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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于做好青海玉樹地震災區食品安全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0-04-17 衛生部1016
核心提示:衛發明電〔2010〕27號青海省衛生廳:  為保障青海省玉樹州地震災區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控食源性和水源性疾病發生,保護


衛發明電〔2010〕27號

青海省衛生廳:

  為保障青海省玉樹州地震災區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控食源性和水源性疾病發生,保護群眾身體健康,現就有關工作及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加強災區食品安全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

  災區食品安全和飲用水衛生安全是抗震救災衛生防疫工作一項重要任務。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受災群眾集中安置場所、災區留居群眾和救災人員集中生活點以及救災物資集中分發場所為重點,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衛生監督職責,做好食品安全和飲用水衛生工作。要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各監管部門,對供應災區食品、災區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單位實行嚴格監管,確保群眾飲食安全。要切實加強災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合理調配衛生監督人員深入一線開展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配備必需的衛生監督設備和工具,實行分區劃片、定崗定員,巡回指導、落實責任。要協調有關部門對災區存在衛生安全隱患的水源和水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防止發生重大飲用水衛生安全事件。

  二、及時組織衛生監測和技術指導工作

  要指導做好飲用水水源衛生防護工作,加大對可用集中式供水單位出廠水、管網水、用水點和自備供水水質的監測頻次,加強對人員集中場所飲用水臨時儲水設備和設施的監督管理和監測。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部的規定,合理使用病媒防治藥劑,禁止在災區使用國家明令禁用的農藥,防止對周圍環境和水源造成污染。對于嚴重威脅群眾生命健康安全而難以解決的食品安全和飲用水衛生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

  三、加強衛生知識宣傳教育

  積極組織開展飲食衛生和飲用水衛生安全的宣傳教育,教育災區群眾不食用病死畜禽和腐敗變質食品,不購買和食用攤販銷售的未包裝的熟肉和冷葷菜,做到食品生熟分開,現吃現做,做后盡快食用。食品加工點應當做到所有現場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剩飯菜一定要在食用前單獨重新加熱,存放時間不明的食物不要直接食用。要廣泛開展飲用水衛生宣傳教育,指導合理使用飲水消毒產品,教育群眾飲水要燒開煮沸,不要飲用生水。

  四、做好信息報送

  要全面掌握災區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狀況及救災人員、物資、技術需求,及時向我部報送信息,確保抗震救災信息聯絡通暢,保障災區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

  目前,衛生部已派出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的專家赴地震災區指導工作,四川省衛生廳已派出20名衛生監督員組成的救援隊,攜帶相關設備、器材、6輛衛生監督車今晚到達災區協助開展工作。如需技術支持,請與衛生部地震災區前方工作組聯系,我局將積極做好協調溝通工作。

  聯系人:衛生部監督局  伍競成 張利

  聯系電話:010-68792383  010-68792407

  傳    真:010–68792387

衛生部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抄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日期:2010-04-17
 
地區: 青海
行業: 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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