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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質監局發布關于對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等八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2016-02-05 山西省質監局583
核心提示:各市局,太原高新區、經濟區局:  為加強產品質量監督,省局組織對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玻璃酒瓶、水性涂料、溶劑型油漆涂料、
各市局,太原高新區、經濟區局:
 
  為加強產品質量監督,省局組織對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玻璃酒瓶、水性涂料、溶劑型油漆涂料、陶瓷磚、液壓機械、溶解乙炔、新型墻體材料等8種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
 
  本次共對我省24家企業生產的40個批次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39個批次,不合格1個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5%。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是跌落性能不合格。密封性能和跌落性能是食品用包裝容器的物理指標,直接反映了產品的實用性能質量的好壞。主要的影響因素是產品的原材料質量、填料、產品厚度、形狀等等。在本次抽查中,由山西振欣塑業有限公司生產的360ml型食品包裝用塑料瓶,其跌落性能不符合標準要求。在檢驗過程中,檢驗用5個樣品在1.8米高度自由跌落后底部或瓶蓋處均破裂。
 
  二、玻璃瓶
 
  本次共對我省6家企業生產的10個批次的玻璃瓶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主要對外觀質量、規格尺寸、內應力、抗熱震性、耐內壓力、抗沖擊、內表面耐水性、鉛、鎘、砷、銻溶出允許限量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三、水性涂料
 
  本次共對我省18家企業生產的35個批次的水性涂料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主要對內墻涂料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總和,游離甲醛,可溶性重金屬,低溫穩定性,對比率,耐堿性,耐洗刷性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對外墻涂料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游離甲醛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總和,重金屬含量,低溫穩定性,對比率,耐水性,耐洗刷性,耐沾污性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四、溶劑型油漆涂料
 
  本次共對我省7家企業生產的15個批次的溶劑型油漆涂料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主要對在容器中狀態、流出時間、細度、不揮發物含量、施工性、干燥時間、光澤、硬度、彎曲試驗、耐水性、耐揮發油、耐酸性、貯存穩定性、耐沖擊性、附著力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五、陶瓷磚
 
  本次共對我省生產經銷單位的20個批次(其中省內企業生產的12批次,省外企業生產的8批次)的陶瓷磚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主要對尺寸、表面質量、吸水率、破壞強度和斷裂模數、耐磨性、抗凍性(外墻磚)、抗化學腐蝕性、放射性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六、液壓機械
 
  本次共對我省45家企業生產的73個批次的液壓機械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液壓機械主要包括液壓支架立柱、千斤頂、液壓支柱、液壓缸、液壓泵、液壓閥和液壓軟管總成,本次抽查對液壓支架立柱、千斤頂、液壓支柱和液壓缸的空載行程試驗、最低啟動壓力試驗、密封性能試驗和強度試驗等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對液壓泵的外觀質量、排量試驗、容積效率試驗、超載性能試驗、密封性能試驗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對液壓閥的外觀質量、耐壓性能、滑閥機能試驗、換向性能試驗、壓力損失試驗、內泄漏量測量、密封性能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對液壓軟管總成的長度變化試驗、耐壓試驗、泄漏試驗、爆破試驗、最小通過量、外觀質量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六、溶解乙炔
 
  本次共對我省37家企業生產的37個批次的溶解乙炔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主要對乙炔純度、硫化氫及磷化氫、乙炔凈重等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全部合格。
 
  八、新型墻體材料
 
  本次共對我省144家企業生產的158個批次的新型墻體材料質量進行監督抽查,合格148個批次,不合格10個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3%。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一是干密度、抗壓強度不合格。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是用鈣質材料(如水泥、石灰)和硅質材料(如砂子、粉煤灰、礦渣)的配料中加入鋁粉作加氣劑,經加水攪拌、澆注成型、發氣膨脹、預養切割,再經高壓蒸汽養護而成的多孔硅酸鹽砌塊。在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生產中,強度和干體積密度是一對矛盾。為了保證足夠的強度,干體積密度就會增大;反之,為了保證較低的干體積密度,強度也會隨之下降。此次抽查中有的產品抗壓強度低、干密度大。抗壓強度低容易造成砌體工程結構承載力不足,影響施工質量;干密度大加大了工程負荷,降低工程使用性能。造成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質量不合格、生產工藝控制不嚴以及原材料配比不恰當所致。在本次抽查中,由介休市秦樹灰渣粉煤灰綜合利用有限公司生產的600*200*200型、600*240*100型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其干密度不符合標準要求。二是抗凍性不合格。抗凍性是指材料在吸水飽和的狀態下經歷多次凍融循環,保持其原有的性質或不顯著降低原有性質的能力。抗凍性不合格的產品在長期的凍融環境中使用會造成墻體結構強度降低。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水泥和砂石配比不當,或者振動成型設備壓力不足,造成密實度降低。在本次抽查中,由大同宏益新型墻體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600×200×170)mm型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其抗壓強度、抗凍性均不符合標準要求。三是石灰爆裂不合格。在石灰爆裂中,小面積的石灰爆裂使磚體表面破壞,大量的石灰爆裂則造成磚體酥裂,使墻體壽命較短,容易坍塌,對人身財產危害較大。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進廠把關不嚴,原料中混入石灰石超標或是原料粉磨粒徑大,混合后未經陳化,混合不均勻所致。在本次抽查中,由太谷縣四卦富生進源建材廠生產的240*115*53型煤矸石燒結普通磚,其石灰爆裂不符合標準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省監督抽查反映的問題,各級質監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扶優扶強、打假治劣、引導消費”的原則,認真做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后處理工作。省局已將不合格產品檢驗報告寄送至相關市質監局,由其依法做好后處理工作。各級質監部門要幫助不合格企業搞好整改,切實提高法律意識和質量意識,嚴格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要加大對生產、經銷各環節的監管力度,嚴把質量關,保證產品質量安全,切實讓消費者滿意。要本著扶優治劣的原則,嚴格獎懲。對本次監督抽查中產品質量合格的企業,要通過各種媒體和網絡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企業和產品的知名度。對在監督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要給予公開通報、新聞曝光、整改復查、行政處罰等后處理措施,促使其盡快提高產品質量,杜絕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相關市局要將后處理情況及時報省局監督處。
 
  附件:1.   山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及生產經銷企業名單
 
  2.   山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生產經銷企業名單



日期:2016-02-05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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