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市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餅干,速凍食品,調味品,水產制品,蔬菜制品,罐頭,糕點,方便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糖,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等20類食品425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418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情況通告如下:
一、秦淮區正義宗牛肉湯館使用的紅薯粉絲,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棲霞林發菊蔬菜店銷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江寧區農吾家餐飲店使用的橙子,其中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鼓樓區康蓮輝蔬菜經營部銷售的生姜,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五、南京市棲霞區仙紫酒店使用的酸菜(醬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六、南京市建鄴區薛鳳英初級農產品經營部銷售的山藥,其中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七、江寧區韓右左火鍋店(個體工商戶)使用的香蕉,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15期).zip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日期:2024-04-19
一、秦淮區正義宗牛肉湯館使用的紅薯粉絲,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棲霞林發菊蔬菜店銷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江寧區農吾家餐飲店使用的橙子,其中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鼓樓區康蓮輝蔬菜經營部銷售的生姜,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五、南京市棲霞區仙紫酒店使用的酸菜(醬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六、南京市建鄴區薛鳳英初級農產品經營部銷售的山藥,其中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七、江寧區韓右左火鍋店(個體工商戶)使用的香蕉,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15期).zip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日期:202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