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畜禽屠宰廠(場)畜禽屠宰證章標志印制和使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農業部辦公廳關于生豬定點屠宰證章標志印制和使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農辦醫〔2015〕28號)等有關規定,我廳起草了《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規范畜禽屠宰證章標志印制和使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于2023年1月20日前反饋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反饋意見請注明“畜禽屠宰證章標志印制和使用管理”。聯系電話:0771-5829784,電子郵箱:dwfy321@126.com。
附件: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規范畜禽屠宰證章標志印制和使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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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規范畜禽屠宰證章標志印制和使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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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