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據美國聯邦公報消息,美國食藥局(FDA)發布2023-23117號公告,宣布對應報告食品的第三方信息公開和記錄保存要求展開評議,評議期限為在聯邦公報上公布后30天。
FDA將“應報告食品”定義為一種食用或接觸后會對人類或動物造成嚴重的不良健康后果或死亡的食品(嬰兒配方奶粉除外),應報告食品的公開信息包括:該食品被確定為應報告食品的日期;該食品的說明,包括數量或金額;食品摻假的程度和性質;食品摻假原因的調查結果;食品的處理方式;通常在包裝上發現的產品信息,包括產品代碼、使用期限以及生產廠、包裝商或分銷商的名稱;相關責任方的聯系方式;食品供應鏈中直接相關方的聯系信息;相關責任方提供的信息;食品的唯一編號等。另外,相關負責方應保存與應報告食品相關的記錄2年。
更多詳情參見: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3-23117.pdf
日期:2023-10-23
FDA將“應報告食品”定義為一種食用或接觸后會對人類或動物造成嚴重的不良健康后果或死亡的食品(嬰兒配方奶粉除外),應報告食品的公開信息包括:該食品被確定為應報告食品的日期;該食品的說明,包括數量或金額;食品摻假的程度和性質;食品摻假原因的調查結果;食品的處理方式;通常在包裝上發現的產品信息,包括產品代碼、使用期限以及生產廠、包裝商或分銷商的名稱;相關責任方的聯系方式;食品供應鏈中直接相關方的聯系信息;相關責任方提供的信息;食品的唯一編號等。另外,相關負責方應保存與應報告食品相關的記錄2年。
更多詳情參見: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3-23117.pdf
日期: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