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調味品、豆制品、糕點、糧食加工品等9類食品84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827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見附件)。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阜陽市臨泉縣單橋鎮陽光超市銷售的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購物廣場(合肥)銷售的豇豆(長豆角),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合肥瑤海區萬標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蚌埠市禹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淘寶網北京同仁養身堂連鎖店(經營者為廣州市增城妙蘭保健品店)在淘寶網銷售的、標稱安徽寶梔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玉米須桑葉茶,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天長市陳兵蔬菜批發部銷售的線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檢驗研究院。
六、合肥市瑤海區福建竹筍批發部銷售的、標稱宣城味食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羅漢筍,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七、淮南市壽縣華聯超市安豐鎮加盟店銷售的小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八、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郡小鮮百貨店(個體工商戶)銷售的國產香蕉(精品),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九、亳州從仁堂花茶銷售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從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葛根山藥玉米糊,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安徽本草潤堂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伏濕膏,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一、宿州市碭山縣慢云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汪丫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二、滁州明光市好易購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小臺芒,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環唑、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三、銅陵市義安區順安鎮京雷超市銷售的芹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天貓早元茶葉旗艦店(經營者為阜陽市玖安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新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胖大海雪梨枇杷茶,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五、滁州天長市管玉紅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2.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3.豆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4.糕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5.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6.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7.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日期:2024-06-28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阜陽市臨泉縣單橋鎮陽光超市銷售的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購物廣場(合肥)銷售的豇豆(長豆角),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合肥瑤海區萬標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蚌埠市禹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淘寶網北京同仁養身堂連鎖店(經營者為廣州市增城妙蘭保健品店)在淘寶網銷售的、標稱安徽寶梔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玉米須桑葉茶,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天長市陳兵蔬菜批發部銷售的線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檢驗研究院。
六、合肥市瑤海區福建竹筍批發部銷售的、標稱宣城味食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羅漢筍,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七、淮南市壽縣華聯超市安豐鎮加盟店銷售的小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八、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郡小鮮百貨店(個體工商戶)銷售的國產香蕉(精品),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九、亳州從仁堂花茶銷售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從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葛根山藥玉米糊,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安徽本草潤堂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伏濕膏,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一、宿州市碭山縣慢云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汪丫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二、滁州明光市好易購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小臺芒,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環唑、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三、銅陵市義安區順安鎮京雷超市銷售的芹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天貓早元茶葉旗艦店(經營者為阜陽市玖安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新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胖大海雪梨枇杷茶,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五、滁州天長市管玉紅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2.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3.豆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4.糕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5.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6.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7.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日期: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