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食安輸發0606第1號通報:近日,根據2013年3月29日發布的食安輸發0329第3號通報(于2013年6月5日修正為食安輸發0605第1號通報),對于2013年度進口食品監視檢查計劃所實施的檢查結果顯示,中國生產的荔枝的某些批次違反了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規定,因此將加強對于以下產品相關農藥殘留的監視檢查。
1.對象食品:中國生產的荔枝及其加工品(僅限于簡單加工)
2.檢查項目及檢查頻率
(1)對于制造并出口的新鮮荔枝,實施貨物保留,針對其中的4-氯苯氧乙酸含量,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
(2)將中國生產的荔枝(包括4-氯苯氧乙酸在內)的監視檢查頻率提高至30%.對于注冊檢查機關無法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的,應采取相應的行政檢查。
強化檢查日期 | 國 家 | 檢查對象 | 檢查項目 | 制造商/出口商/包裝商 |
2013年6月6日 | 中 國 | 荔枝及其加工品(僅限于簡單加工) | 殘留農藥(4-氯苯氧乙酸) | 福建省漳州市德興貿易有限公司(ZHANGZHOU DEXING TRADING CO.,LTD.) |
日期:201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