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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消費者院提議:制定亞麻籽中鎘的標準

   2017-03-10 食品伙伴網302
核心提示:3月8日,據韓媒報道,韓國消費者院和國立農產品質量管理院共同對市場中流通、銷售中的8種谷物42個產品(進口30個,國產12個)的
    3月8日,據韓媒報道,韓國消費者院和國立農產品質量管理院共同對市場中流通、銷售中的8種谷物42個產品(進口30個,國產12個)的重金屬、霉菌毒素、殘留農藥及主要營養成分含量進行了比較、分析。
 
    消費者院稱:調查的進口谷物(5種30個)中的亞麻籽含有氰苷,根據《食品衛生法》第7條食品的標準及規格,亞麻籽被歸類為“食品中限制性使用的原料”,該標準中雖規定亞麻籽需要加熱處理并限制攝入量(每次4g,1日16g以下),但市場中流通、銷售的部分產品標識的與規定的攝入量不同或未進行標識。
 
    42個谷物產品中30個檢出鉛、鎘等重金屬,其中6個亞麻籽產品檢出鎘 0.246~0.560㎎/㎏,相對高于其他谷物。
 
    氰苷本身無害但經酶分解生成氫氰酸(HCN),可誘發發紺癥等,因此需加熱處理使酶失活。
 
    亞麻籽在《食品法典》中分類為其他加工品,沒有鎘的標準。但,類似類型的油料作物芝麻的鎘標準為0.2㎎/㎏以下。
 
    另外,還有將亞麻籽灑在料理中食用或和大米一起作為雜糧飯反復攝取的情況,會有過量攝取的危險,因此,有必要強制進行攝取量標識,消費者標示含量合理攝取。
 
    消費者院稱:“為確保亞麻籽產品的安全性,將建議食品藥品安全處探討制定各類產品中鎘的標準,強制標識同類產品的攝入量。
 
   


 
 
    編譯: 曉娜(qxn@foodmate.net)
 
     


日期: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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