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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修訂進口反芻動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措施

   2010-01-07 阿根廷食品質量健康局290
核心提示:2009年12月21日,阿根廷食品質量健康局修訂/撤銷了SENASA 第117/02、1052/02、 238/01號等裁決關于為防止牛海綿狀腦病(瘋牛病

    2009年12月21日,阿根廷食品質量健康局修訂/撤銷了SENASA 第117/02、1052/02、 238/01號等裁決——關于“為防止牛海綿狀腦病(瘋牛病),對進口反芻動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措施”。

    修訂2002年1月22日SENASA第22號裁決中的第7、8條如下:

    “第7條:為防止牛海綿狀腦病通過進口輸入我國,授權國家動物健康管理部門根據最新科學認識和各國BSE現狀,更新本裁決附件I、II、III和IV。”

    “第8條:根據其地域風險及其他可獲得的信息,依據附件I中的方法,將各個牛肉出口國進行風險等級分類,并由SENASA制定等級分類清單。”

    廢除2002年1月22日SENASA第22號裁決中的第9、13條

    更新2002年1月22日SENASA第22號裁決的附件I-“為防止牛海綿狀腦病被引入阿根廷,建立進口活動物、可繁殖性動物材料、動物產品和副產品及動物源性衍生品等的風險分析方法”;附件II-“各國牛海綿狀腦病地域風險分類標準”;附件III-“牛海綿狀腦病高風險商品分類”;附件IV-“牛海綿狀腦病高風險商品最終用途分類”。

    修訂2001年2月9日第238號裁決第1、3條如下:

    “第1條 在緊急情況下,進口食品、飼料產品和/或原料以及進口食品、飼料加工過程中用到的物質,其所有批次不管是否擁有健康聲明,如果是來自于BSE高風險國家,將需要在到岸之前抽取樣品進行檢驗,一旦發現樣品中含有反芻動物來源的蛋白類及其制品(牛奶除外),將禁止用于人、畜消費,如果經官方確認,該反芻動物來源蛋白產品的原產國與阿根廷具有類似動物健康狀況,也可予以放行。”

    “第3條 SENASA也可以對非BSE高風險國家原產的相關產品進行必要的抽檢。”

    修訂2001年2月9日第238號裁決附件中第C點如下:

    “C)SENASA認為有必要(抽檢)的其它供人、畜食用的食品、飼料產品和原料、加工過程用材料等。”

    取消2002年12月30日SENASA第1052號裁決。




日期:20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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