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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海關認定自中國進口蘑菇和蒜頭無貿易欺詐根據

   2016-12-21 商務部818
核心提示:越南《海關報》12月20日報道:針對日前越南報紙報道從諒山省新清口岸進口的中國農產品存在出產地不明、海關手續不符合規定、實際
    越南《海關報》12月20日報道:針對日前越南報紙報道從諒山省新清口岸進口的中國農產品存在出產地不明、海關手續不符合規定、實際進口多于海關申報、有稅務欺詐等情況,越南海關總局責成諒山海關局和有關職能部門立即展開調查,弄清真相。

    經過調查核實,諒山海關局表示,實際情況是貨物在中國浦寨停車場駁車時才由越南企業貼上貨物原產地信息,其中蒜頭信息中載明自通關后使用期為60天,蘑菇信息中載明了生產廠家、出產日期和出產后使用期為30天。至于海關手續問題,按規定須有海關手續和由植物檢疫站、食品衛生檢查站出具的植物檢疫證、食物安全檢查證的貨物方可通關。至于海關申報蒜頭為15.2噸而實際進口32噸更是不可能,因為沒有哪個集裝箱能裝運32噸蒜頭(集裝箱通常只能裝運蒜頭15-17噸)。至于農產品申報價格,通過新清口岸進口的蒜頭、蘑菇、柚子等傳統農產品,多年來申報價格一直穩定,且其進口關稅為零,也無須繳納增值稅,因此不存在稅務欺詐。


日期: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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