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書文號:扎市監綜執處罰〔2024〕104號處罰對象:扎蘭屯成吉思汗牧場酒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91150783815285959H法定代表人(經營者、負責人):陳剛
違法行為類型: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處罰使用法律條例:1.定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四):“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2.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行政處罰內容:1. 沒收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粗糧原漿酒39箱;2.沒收違法所得:305.00元;3. 罰款:5000.00元。
做出行政處罰機關名稱:扎蘭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4年8月14日
日期:2024-08-15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91150783815285959H法定代表人(經營者、負責人):陳剛
違法行為類型: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處罰使用法律條例:1.定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四):“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2.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行政處罰內容:1. 沒收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粗糧原漿酒39箱;2.沒收違法所得:305.00元;3. 罰款:5000.00元。
做出行政處罰機關名稱:扎蘭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4年8月14日
日期: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