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各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精細化管理水平,根據《關于印發〈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滬食藥安委〔2023〕1號)、《關于印發〈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動態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滬食藥安辦〔2023〕4號)等要求,現將《上海市2023年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制定條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要對列入《清單》的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針對條線共性問題,分別制定本條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在6月30日前印發本系統相關單位的同時抄送市食藥安辦。各條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應當聚焦《清單》中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場所、環節類別,提出整治思路,明確整治目標、責任單位。
(二)制定整治措施清單。各區農業農村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委對列入《清單》的食用農產品,要根據本條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符合轄區實際的整治措施清單,并于7月10日前分別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整治措施清單,應當在解決全市共性問題基礎上,聚焦轄區個性問題,提出明確的工作舉措和工作時限。
二、具體內容
(一)強化問題導向,突出風險管控。要聚焦轄區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尤其是農村合作社、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生鮮銷售平臺、相關食品生產企業、中央廚房、學校、養老機構食堂、農村家庭辦酒、重大活動保障等交易量(消費量)較大的單位、場所、環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嚴格做好列入《清單》的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聚焦種植(養殖)戶、普通菜農、小菜店經營者、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等單位,建檔納管,加大培訓力度。要聚焦多發的不合格項目,加大監督抽檢和快速檢測力度,提高問題發現率。要聚焦不合格問題分析原因,幫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排查風險隱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體系,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
(二)強化系統觀念,突出源頭治理。加強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風險管控,著力于從源頭化解風險。要積極探索和完善“一批發市場一方案”機制,督促批發市場主辦方履行進滬食用農產品信息登記、進場查驗等義務,落實市場管理方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積極探索“場場對接”工作機制,實施外埠供應商優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行動,通過優化供應商目錄、篩選外埠優質種養殖基地、長三角區域合作等措施,推動外延基地管理和產銷對接,確保優質食用農產品入滬。同時,督促連鎖企業建立供應商評價制度,督促供貨商在源頭強化食品安全質量管控。要積極探索本地擴產擴容行動,支持本地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單位走高質量發展之路,提高優質食用農產品供給能力。
(三)強化科學理念,突出智慧監管。要依托區塊鏈、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對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依法開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要建立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跨區域、跨部門風險預警交流和數據共享機制,加強對跨區域、跨部門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數據的綜合運用,推進數字賦能。
三、有關要求
(一)確保整治成效。各區食藥安辦應當對各區落實情況實時跟蹤,并分別于2023年7月、12月的第一周向市食藥安辦報告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必要時,由市食藥安辦會同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市公安局組織聯合督查。
(二)實行動態管理。對2023年《清單》內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開展整治后,2023年度監督抽檢問題發現率<4%且評價性抽檢合格率≥98%的,原則上應當移出《清單》。
(三)食用農產品監管是本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整治工作納入對各區、相關部門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內容。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6月6日
附件: 168594723693811603.doc
日期:2023-06-20
為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精細化管理水平,根據《關于印發〈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滬食藥安委〔2023〕1號)、《關于印發〈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動態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滬食藥安辦〔2023〕4號)等要求,現將《上海市2023年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制定條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要對列入《清單》的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針對條線共性問題,分別制定本條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在6月30日前印發本系統相關單位的同時抄送市食藥安辦。各條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應當聚焦《清單》中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場所、環節類別,提出整治思路,明確整治目標、責任單位。
(二)制定整治措施清單。各區農業農村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委對列入《清單》的食用農產品,要根據本條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符合轄區實際的整治措施清單,并于7月10日前分別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整治措施清單,應當在解決全市共性問題基礎上,聚焦轄區個性問題,提出明確的工作舉措和工作時限。
二、具體內容
(一)強化問題導向,突出風險管控。要聚焦轄區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尤其是農村合作社、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生鮮銷售平臺、相關食品生產企業、中央廚房、學校、養老機構食堂、農村家庭辦酒、重大活動保障等交易量(消費量)較大的單位、場所、環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嚴格做好列入《清單》的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聚焦種植(養殖)戶、普通菜農、小菜店經營者、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等單位,建檔納管,加大培訓力度。要聚焦多發的不合格項目,加大監督抽檢和快速檢測力度,提高問題發現率。要聚焦不合格問題分析原因,幫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排查風險隱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體系,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
(二)強化系統觀念,突出源頭治理。加強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風險管控,著力于從源頭化解風險。要積極探索和完善“一批發市場一方案”機制,督促批發市場主辦方履行進滬食用農產品信息登記、進場查驗等義務,落實市場管理方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積極探索“場場對接”工作機制,實施外埠供應商優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行動,通過優化供應商目錄、篩選外埠優質種養殖基地、長三角區域合作等措施,推動外延基地管理和產銷對接,確保優質食用農產品入滬。同時,督促連鎖企業建立供應商評價制度,督促供貨商在源頭強化食品安全質量管控。要積極探索本地擴產擴容行動,支持本地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單位走高質量發展之路,提高優質食用農產品供給能力。
(三)強化科學理念,突出智慧監管。要依托區塊鏈、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對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依法開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要建立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跨區域、跨部門風險預警交流和數據共享機制,加強對跨區域、跨部門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數據的綜合運用,推進數字賦能。
三、有關要求
(一)確保整治成效。各區食藥安辦應當對各區落實情況實時跟蹤,并分別于2023年7月、12月的第一周向市食藥安辦報告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必要時,由市食藥安辦會同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市公安局組織聯合督查。
(二)實行動態管理。對2023年《清單》內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開展整治后,2023年度監督抽檢問題發現率<4%且評價性抽檢合格率≥98%的,原則上應當移出《清單》。
(三)食用農產品監管是本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重點監管食用農產品整治工作納入對各區、相關部門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內容。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6月6日
附件: 168594723693811603.doc
日期:202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