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近期,甘肅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共組織抽檢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糧食及糧食加工品等4類食品235批次樣品,抽檢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01批次,不合格樣品3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7批次, 不合格16批次;水果制品104批次, 不合格18批次;乳制品37批次、糧食及糧食加工品7批次, 均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天水火頭軍綠色食用油有限公司生產的秋姑娘純菜籽油,酸值(KOH)檢出值為2.2mg/g。標準規(guī)定為≤0.30mg/g;溶劑殘留檢出值為23.5m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天水火頭軍綠色食用油有限公司生產的秋姑娘純菜籽油,酸值(KOH)檢出值為2.2mg/g。標準規(guī)定為≤0.30mg/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武威晉爾鵬純壓榨食用油有限責任公司(原武威安家油坊)生產的菜籽油(淳香),酸值(KOH)檢出值為4.1mg/g。標準規(guī)定為≤0.30mg/g;苯并芘檢出值為22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四)武威晉爾鵬純壓榨食用油有限責任公司(原武威安家油坊)生產的胡麻油(淳香),苯并芘檢出值為15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武威晉爾鵬純壓榨食用油有限責任公司(原武威安家油坊)生產的菜籽油(淳香),酸值(KOH)檢出值為4.7mg/g。標準規(guī)定為≤0.30mg/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六)酒泉市煜生園植物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100%純正胡麻油,苯并芘檢出值為22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七)甘肅永源紅藥業(yè)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花籽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10.9mmol/kg。標準規(guī)定為≤6.0 mmol/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八)隴南世博林油橄欖有限公司武都總店銷售的標稱隴南世博林油橄欖有限公司生產的世博林特級初榨橄欖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12mmol/kg。標準規(guī)定為≤10mmol/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九)平涼市崆峒區(qū)北塬香油脂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菜籽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7.7mmol/kg。標準規(guī)定為≤6.0 mmol/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臨夏市伊禾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苯并芘檢出值為27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一)臨夏市伊禾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菜籽油,苯并芘檢出值為20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二)臨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油潑辣子專用油,苯并芘檢出值為18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三)臨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菜籽油(煎炒型),苯并芘檢出值為78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四)和政縣星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古法土榨油,苯并芘檢出值為11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五)金昌市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金龍商場天慶店銷售的標稱山丹縣綠海糧油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菜籽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11.6mmol/kg。標準規(guī)定為≤6.0 mmol/kg;苯并芘檢出值為11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六)武威市圓潤達糧油有限公司生產的菜籽油,苯并芘檢出值為13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七)城關區(qū)雁灘路壽年水果干果店銷售的標稱滿城縣環(huán)山果脯制作有限公司生產的杏條,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3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八)城關區(qū)雁灘路壽年水果干果店銷售的標稱滿城縣環(huán)山果脯制作有限公司生產的杏脯,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84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九)城關區(qū)東副市場鑫德源干鮮經銷部銷售的海棠,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9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蘭州市城關區(qū)宏峰副食品批發(fā)部銷售的冬果梨干,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8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一)七里河區(qū)雪燕龍干鮮店銷售的海棠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9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二)馬淑平食雜攤銷售的情人梅,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0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三)馬子明食雜攤銷售的烏梅,莧菜紅及其鋁色淀(以莧菜紅計)檢出值為2.9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四)汪玉田食雜攤銷售的海棠,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7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五)汪玉田食雜攤銷售的話梅肉,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8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六)城關區(qū)雁灘全明園干果店銷售的圣女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4.4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54g/kg。標準規(guī)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七)七里河區(qū)恒源真干果店銷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6.2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八)七里河區(qū)蘇萊麻奈干果經營部銷售的杏包仁,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0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九)七里河區(qū)蘇萊麻奈干果經營部銷售的杏脯,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5.6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十)七里河區(qū)致德干鮮土特產經銷部銷售的葡萄梅,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70g/kg。標準規(guī)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十一)七里河區(qū)致德干鮮土特產經銷部銷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5.6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十二)七里河區(qū)致德干鮮土特產經銷部銷售的海棠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6.1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十三)城關區(qū)雁灘栗姑娘干果店銷售的杏脯,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7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十四)蘭州人人樂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紅黃杏條,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2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yè)所在地蘭州市、天水市、隴南市、武威市、張掖市、酒泉市、金昌市、平涼市、甘南州、臨夏州、四川省、河北省、河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責令企業(yè)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蘭州市、隴南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于2017年7月 10日之前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并向社會公布。
附件:1.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doc
2.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jiān)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3.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3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制品監(jiān)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4.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4 水果制品監(jiān)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5.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5 水果制品監(jiān)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6.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6 糧食及糧食加工品監(jiān)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7.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7 乳制品監(jiān)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8.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8 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
日期:2017-05-09
一、總體情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7批次, 不合格16批次;水果制品104批次, 不合格18批次;乳制品37批次、糧食及糧食加工品7批次, 均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天水火頭軍綠色食用油有限公司生產的秋姑娘純菜籽油,酸值(KOH)檢出值為2.2mg/g。標準規(guī)定為≤0.30mg/g;溶劑殘留檢出值為23.5mg/kg。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天水火頭軍綠色食用油有限公司生產的秋姑娘純菜籽油,酸值(KOH)檢出值為2.2mg/g。標準規(guī)定為≤0.30mg/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武威晉爾鵬純壓榨食用油有限責任公司(原武威安家油坊)生產的菜籽油(淳香),酸值(KOH)檢出值為4.1mg/g。標準規(guī)定為≤0.30mg/g;苯并芘檢出值為22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四)武威晉爾鵬純壓榨食用油有限責任公司(原武威安家油坊)生產的胡麻油(淳香),苯并芘檢出值為15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武威晉爾鵬純壓榨食用油有限責任公司(原武威安家油坊)生產的菜籽油(淳香),酸值(KOH)檢出值為4.7mg/g。標準規(guī)定為≤0.30mg/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六)酒泉市煜生園植物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100%純正胡麻油,苯并芘檢出值為22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七)甘肅永源紅藥業(yè)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花籽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10.9mmol/kg。標準規(guī)定為≤6.0 mmol/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八)隴南世博林油橄欖有限公司武都總店銷售的標稱隴南世博林油橄欖有限公司生產的世博林特級初榨橄欖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12mmol/kg。標準規(guī)定為≤10mmol/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九)平涼市崆峒區(qū)北塬香油脂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菜籽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7.7mmol/kg。標準規(guī)定為≤6.0 mmol/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臨夏市伊禾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苯并芘檢出值為27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一)臨夏市伊禾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菜籽油,苯并芘檢出值為20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二)臨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油潑辣子專用油,苯并芘檢出值為18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三)臨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菜籽油(煎炒型),苯并芘檢出值為78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四)和政縣星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古法土榨油,苯并芘檢出值為11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五)金昌市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金龍商場天慶店銷售的標稱山丹縣綠海糧油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菜籽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11.6mmol/kg。標準規(guī)定為≤6.0 mmol/kg;苯并芘檢出值為11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六)武威市圓潤達糧油有限公司生產的菜籽油,苯并芘檢出值為13μg/kg。標準規(guī)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七)城關區(qū)雁灘路壽年水果干果店銷售的標稱滿城縣環(huán)山果脯制作有限公司生產的杏條,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3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八)城關區(qū)雁灘路壽年水果干果店銷售的標稱滿城縣環(huán)山果脯制作有限公司生產的杏脯,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84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九)城關區(qū)東副市場鑫德源干鮮經銷部銷售的海棠,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9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蘭州市城關區(qū)宏峰副食品批發(fā)部銷售的冬果梨干,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8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一)七里河區(qū)雪燕龍干鮮店銷售的海棠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9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二)馬淑平食雜攤銷售的情人梅,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0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三)馬子明食雜攤銷售的烏梅,莧菜紅及其鋁色淀(以莧菜紅計)檢出值為2.9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四)汪玉田食雜攤銷售的海棠,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7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五)汪玉田食雜攤銷售的話梅肉,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8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六)城關區(qū)雁灘全明園干果店銷售的圣女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4.4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54g/kg。標準規(guī)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七)七里河區(qū)恒源真干果店銷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6.2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八)七里河區(qū)蘇萊麻奈干果經營部銷售的杏包仁,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2.0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九)七里河區(qū)蘇萊麻奈干果經營部銷售的杏脯,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5.6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十)七里河區(qū)致德干鮮土特產經銷部銷售的葡萄梅,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70g/kg。標準規(guī)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十一)七里河區(qū)致德干鮮土特產經銷部銷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5.6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十二)七里河區(qū)致德干鮮土特產經銷部銷售的海棠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6.1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十三)城關區(qū)雁灘栗姑娘干果店銷售的杏脯,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7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十四)蘭州人人樂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紅黃杏條,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2g/kg。標準規(guī)定為≤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yè)所在地蘭州市、天水市、隴南市、武威市、張掖市、酒泉市、金昌市、平涼市、甘南州、臨夏州、四川省、河北省、河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責令企業(yè)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蘭州市、隴南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于2017年7月 10日之前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并向社會公布。
附件:1.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doc
2.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jiān)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3.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3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制品監(jiān)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4.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4 水果制品監(jiān)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5.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5 水果制品監(jiān)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6.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6 糧食及糧食加工品監(jiān)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7.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7 乳制品監(jiān)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8. 17年第7期公告 附件8 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
日期:2017-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