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 “生食發1027第1號” 告示,規定了水煮丁香魚及干燥丁香魚中的過氧化氫的使用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3.產品定義
水煮丁香魚(鍋煮丁香魚):將體長為5CM以下的魚類通過蒸煮凝固其蛋白質的產品。
干燥丁香魚:水煮丁香魚的干燥品,包括干燥小銀魚。
2.過氧化氫的使用要求
過氧化氫的使用中進行適當的工程管理,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3.食品中過氧化氫的殘留量分析方法請參照2016年10月6日發布的《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分析方法的修改》告示。
日期:2016-11-07
3.產品定義
水煮丁香魚(鍋煮丁香魚):將體長為5CM以下的魚類通過蒸煮凝固其蛋白質的產品。
干燥丁香魚:水煮丁香魚的干燥品,包括干燥小銀魚。
2.過氧化氫的使用要求
過氧化氫的使用中進行適當的工程管理,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3.食品中過氧化氫的殘留量分析方法請參照2016年10月6日發布的《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分析方法的修改》告示。
日期:2016-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