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對黨參等9種物質開展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食品函﹝2019﹞311號)和省市場監管局 省衛生健康委《江蘇省關于開展黃芪、鐵皮石斛、靈芝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蘇市監﹝2022﹞23號)等文件要求,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省衛生健康委已按相關程序對第二批試點企業申請的試點產品進行審核與確認,決定對4家企業的9個產品予以試點備案。試點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試點結束后,試點企業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已生產的產品允許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現對第二批予以試點備案的企業及產品進行公告。
附件: 予以試點備案的企業與產品公告表.xlsx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
日期:2022-08-16
現對第二批予以試點備案的企業及產品進行公告。
附件: 予以試點備案的企業與產品公告表.xlsx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
日期:202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