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軟飲料協會(BSDA)于近日公布了能量飲料所需額外標簽的守則,目的是保護兒童和其他對咖啡因敏感的人群。
新準則要求所有含有高咖啡因成分的飲料需要貼上額外標簽,注明:不適于對兒童、孕婦及咖啡因敏感者。并且該建議還應該出現在產品標簽上以及含有高咖啡因成分飲料的公司網站上。
此外,根據代碼守則,該類飲料不應該向小于16歲的兒童出售或推廣。
在代碼方面,BSDA會依照2002年6月公布的委員會2002/67/EC指令,其中涉及含有咖啡因及奎寧的食品標簽要求。
根據指令,代碼中對任何含有超過150 mg/l咖啡因的飲料定義為高咖啡因飲料。代碼還在指令基礎上增加了標簽要求,高咖啡因飲料制造商需要在含咖啡因100ml/mg以上的產品的同一視野范圍內顯示“高咖啡因成分”的信息。但是,代碼會根據不同區域的歐洲立法,有細微變化。
據悉,歐洲飲料協會(UNESDA)目前也正打算在歐洲建立類似的能量飲料指導守則。
日期:201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