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加強品種管理工作,我部對《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主要對以下方面進行了修訂:
一是提高申請品種審定門檻。要求品種審定申請者需提供同一類型生態區2年以上、多點的品種比較試驗結果報告。同時,還需要提供品種、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轉基因資質機構出具的轉基因檢測報告以及品種標準樣品等。
二是嚴格品種審定條件。品種試驗在原來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基礎上,增加DUS測試,DUS測試與區域試驗同步進行。大幅度增加品種試驗點數,且生產試驗點次不少于區域試驗點次。規范引種試驗,明確了相鄰省、自治區、直轄市屬于同一適宜生態區地域引種的試驗要求。同時,規定了品種試驗承擔單位、品種試驗技術人員、對照品種的要求及條件。
三是規范審定管理。實行申請審定品種、試驗品種專業委員會審查制,品種試驗專業委員會考察制,完成試驗程序品種、擬退出品種專業委員會初審制。建立品種公示制度。完善并細化了已審定品種退出條件、退出程序,以及退出品種種子生產、經營的相關規定。明確了農業部頒證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開展自有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的條件、程序。實行省級審定退出品種備案制度、試驗對照品種備案制度。
歡迎社會各界參與討論,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左側的“部門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提出意見。
2.發送電子郵件:zzjpzglc@agri.gov.cn
3.傳真:010-59192777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農業部政法司立法協調處,郵政編碼:100125
請于2013年3月31日前,將修改意見及理由反饋農業部。
附件: 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doc
日期:2013-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