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已進入炎炎夏季,雨水增多,天氣悶熱潮濕,利于微生物的滋生和植物生長,發生食物中毒風險增大。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公眾要養成健康飲食習慣,科學合理飲食,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加強風險防范,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
一、健康合理飲食,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
夏季氣溫較高,如果食用過夜的飯菜或是不新鮮的海鮮,很可能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發熱、休克等癥狀。這是因為濕熱的天氣有利于細菌滋生,致病菌一旦污染食品,在很短時間內就可迅速繁殖產生毒素,即使經高溫處理也不會被輕易破壞,食入后仍可發生中毒。
專家提示,在加工制作食品時,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要注意清洗消毒、生熟分開使用,生的肉、禽和海產品要與熟食分開儲存。食物一定要徹底煮熟,熟食在室溫下不得存放超過2小時,不食用的食物應及時放入冰箱,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時間不宜存放過久,再次食用之前要徹底加熱。
二、不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避免誤食中毒死亡
蘑菇營養豐富,是百姓餐桌常見美食,但誤食白毒傘、鱗柄白毒傘和鹿花菌等劇毒蘑菇可致人死亡。遼寧地區野生蘑菇種類繁雜,由于變異等原因,無毒或毒性較低的野生蘑菇染上毒素后也可轉變為劇毒蘑菇,極易誤采誤食。毒蘑菇中毒發病較急,臨床表現復雜多樣,尚無特效治療方法,死亡率很高。
專家提示,鑒別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專業機構和人員幫助,目前沒有簡單易行的鑒別方法,民間流傳的辨別的方法經證實并不可靠,預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辦法就是不要采摘、采購和食用沒吃過或不認識的野生蘑菇。一旦誤食野生蘑菇后出現頭暈、嘔吐、腹瀉等癥狀,應盡早采用催吐、洗胃、導瀉、灌腸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并立即到醫院就診。
三、織紋螺有毒,禁止食用銷售
織紋螺俗稱海絲螺、海螄螺、麥螺、白螺等,其外形特征表現為尾部較尖,螺體細長,長度約1厘米,寬度約0.5厘米,殼面常具有1-3條紫褐色或紅黃色螺帶,肉體為淡黃色,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春夏之交正是織紋螺的旺產期,織紋螺攝食有毒藻類后在體內富集產生神經性毒素,該毒素對熱穩定,煮沸、鹽腌、日曬等均不能將其破壞,目前尚無特效解毒藥物。食用帶有毒素的織紋螺后,會引起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癥狀,重癥可致死亡。2012年原衛生部就發布公告明確要求,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
專家提示,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誤食織紋螺后,如發生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癥狀的,要立即到醫院就診。
消費者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加工和銷售野生蘑菇、織紋螺等行為,請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全省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12331。
日期:2015-06-23
一、健康合理飲食,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
夏季氣溫較高,如果食用過夜的飯菜或是不新鮮的海鮮,很可能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發熱、休克等癥狀。這是因為濕熱的天氣有利于細菌滋生,致病菌一旦污染食品,在很短時間內就可迅速繁殖產生毒素,即使經高溫處理也不會被輕易破壞,食入后仍可發生中毒。
專家提示,在加工制作食品時,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要注意清洗消毒、生熟分開使用,生的肉、禽和海產品要與熟食分開儲存。食物一定要徹底煮熟,熟食在室溫下不得存放超過2小時,不食用的食物應及時放入冰箱,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時間不宜存放過久,再次食用之前要徹底加熱。
二、不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避免誤食中毒死亡
蘑菇營養豐富,是百姓餐桌常見美食,但誤食白毒傘、鱗柄白毒傘和鹿花菌等劇毒蘑菇可致人死亡。遼寧地區野生蘑菇種類繁雜,由于變異等原因,無毒或毒性較低的野生蘑菇染上毒素后也可轉變為劇毒蘑菇,極易誤采誤食。毒蘑菇中毒發病較急,臨床表現復雜多樣,尚無特效治療方法,死亡率很高。
專家提示,鑒別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專業機構和人員幫助,目前沒有簡單易行的鑒別方法,民間流傳的辨別的方法經證實并不可靠,預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辦法就是不要采摘、采購和食用沒吃過或不認識的野生蘑菇。一旦誤食野生蘑菇后出現頭暈、嘔吐、腹瀉等癥狀,應盡早采用催吐、洗胃、導瀉、灌腸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并立即到醫院就診。
三、織紋螺有毒,禁止食用銷售
織紋螺俗稱海絲螺、海螄螺、麥螺、白螺等,其外形特征表現為尾部較尖,螺體細長,長度約1厘米,寬度約0.5厘米,殼面常具有1-3條紫褐色或紅黃色螺帶,肉體為淡黃色,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春夏之交正是織紋螺的旺產期,織紋螺攝食有毒藻類后在體內富集產生神經性毒素,該毒素對熱穩定,煮沸、鹽腌、日曬等均不能將其破壞,目前尚無特效解毒藥物。食用帶有毒素的織紋螺后,會引起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癥狀,重癥可致死亡。2012年原衛生部就發布公告明確要求,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
專家提示,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誤食織紋螺后,如發生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癥狀的,要立即到醫院就診。
消費者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加工和銷售野生蘑菇、織紋螺等行為,請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全省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12331。
日期:201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