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市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速凍食品,水產制品,豆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飲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罐頭,薯類和膨化食品,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等21類食品39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387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情況通告如下:
一、南京百沃優鮮超市有限公司蒼山路店銷售的青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棲霞區李群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昂刺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南京軒潤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噻蟲胺和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南京市雨花臺區李鴻城蔬菜批發部銷售的芹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詳細信息見附件。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7期).zip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日期:2023-05-11
一、南京百沃優鮮超市有限公司蒼山路店銷售的青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棲霞區李群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昂刺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南京軒潤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噻蟲胺和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南京市雨花臺區李鴻城蔬菜批發部銷售的芹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詳細信息見附件。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7期).zip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日期:2023-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