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罐頭、速凍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19類食品26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258批次、不合格8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臨海市頂庫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黃巖佛嶺釀造廠生產的液態復合調味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蒼南縣靈溪鎮作森副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溫州麥特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味美思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
紹興上虞鹵鼎集熟食店銷售的甜辣鴨架,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瑞安市雅儒菜市場蘇忠相攤位銷售的明蝦,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溫州市甌海郭溪中心農貿市場劉祥志水產攤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溫州市甌海郭溪國茸副食品店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
份有限公司。
(四)寧海縣躍龍綜合市場內個體工商戶趙亞琴攤位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質量指標不達標
舟山市普陀區任萍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舟山市新城富華食品廠生產的花生糖,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溫州、紹興、舟山、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寧波、溫州、紹興、舟山、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30607.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30607.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日期:2023-06-09
一、微生物污染
(一)臨海市頂庫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黃巖佛嶺釀造廠生產的液態復合調味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蒼南縣靈溪鎮作森副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溫州麥特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味美思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
紹興上虞鹵鼎集熟食店銷售的甜辣鴨架,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瑞安市雅儒菜市場蘇忠相攤位銷售的明蝦,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溫州市甌海郭溪中心農貿市場劉祥志水產攤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溫州市甌海郭溪國茸副食品店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
份有限公司。
(四)寧海縣躍龍綜合市場內個體工商戶趙亞琴攤位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質量指標不達標
舟山市普陀區任萍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舟山市新城富華食品廠生產的花生糖,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溫州、紹興、舟山、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寧波、溫州、紹興、舟山、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30607.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30607.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日期: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