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3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8大類食品387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餅干、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用農產品。合格367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質量指標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他污染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石獅市黃葦瓊飲品店銷售的原諒檸檬茶(加工日期為2023年4月27日),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石獅市黃葦瓊飲品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晉江市羅山蛙蛙鮮餐飲店的大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6月30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漳浦縣魯格餐飲店的杯子(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3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漳浦縣魯格餐飲店的白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3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標稱龍巖市嘜客隆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3月24日生產的泡鴨爪(清香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廈門京泰隆商貿有限公司漳州臺商投資區分公司。
三、質量指標問題
(一)福鼎市鉑豐超市銷售的原味葵花子(購進日期為2023年5月13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鼎市鉑豐超市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漳州和榮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4日生產的雪花條(燕麥味),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石獅市尚佳便利店。漳州和榮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標稱漳州和榮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20日生產的雪花條(原味),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石獅市尚佳便利店。漳州和榮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標稱廈門市銘點坊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生產的三層糕(廈門咸糕),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泉州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東海太古店。廈門市銘點坊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鯉城區吳愛梅蔬菜攤銷售的小米椒(購進日期為2023年6月7日),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南平市建陽區西西蔬菜批發店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23年6月8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延平區連勇水產品商行銷售的黃刺(購進日期為2023年6月16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龍巖市新羅區晟輝海鮮經營部銷售的金鯧(購進日期為2023年7月4日),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其他污染問題
(一)龍巖市新羅區卓瀚餐飲店的大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新羅區秋水餐飲店的大圓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惠安縣勢如破竹餐飲店的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11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惠安縣勢如破竹餐飲店的米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11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上杭縣學榮小吃店的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12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上杭縣美豪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12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永泰縣城峰鎮謝月秀小吃店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2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不合格產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第3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附件2:第3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附件3: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doc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日期:2023-09-01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8大類食品387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餅干、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用農產品。合格367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質量指標問題、重金屬污染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他污染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石獅市黃葦瓊飲品店銷售的原諒檸檬茶(加工日期為2023年4月27日),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石獅市黃葦瓊飲品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晉江市羅山蛙蛙鮮餐飲店的大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6月30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漳浦縣魯格餐飲店的杯子(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3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漳浦縣魯格餐飲店的白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3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標稱龍巖市嘜客隆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3月24日生產的泡鴨爪(清香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廈門京泰隆商貿有限公司漳州臺商投資區分公司。
三、質量指標問題
(一)福鼎市鉑豐超市銷售的原味葵花子(購進日期為2023年5月13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福鼎市鉑豐超市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漳州和榮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4日生產的雪花條(燕麥味),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石獅市尚佳便利店。漳州和榮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標稱漳州和榮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20日生產的雪花條(原味),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石獅市尚佳便利店。漳州和榮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標稱廈門市銘點坊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生產的三層糕(廈門咸糕),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泉州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東海太古店。廈門市銘點坊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重金屬污染問題
鯉城區吳愛梅蔬菜攤銷售的小米椒(購進日期為2023年6月7日),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南平市建陽區西西蔬菜批發店銷售的韭菜(購進日期為2023年6月8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延平區連勇水產品商行銷售的黃刺(購進日期為2023年6月16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龍巖市新羅區晟輝海鮮經營部銷售的金鯧(購進日期為2023年7月4日),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其他污染問題
(一)龍巖市新羅區卓瀚餐飲店的大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新羅區秋水餐飲店的大圓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惠安縣勢如破竹餐飲店的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11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惠安縣勢如破竹餐飲店的米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11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上杭縣學榮小吃店的飯碗(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12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上杭縣美豪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12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永泰縣城峰鎮謝月秀小吃店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3年7月2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不合格產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第3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附件2:第33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附件3: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doc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日期: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