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加拿大憲報》消息,6月1日加拿大發布通告,擬修訂食品藥品法規中有關清真食品標識的規定。
本次修訂將要求清真食品的標簽及包裝、廣告及銷售必須標明認證機構或者認證人,而對清真食品的食品安全要求則沒有做出更改。相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在通告發布之日起30天內提交評論。
原文鏈接:<http://www.gazette.gc.ca/rp-pr/p1/2013/2013-06-01/html/reg1-eng.html>
日期:2013-06-04
據《加拿大憲報》消息,6月1日加拿大發布通告,擬修訂食品藥品法規中有關清真食品標識的規定。
本次修訂將要求清真食品的標簽及包裝、廣告及銷售必須標明認證機構或者認證人,而對清真食品的食品安全要求則沒有做出更改。相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在通告發布之日起30天內提交評論。
原文鏈接:<http://www.gazette.gc.ca/rp-pr/p1/2013/2013-06-01/html/reg1-e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