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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關于液態奶產品標簽標示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食品標便函〔2014〕207號)

   2014-10-23 國家食藥監總局296
核心提示: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 你協會《關于液態奶產品標簽標識有關問題的請示》(中乳協[2014]65號)收悉。經研究,現回復如下: 根據

    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

    你協會《關于液態奶產品標簽標識有關問題的請示》(中乳協[2014]65號)收悉。經研究,現回復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調制乳》(GB25191-2010)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規定,調制乳是以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或復原乳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液體產品,“調制乳”是該類液態奶產品的類別名稱。調制乳產品可以根據產品特性使用“XX奶”作為產品名稱,并在產品標簽上標示產品類別“調制乳”。涉及營養聲稱的標示內容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規定。

    專此函復。

    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

    2014年10月11日

    原文件下載:   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關于液態奶產品標簽標示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食品標便函〔2014〕207號).pdf
 




日期:2014-10-23
 
行業: 乳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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