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蔬菜制品5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抽檢蔬菜制品51批次,合格樣品5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比1.96%。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萬力超市經營的黃花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g/kg,標準規定為0.2g/k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鄂爾多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經營企業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分析原因,追查來源、認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核查處置情況于2018年2月6日前報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向社會公布。
四、本次抽檢全部檢驗合格生產企業20家50批次,具體名單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內食藥監通告〔2017〕65號)本次檢驗項目.doc
2. (內食藥監通告〔2017〕65號)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1103-蔬菜制品.xls
3. (內食藥監通告〔2017〕65號)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71103-蔬菜制品.xls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
日期:2017-11-09
一、總體情況:抽檢蔬菜制品51批次,合格樣品5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比1.96%。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萬力超市經營的黃花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g/kg,標準規定為0.2g/k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鄂爾多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經營企業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分析原因,追查來源、認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核查處置情況于2018年2月6日前報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向社會公布。
四、本次抽檢全部檢驗合格生產企業20家50批次,具體名單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內食藥監通告〔2017〕65號)本次檢驗項目.doc
2. (內食藥監通告〔2017〕65號)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1103-蔬菜制品.xls
3. (內食藥監通告〔2017〕65號)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71103-蔬菜制品.xls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
日期:2017-11-09