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局,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分局,各直屬事業單位: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已經市局2016年第13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7月8日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2016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理念為統領,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關于加強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以及《北京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等要求,深入推進首都食品藥品監管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全面完善法規制度,認真履行行政程序,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食品藥品依法行政體系,打造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食品藥品監管隊伍,為首都市民提供更高水準的食品藥品安全保障。
一、制定并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
1.研究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認真總結依法行政實踐經驗,依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及總局《關于加強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市政府《北京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的要求,年內研究制定我局法治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從現在到2020年法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形成清晰可行的法治建設任務書、時間表和路線圖,增強全面推進依法治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努力推進法律法規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2.加快推進我市《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修訂立項與調研以及《北京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調研起草工作。根據新修訂《食品安全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積極爭取市政府法制辦、市人大等相關立法機關的支持,加快推進我市地方立法的調研起草工作,突出首都特點,將實踐證明、科學有效的制度措施納入其中,為更好地執行新的法律法規打牢基礎。
3.提前開展相關立法調研和論證工作。跟隨《藥品管理法》、《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條例》和《中藥品種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進程,提出相關意見建議,適時形成我市相關立法思路。
4.做好總局規章貫徹落實工作。對照總局《2016年立法計劃》的內容要求,認真學習計劃發布的《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特殊食品注冊辦法》、《藥品注冊管理辦法》、《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等37個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做好細化工作,抓好貫徹落實。
三、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
5.繼續加大行政審批改革力度。在去年大幅度減少行政審批項目基礎上,按照國務院、總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對明確要求撤銷、合并以及下放的許可審批事項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按照市局黨組的統一部署,嘗試推行藥品生產許可與GMP認證現場檢查的“二合一”制度;為推動藥品許可制度改革先行先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首都的實際情況,研究推動食品小型生產經營者市場準入制度的改革。明確無需取得許可的、或法律規定由地方進行規定的生產經營主體與行為,嘗試建立無許可“標準準入”制度,在食品安全主體準入方面借鑒藥品GMP、GSP認證理念和方法,探索食品生產經營準入新思維、新方法。貫徹落實“先照后證”行政審批改革要求,研究解決好銜接過程中的問題,讓“先照后證”改革發揮有效的作用。努力實現許可與監管的有機融合,推動事前許可與事中事后監管的無縫隙銜接。
6.推行清單制度并實施動態管理。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要求,全面依法編制實施“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全面對外公開,并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進行動態調整,切實保證“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要求落到實處,嚴格規范行政權力。
四、進一步加快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合法性審查制度和各種程序要求
7.全面清理現行規范性文件。加大“廢、改、立”的工作力度,及時清理、修訂已經不適用的規定,出臺新的規定。
8.加大基礎性規定的起草工作力度。爭取年內出臺《行政案件、復議、訴訟錯案追究制度》、《行政復議制度》、《食品藥品違法案件舉報實施辦法》、《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法》及配套制度(包括信用歸集、信用評定、信用約束、黑名單制度和信用修復)等。
9.進一步完善各項專業業務規定。完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配套規范性文件、進一步修訂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藥品生產企業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建立健全《互聯網銷售食品藥品管理規范》,制修訂《速凍水產品和工廠化芽苗菜等新興業態食品準入細則》,將新興業態納入監管范疇,消除監管盲區。與市農業局聯合制定并出臺《北京市畜禽產品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嘗試鼓勵建立畜禽產品定點屠宰供應機制,解決牛羊肉風險防控問題。研究制定零售市場、倉儲設施監管辦法,落實“批零掛鉤”、“廠家直銷”、“點對點供應”等措施,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0.繼續加大合法性審查工作的力度。市、區兩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查制度,明確非經合法性審查的規定不得出臺。同時,各級法制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合法性審查制度,提升工作水平,為領導和各專業監管部門把好依法行政關。
五、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執法與執法監督檢查
11.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食品藥品監管方式。推廣“雙隨機檢查”方式,探索“智能化”監管方式方法。依照《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不同要求,探索建立健全既統一高效、又適應不同品類特點要求的監管模式。
12.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力度。完善執法監督機制,深入各項業務工作,對照法定職責、行政執法程序、行政自由裁量、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信息公開等要求,對市、區和所三級行政監管執法主體及行為開展執法監督檢查。爭取問題發現在系統內、解決在系統內。
13.加強食品藥品執法指導。通過匯編整理典型案例,發布食品藥品案件辦理指導等方式,提高案件辦理水平。加強執法證據規則研究和重大疑難案件協調指導工作,解決一線執法部門執法難題。
六、高度重視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積極實行法律顧問制度,努力減少“主觀敗訴”案件
14.加強行政復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按照總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各區局在不斷完善各項監管執法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專業隊伍的建設,進一步充實法制部門的力量,力求不斷減少“主觀敗訴”的案件數量。市局階段性地對全系統各單位進行考核,對“主觀敗訴”的案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15.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市局、區局和直屬分局應當完善法律顧問聘任制度,聘請專家和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食品藥品監管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聘請專業律師參與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七、進一步推進信用體系建設
16.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累積、評價和“黑名單”制度,建立各類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依托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推動監管信息聯動共享,加強部門聯動,及時向社會公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情況,對守信主體強化政策激勵,對失信主體加大約束懲戒,形成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
八、進一步加強法制培訓和法治宣傳
17.加強法制培訓工作。在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中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
組織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工作人員系統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綱要》精神,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學好憲法以及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通用法律知識、專門法律知識、新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加大對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中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
根據《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干部學法辦法(試行)》,充分發揮領導干部“關鍵少數”的表率作用,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事制度。舉辦兩期以上法制專題講座,適當安排領導干部出席案件庭審。
18.繼續做好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宣傳工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制定完成本市食品藥品監管“七五”普法工作規劃、實施細則和年度工作計劃。健全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宣傳教育組織領導,強化專職工作人員配置。繼續深化法治宣傳教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法律六進”主題活動。加強法治文化產品創作,加強新媒體技術在普法中的運用,豐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的載體和形式。推動建立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鼓勵、支持和引導大眾傳媒開展多種形式的公益食品藥品法治宣傳。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和法律專家的咨詢論證、審核把關作用。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6年7月11日印發
日期:2016-07-19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已經市局2016年第13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7月8日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2016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理念為統領,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關于加強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以及《北京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等要求,深入推進首都食品藥品監管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全面完善法規制度,認真履行行政程序,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食品藥品依法行政體系,打造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食品藥品監管隊伍,為首都市民提供更高水準的食品藥品安全保障。
一、制定并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
1.研究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認真總結依法行政實踐經驗,依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及總局《關于加強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市政府《北京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的要求,年內研究制定我局法治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從現在到2020年法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形成清晰可行的法治建設任務書、時間表和路線圖,增強全面推進依法治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努力推進法律法規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2.加快推進我市《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修訂立項與調研以及《北京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調研起草工作。根據新修訂《食品安全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積極爭取市政府法制辦、市人大等相關立法機關的支持,加快推進我市地方立法的調研起草工作,突出首都特點,將實踐證明、科學有效的制度措施納入其中,為更好地執行新的法律法規打牢基礎。
3.提前開展相關立法調研和論證工作。跟隨《藥品管理法》、《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條例》和《中藥品種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進程,提出相關意見建議,適時形成我市相關立法思路。
4.做好總局規章貫徹落實工作。對照總局《2016年立法計劃》的內容要求,認真學習計劃發布的《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特殊食品注冊辦法》、《藥品注冊管理辦法》、《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等37個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做好細化工作,抓好貫徹落實。
三、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
5.繼續加大行政審批改革力度。在去年大幅度減少行政審批項目基礎上,按照國務院、總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對明確要求撤銷、合并以及下放的許可審批事項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按照市局黨組的統一部署,嘗試推行藥品生產許可與GMP認證現場檢查的“二合一”制度;為推動藥品許可制度改革先行先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首都的實際情況,研究推動食品小型生產經營者市場準入制度的改革。明確無需取得許可的、或法律規定由地方進行規定的生產經營主體與行為,嘗試建立無許可“標準準入”制度,在食品安全主體準入方面借鑒藥品GMP、GSP認證理念和方法,探索食品生產經營準入新思維、新方法。貫徹落實“先照后證”行政審批改革要求,研究解決好銜接過程中的問題,讓“先照后證”改革發揮有效的作用。努力實現許可與監管的有機融合,推動事前許可與事中事后監管的無縫隙銜接。
6.推行清單制度并實施動態管理。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要求,全面依法編制實施“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全面對外公開,并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進行動態調整,切實保證“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要求落到實處,嚴格規范行政權力。
四、進一步加快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合法性審查制度和各種程序要求
7.全面清理現行規范性文件。加大“廢、改、立”的工作力度,及時清理、修訂已經不適用的規定,出臺新的規定。
8.加大基礎性規定的起草工作力度。爭取年內出臺《行政案件、復議、訴訟錯案追究制度》、《行政復議制度》、《食品藥品違法案件舉報實施辦法》、《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法》及配套制度(包括信用歸集、信用評定、信用約束、黑名單制度和信用修復)等。
9.進一步完善各項專業業務規定。完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配套規范性文件、進一步修訂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藥品生產企業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建立健全《互聯網銷售食品藥品管理規范》,制修訂《速凍水產品和工廠化芽苗菜等新興業態食品準入細則》,將新興業態納入監管范疇,消除監管盲區。與市農業局聯合制定并出臺《北京市畜禽產品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嘗試鼓勵建立畜禽產品定點屠宰供應機制,解決牛羊肉風險防控問題。研究制定零售市場、倉儲設施監管辦法,落實“批零掛鉤”、“廠家直銷”、“點對點供應”等措施,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0.繼續加大合法性審查工作的力度。市、區兩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查制度,明確非經合法性審查的規定不得出臺。同時,各級法制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合法性審查制度,提升工作水平,為領導和各專業監管部門把好依法行政關。
五、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執法與執法監督檢查
11.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食品藥品監管方式。推廣“雙隨機檢查”方式,探索“智能化”監管方式方法。依照《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不同要求,探索建立健全既統一高效、又適應不同品類特點要求的監管模式。
12.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力度。完善執法監督機制,深入各項業務工作,對照法定職責、行政執法程序、行政自由裁量、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信息公開等要求,對市、區和所三級行政監管執法主體及行為開展執法監督檢查。爭取問題發現在系統內、解決在系統內。
13.加強食品藥品執法指導。通過匯編整理典型案例,發布食品藥品案件辦理指導等方式,提高案件辦理水平。加強執法證據規則研究和重大疑難案件協調指導工作,解決一線執法部門執法難題。
六、高度重視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積極實行法律顧問制度,努力減少“主觀敗訴”案件
14.加強行政復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按照總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各區局在不斷完善各項監管執法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專業隊伍的建設,進一步充實法制部門的力量,力求不斷減少“主觀敗訴”的案件數量。市局階段性地對全系統各單位進行考核,對“主觀敗訴”的案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15.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市局、區局和直屬分局應當完善法律顧問聘任制度,聘請專家和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食品藥品監管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聘請專業律師參與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七、進一步推進信用體系建設
16.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累積、評價和“黑名單”制度,建立各類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依托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推動監管信息聯動共享,加強部門聯動,及時向社會公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情況,對守信主體強化政策激勵,對失信主體加大約束懲戒,形成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
八、進一步加強法制培訓和法治宣傳
17.加強法制培訓工作。在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中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
組織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工作人員系統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綱要》精神,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學好憲法以及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通用法律知識、專門法律知識、新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加大對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中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
根據《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干部學法辦法(試行)》,充分發揮領導干部“關鍵少數”的表率作用,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事制度。舉辦兩期以上法制專題講座,適當安排領導干部出席案件庭審。
18.繼續做好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宣傳工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制定完成本市食品藥品監管“七五”普法工作規劃、實施細則和年度工作計劃。健全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宣傳教育組織領導,強化專職工作人員配置。繼續深化法治宣傳教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法律六進”主題活動。加強法治文化產品創作,加強新媒體技術在普法中的運用,豐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的載體和形式。推動建立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鼓勵、支持和引導大眾傳媒開展多種形式的公益食品藥品法治宣傳。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和法律專家的咨詢論證、審核把關作用。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6年7月11日印發
日期:2016-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