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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食品安全局重新評估7種食品著色劑安全用量

   2010-10-21 江蘇檢驗檢疫局416
核心提示:由于對業界提交的數據持保留意見,歐洲食品安全局建議對7種在成員國常用的食品著色劑的安全使用水平進行再評估。 該建議影響廣

    由于對業界提交的數據持保留意見,歐洲食品安全局建議對7種在成員國常用的食品著色劑的安全使用水平進行再評估。

    該建議影響廣泛,由于這幾種著色劑在歐盟普遍使用,且用于多種不同種類食品當中,包括奶類制品、脂肪和油脂、食用冰、谷物類、糖果和肉類以及飲料中。

    7種著色劑屬于歐盟1565/2000號條例附件1的化學組25和30.它們包括三種黃烷酮(FL-no 16.058(一種糖苷)16.083和16.097)和四種二氫查耳酮(FL-no 16.061、16.109、16.110和16.112)。

    其中一種著色劑柚皮苷(16.058)自然存在于柑橘類水果中,特別是葡萄類水果中,還自然存在于土豆皮中(8-42mg/kg)。橙皮素(16.097)是一種桔子中主要的黃酮苷,根皮素(16.109)是一種產于蘋果(蘋果皮中80-420mg/kg)和草莓中(2-5mg/kg)的根皮苷苷元。

    剩余的4種黃酮,食品添加劑小組引用業界的聲明稱,垂石松黃酮甙(16.112)新橙皮苷二氫查爾酮(16.061)和柚皮苷二氫查爾酮(16.110)非自然存在于食品中。但鈉鹽16.083已被確認在加州毛網草中存在,根皮素也被確認在海棠菊和其它非食用植物中存在。

    EFSA食品接觸材料、酶、著色劑和加工助劑科學小組利用MSDI方法(調查最大允許日攝入量)評估歐洲食品著色劑的日安全攝入水平。EFSA的報告稱,根據默認的MSDI方法,7種食品著色劑根據評估的攝入水平不會引起安全問題。

    根據EFSA默認的MSDI方法,三種黃烷酮作為著色劑的每人允許日攝入量為0.61-280mg,低于該類物質的臨界值540毫克。四種二氫查耳酮類中的兩種(16.061和16.109)日允許攝入量分別為12和61毫克,低于臨界值90毫克。

    但是食品接觸材料、酶、著色劑和加工助劑科學小組檢查了歐洲調味品協會提供的著色劑在食品中的使用信息后,認為MSDI方法在許多情況下明顯低估了正常消費者的攝入水平。因此該小組對著色劑使用水平的數據以及由MSDI方法估算的攝入水平都持保留意見。缺乏更精確的信息便無法對著色劑的的攝入進行更加現實的評估。因此,該小組決定根據調味食品和飲料行業報告的總體上限水平,使用更保守的mTAMDI(修正理論加權最大日攝入量)方法,估算每人的日攝入水平。

    該方法顯示目前的攝入水平可能過高。該小組并未選擇用這種方法進行正式的安全評估,其要求得到“更精確的使用和使用水平數據”.歐洲調味品協會表示還需更多的時間對該意見進行研究,因此尚未作出任何回應。更多內容請見:http://www.foodnavigator.com/Legislation/EFSA-calls-for-more-data-before-decision-on-flavourings-safety.




日期:2010-10-21
 
行業: 添加劑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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