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16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2號)、《關于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抽檢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3號)、《關于19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7號),涉及我省5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一)淘寶網M MART(經營者為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柏信吉食品經銷店)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山東省青島海農海奈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KeumDongYi Co.,LTD.(原產國:韓國)生產的海農調味海苔碎,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食薈好特賣食品零售店銷售的、標稱上海黃金搭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銷的、湖北康恩萃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金搭檔女士復合維生素礦物質片(菠蘿味),其中維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三)遼寧省沈陽潤泰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遼寧省沈陽市佳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怪味豆,其中酸價(以脂肪計)(KOH)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抖音包小仙食品旗艦店(經營者為上海善欽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機APP)銷售的、標稱上海善欽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遼寧省達鶴水產(大連)有限公司生產的裙帶菜,其中鉛(以Pb計)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生產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一)沈陽市蘇家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沈陽市佳夢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生產、銷售數量,并督促當事人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達鶴水產(大連)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生產、銷售數量,并督促當事人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一)沈陽市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沈陽市和平區柏信吉食品經銷店進行了檢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并督促當事人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
(二)沈陽市渾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沈陽市渾南區食薈好特賣食品零售店進行了檢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并督促當事人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
(三)沈陽市沈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沈陽潤泰商業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并督促當事人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安全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日期:2024-05-13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一)淘寶網M MART(經營者為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柏信吉食品經銷店)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山東省青島海農海奈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KeumDongYi Co.,LTD.(原產國:韓國)生產的海農調味海苔碎,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食薈好特賣食品零售店銷售的、標稱上海黃金搭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銷的、湖北康恩萃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金搭檔女士復合維生素礦物質片(菠蘿味),其中維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三)遼寧省沈陽潤泰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遼寧省沈陽市佳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怪味豆,其中酸價(以脂肪計)(KOH)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抖音包小仙食品旗艦店(經營者為上海善欽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機APP)銷售的、標稱上海善欽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遼寧省達鶴水產(大連)有限公司生產的裙帶菜,其中鉛(以Pb計)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生產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一)沈陽市蘇家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沈陽市佳夢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生產、銷售數量,并督促當事人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達鶴水產(大連)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生產、銷售數量,并督促當事人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一)沈陽市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沈陽市和平區柏信吉食品經銷店進行了檢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并督促當事人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
(二)沈陽市渾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沈陽市渾南區食薈好特賣食品零售店進行了檢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并督促當事人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
(三)沈陽市沈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沈陽潤泰商業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購進、銷售數量,并督促當事人落實主體責任。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安全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日期: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