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的意見》(農牧發﹝2021﹞29號)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新一批動物疫病凈化場建設活動,并對已通過評估的前三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進行年度審查。經養殖場自愿申請、省級評估推薦、部級專家評審,現確定 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 52個養殖場次為第五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附件 1)。同時,經年度審查和抽檢,取消 6個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資格(附件 2)。請各地繼續按要求做好監督管理,強化技術指導和宣傳引導,持續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 1. 第五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
2. 取消資格的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5 年 2 月 19 日
附件下載: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五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的通知.pdf
日期:2025-03-07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的意見》(農牧發﹝2021﹞29號)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新一批動物疫病凈化場建設活動,并對已通過評估的前三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進行年度審查。經養殖場自愿申請、省級評估推薦、部級專家評審,現確定 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 52個養殖場次為第五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附件 1)。同時,經年度審查和抽檢,取消 6個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資格(附件 2)。請各地繼續按要求做好監督管理,強化技術指導和宣傳引導,持續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 1. 第五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
2. 取消資格的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5 年 2 月 19 日
附件下載: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五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的通知.pdf
日期: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