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1日,加拿大衛生局修訂現行的無麩質標簽政策,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過敏體質個人因疏忽食用含麩質產品的風險,并幫助消費者正確選擇無麩質食品。此次公眾咨詢的公開評議期為2010年5月13日到2010年7月11日。
2008年,加拿大曾修訂過敏原、麩質原和添加亞硫酸鹽的標簽要求。《食品藥品法規修正案(1220-增加食物過敏原、麩質來源及添加亞硫酸鹽的標簽)》該修正案要求當預包裝產品中含有食品過敏原和麩質時,必須在標簽上標注其來源,并要求采用一致和易懂的術語。
日期:201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