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韓國發布了第2023-56號告示,修訂《食品法典》部分內容,其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1. 新設定替代食品的標準及規格。
2. 新設定糙米中無機砷的限量標準:≤ 0.35 mg/kg。
3. 修改老年食品的標準及規格:可生產處于未加熱狀態的產品。
4. 新設定油菜籽油中芥酸的標準:2%以下。
5. 在特殊醫學用途食品中新設定高血壓患者用營養配方食品、高血壓患者用食譜型食品、水分及電解質補充用配方食品的標準。
6. 修改食鹽的食品類型分類:將海洋深層水鹽分類到其他鹽中。
7. 修改生食類中產氣莢膜梭菌的標準:由100/g以下修改為n=5, c=2, m=100, M=1,000。
8. 新設及修改春雷霉素等87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9. 新設定地克珠利在蛋類中的殘留限量標準。
1. 新設定替代食品的標準及規格。
2. 新設定糙米中無機砷的限量標準:≤ 0.35 mg/kg。
3. 修改老年食品的標準及規格:可生產處于未加熱狀態的產品。
4. 新設定油菜籽油中芥酸的標準:2%以下。
5. 在特殊醫學用途食品中新設定高血壓患者用營養配方食品、高血壓患者用食譜型食品、水分及電解質補充用配方食品的標準。
6. 修改食鹽的食品類型分類:將海洋深層水鹽分類到其他鹽中。
7. 修改生食類中產氣莢膜梭菌的標準:由100/g以下修改為n=5, c=2, m=100, M=1,000。
8. 新設及修改春雷霉素等87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9. 新設定地克珠利在蛋類中的殘留限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