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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2014年全市食品相關產品中的塑料制品等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

   2014-10-17 成都市質監局765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完善食品相關產品監管鏈條,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提升質量,防范風險,促進產品質量穩步提高,根據《關于
為進一步完善食品相關產品監管鏈條,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提升質量,防范風險,促進產品質量穩步提高,根據《關于印發2014年成都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成衛發〔2014〕42號)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三季度,我局在全市范圍內,對涉及食品相關產品中的塑料制品、食品機械、玻璃(金屬、陶瓷、搪瓷、植物纖維、橡膠等)制品的產品質量組織進行了一次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查的基本情況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采取抽樣檢驗的方式,共抽查105家企業生產的113批次產品(包括分級抽查的76家企業、77批次產品),合格112批次,合格率99.1%。其中:塑料類包裝容器49批次,合格49批次,合格率100 %;塑料包裝膜、袋53批次,合格52批次,合格率98.1%;玻璃容器8批次,合格8批次,合格率100 %;食品機械3批次,合格3批次,合格率100%。
 
  二、產品質量分析
 
  本次專項監督抽查,主要依據CQI Z 507/JX1050-2014《食品機械裝備產品監督抽查檢驗實施細則》;CQI Z507/BZ1007-2014《白酒瓶產品市級監督抽查實施細則》;CQI Z507/BZ1019-2014《食品用塑料瓶蓋產品市級監督抽查檢驗實施細則》;CQI Z 507/BZ1020-2014《食品用塑料包裝膜、袋市級監督抽查檢驗實施細則》;CCGF 209.3-2010 《食品用塑料工具》;CCGF 209.1-2010《食品用塑料容器》等標準,針對不同的產品,主要對拉伸負荷、密封性能、耐壓性、耐跌落性、耐熱性、拉斷力、斷裂伸長率、斷裂標稱應變、剝離力、熱合強度、水蒸氣透過量、氧氣透過量、耐高溫介質性、耐寒性、抗擺錘沖擊、感官、高錳酸鉀消耗量、銻(以Sb計)、酚、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甲苯二胺(4%乙酸)、乙醛、溶劑殘留、苯類殘留、輸送速度、外型尺寸、配置電機、鳳爪切割速度調節范圍、整機重量,生產效率、電器部分、容積、功能等指標進行了檢測。
 
  經檢驗,有1批次塑料復合包裝袋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溶劑殘留量-總量。超量殘留對所包裝食品或物品造成污染,從而影響消費者的安全;同時還會因使用過程中通風及其他安全環保設施缺失而污染環境,傷害員工身心健康。
 
  不合格原因分析:造成溶劑殘留超標(有異味)的因素有很多,諸如:選擇基材不當、生產工藝不規范,設備過于簡陋老化,生產各環節沒有進行必需的監測控制等等,都與超標(有異味)有著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拿原材料基材上講:油墨的品質、油墨的釋放性以及涂墨的厚度,膠粘劑的品質、涂布量等,有機溶劑的純度和配比量以及基材的相符性,都將影響溶劑的殘留量。另外,軟包生產設備過于簡陋老化致加熱溫度不合適,烘干風量不足,或無明細之作業指導書,員工操作不規范,開機印刷速度不達標,添加劑不足,涂布不均勻、成品包裝用材料隨意等
 
  三、下一步監管措施
 
  對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企業,我局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并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認真查找不合格的原因,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整改,經整改復查合格后方準生產和銷售。我局還將進一步加大對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認真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嚴格履行產品出廠檢驗法定義務,強化質量把關,切實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附件:1.   2014年成都市食品相關產品中的塑料制品等產品專項監督抽查合格企業名單
 
  2.   2014年成都市食品相關產品中的塑料制品等產品專項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
 
  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10月8日



日期:2014-10-17
 
地區: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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