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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制定丁香魚產品中過氧化氫的使用要求

   2016-11-07 廈門WTO工作站756
核心提示:2016年10月27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 生食發1027第1號 告示,規定了水煮丁香魚及干燥丁香魚中的過氧化氫的使用要求,具體內容如
    2016年10月27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 “生食發1027第1號” 告示,規定了水煮丁香魚及干燥丁香魚中的過氧化氫的使用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3.產品定義
 
    水煮丁香魚(鍋煮丁香魚):將體長為5CM以下的魚類通過蒸煮凝固其蛋白質的產品。
 
    干燥丁香魚:水煮丁香魚的干燥品,包括干燥小銀魚。
 
    2.過氧化氫的使用要求
 
    過氧化氫的使用中進行適當的工程管理,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3.食品中過氧化氫的殘留量分析方法請參照2016年10月6日發布的《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分析方法的修改》告示。



日期:2016-11-07
 
標簽: 過氧化氫 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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