽^堿泉三街一分利水果店經營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ㄎ澹┨焐絽^青年路劉祖國活魚店經營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咝聟^(新市區)城北大道胡磊蔬菜銷售部經營銷售的韭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烏魯木齊和協新豫商貿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營銷售的韭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ò耍┨焐絽^堿泉三街青山綠水水果店經營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國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生姜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ㄊ└咝聟^(新市區)城北大道張建秋商行經營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一)烏魯木齊新永元圣商貿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韭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ㄊ┥骋腊涂藚^新北園春市場楊萬里副食商行經營銷售的韭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三)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吐遜江水果攤經營銷售的鮮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四)沙依巴克區揚子江路家家旺果蔬食品銷售超市經營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ㄊ澹┥骋腊涂藚^新北園春市場俊軒水產店經營銷售的黑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ㄊ┥骋腊涂藚^新北園春市場俊軒水產店經營銷售的鯉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新市區城北大道李允強蔬菜銷售部經營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區(縣)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1.2021年烏魯木齊市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2.2021年烏魯木齊市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3.不合格項目小知識.docx
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日期: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