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澳大利亞農業、漁業和林業部發布通告,修訂供人類消費的海鮮(不包括有鰭魚類)生物安全進口條件,將原甲殼類動物(不包括對蝦)的進口方案進行了修改,細化為淡水小龍蝦、除淡水小龍蝦和對蝦外的甲殼類動物,以及其他共三種類別。
上述修訂旨在確保進口條件符合《2021年生物安全(有條件非違禁商品)決定》,并幫助進口商更好地了解進入澳大利亞甲殼類產品要求。該要求自2023年8月3日起生效。
日期:2023-08-08
上述修訂旨在確保進口條件符合《2021年生物安全(有條件非違禁商品)決定》,并幫助進口商更好地了解進入澳大利亞甲殼類產品要求。該要求自2023年8月3日起生效。
日期:202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